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秋道:“我们城主说,如果你来找他,就告诉你,这里找不到他。”
陆小凤问道:“这里找不到他,要去哪找他。”
三秋道:“江南。”
原来,早就在江湖人一窝蜂想要结交叶孤城之际,他就悄咪咪地下了江南,也难怪他们把京城翻了个底朝天都见不到白云城主的影子。
土地坚实,路旁布满芳草鲜花。
宽敞的马车在路上缓缓行驶,一人高的车轮压过土地上的小石子。
这年头,最好的交通工具就是两条腿,因为轻功的存在,飞檐走壁不在话下,轻功高妙的人以双腿奔走,速度并不比千里马慢。
但你能让白云城主用两条腿赶路吗?当然不能,尘土脏了他的衣角怎么办!
很长一段时间内,叶孤城并不能理解,为什么和仙沾一点边的人物都喜欢穿白衣,好看是好看,但真的很容易脏好吗?走两步路沾上泥土就完了,越是白的衣服黑斑点就越明显。
想要维持仙人的逼格,也要看环境允不允许。
一开始,白云城主的轻功并不能支撑他走到哪里都纤尘不染,所以他大大提升了换衣服的频率,一天换五次衣服都不嫌少,正常人都要被逼出洁癖。
他有一个信念支撑着自己换衣服,那就是白云城主叶孤城必须是逼格最高的人!
为了让衣角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保持整洁,叶孤城苦练轻功,常常趁夜间看不清人脸时在白云城的各色房屋上飞驰,享受极限速度的快感。
白云城众:我们城主超级刻苦!
他的天分本就很好,又加上意志坚定每日勤练不辍,时间久了,终于练得一身好轻功。
脚踩在地上,都扬不起尘土,人世间的污浊根本无法触碰叶孤城的衣角。
至此,白云城主终于能穿着白衣出现在各大场所。
百姓A:我觉得我们城主是飘着走的。
百姓B:不,他就是飘着走的。
百姓C:天上的仙人怎么能脚踏实地呢?
百姓D:城主超级帅!
此刻,一袭白衣的叶孤城正端正地坐在车厢最里层,哪怕四下无人,他的脊背都挺得笔直,能用标尺来量。
他真是时时刻刻都严格要求自己呢!
忽然,郎月的声音从另一间飘来,他所坐的马车可不是普通马车,里面有好几个独立空间。
放在现代,那妥妥是洋气的房车啊。
朗月道:“城主,该用午膳了。”
她走起路来一点声音都没有,人到了叶孤城所在的隔间前都听不到声音。
这才是叶孤城时时刻刻都保持最严谨姿势的原因,因为在这个架空的武侠世界,你根本不知道人什么时候会突然冒出来。
叶孤城沉声道:“拿进来。”
朗月道:“是。”
语毕便规矩地推门进入,手上稳稳地端着一个小台子。
叶孤城并不喜欢太多人伺候,虽然他有财力可以摆个一百零八道菜,让侍女鱼贯而入,但他却重来没有这么做。
小台子上的碟子很漂亮,菜品也很精致,但味道都很淡。
重油的菜对人的身体不好,顶尖剑客对自己身体的保养应该是多方面的,从很小时候起,叶孤城入口的饭菜便以清淡为主,和七老八十需要养生续命的老年人差不多。
养生菜有养生的做法,君不见少林寺的厨子能把素菜烧出肉的味道?以白云城的财力,别说是肉了,哪怕是天上的月亮,只要城主说想要,白云城的迷死迷妹都能捞下来。
实在是很疯狂呢!
白云城主的吃穿用度无一不是最高等级的,甚至他手上的筷子都是镶金带玉的,重得可怕,但逼格杠杠的。
朗月才放下台子就退了出去,她甚至没有抬头,眼角的余光一扫,只能看见叶孤城的手。
朗月:城主的手好好看!
这绝对是世界上最美的一双手!
叶孤城眉毛不动,却已感觉到有炽热的视线黏着在自己的手上,随着婢女退出房间,才稍微松了一口气。
这才是他不愿意有婢女近身的原因,叶孤城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人,敏感到有人站在身后都尿不出来的地步,朗月有如实质的,痴汉的目光,想让他不在意都很难。
不,不仅仅是朗月,白云城的子民在面对他们城主时,都会露出特别痴汉,特别可怕的目光,叶孤城经常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盘菜,还是最顶尖的珍馐。
还好他不是特别龟毛的人,否则天天接受可怕视线的洗礼,也不知道能活多久。
转动的轮子忽然停了,叶孤城一顿,放下手中的筷子,他在等人来向他汇报。
也就是两三秒钟的功夫,他身前的门被再一次敲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