(HP)野孩子+番外(45)
一只款式相当老的发条表,坦克链,表面满是划痕。
小女孩:本杰明,你把表给我吧。
大男人:不行。
小女孩:我去小欧洛兹科那弄个新的给你。
大男人:我不要偷的东西。
小女孩:那我和他打赌赢一个。
大男人:你自己留着戴吧。
小女孩:他的表是新的,而且是金的,上边还有……
大男人(无奈):你为什么一定要这个?
小女孩(扳手指):可以带着下水,摔不坏,而且它会发光,到哪儿都可以看。
大男人(沉吟片刻):等我死了再说。
小女孩(撇嘴):那我宁可不要……不给就不给呗。
大男人:会给的,而且不会太久。
托比亚斯内普,西弗勒斯斯内普的父亲,曾和本杰明是同行,同样是退役后沦落到蜘蛛尾巷,同样嗜酒如命且有暴力倾向。梵妮去酒馆找本杰明时十有八九会看到两人坐对桌喝酒,骂天骂地骂政府骂军队队骂些梵妮根本听不懂的东西,而且各骂各的互不搭理,若不是两人提到对方时以教名互称梵妮简直要怀疑他们是否注意到了对方的存在。不过即使不知道他们的经历,他们相似的气场闭着眼睛也感觉得到。
由于托比亚也是个懒得理会长幼关系的人,加之只是找本杰明顺便见过几次,梵妮随了本杰明随口乱叫,以至于她竟想不起他的姓氏来。
一年前大概是在梵妮忙于探索城堡里某个暗道时,本杰明在巷口的破房子里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后事是托比亚料理的,几周前同样的事发生在托比亚身上,只是他过了好几天才因散发的恶臭被人发现。
这块划痕斑斑的表上有着和本杰明一样的气息,当初一时的任性要求,只是为了让自己能时刻感觉到本杰明的存在。但现在将表戴在腕上,梵妮只觉得本杰明的离去变得越发清晰,金属表面的凉意仿佛流进了心里。
他一直都记得。梵妮想,她从真正成为一名女巫之后就把本杰明忘得一干二净,十几英里而已,两年时间,她从没过来看看。
想当然地以为本杰明不在意,以为周围的人都像自己一样没心没肺,而事实是他始终记得很久以前一个小女孩任性的要求,一年前他走到生命的尽头时,还把这个小小请求委托给了自己的朋友。
本杰明强壮、高大,以致她从没想过这一天的到来。
梵妮意识到,有些东西,在她去了解之前已经永远逝去了。
他的战争已经结束。
这是托比亚给本杰明选的铭文,梵妮一行行整齐排列的墓碑之间站了许久,直到湿透的头发被夜风吹干。然后她拥抱了冰凉粗糙的墓碑,转身向托比亚的屋子走去。
屋里灯光昏黄,斯内普仍坐在原来的位置,只是桌上多了一壶茶,旁边多了把椅子。梵妮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她走到桌边坐下。
要斯内普来服务?梵妮自认没有那么硬的命,于是给自己倒了杯茶。
和在托比亚身边度过童年,这肯定不是噩梦一词可以形容的。即使是她也没法忍受长时间和本杰明待在一块,所以才会只在待在孤儿院的间隙过来小住。而就之前几次打交道的经历来看,本杰明和托比亚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梵妮还能清楚地记起酒瓶在头上被打碎的声音,以及被满是碎玻璃碴的瓶嘴抵住脖子的感觉。
托比亚碑上的铭文是“他曾来过”,也许这是作为儿子的斯内普能给他的最好的一句话。
这个乖戾暴躁的男人死了,对斯内普有什么影响,从他线条如石刻般僵硬的脸上一点也看不出来。
他和托比亚长得真的很像。
“……他们的为人都很差劲,这是真的,就算当着本杰明的面我也这么说。但是我喜欢本杰明,也喜欢托比亚,因为他们都是有故事的人。”
人在喝醉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话匣子大开,什么都往外倒,这是梵妮总往酒馆跑的主要原因。等那两人喝醉得差不多了又还没睡倒的时候,她就倒掉他们瓶里的酒——然后就是故事时间,绝对的有问必答。某次心急了点儿,托比亚的暴躁劲儿还没喝过去,倒酒被抓个正着的她险些就要去见自己爹妈了。
托比亚是真正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过的人,是那种炸过碉堡挨过子弹的典型的身经百战的士兵。他所在的部队在他参加的最后一次战争中全军覆没,几个月后后裁军降临到他头上。
没死成不知是否是他的幸事,但对于他的妻儿而言,这一定是一大不幸。因为他可以成为战场上的幸存者,却不知该如何在和平的社会里生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