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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124)

他见识过天外飞仙一件破九天的气势,如虹光,如闪电,但从未想过,叶孤城竟然还会这样高明的剑招。

而且他是为什么能使出这样一剑,是为什么确定,他所在的地方有人?

九公子突然笑了,他好像一具根本无法感觉到疼痛的僵尸,用剑人的内力太高,一时半会儿绝对无法将剑刃从树干中拔出来。

朗月已经在向宫九所在的方向飞奔而来,剩下的时间,绝对不足以他将剑刃拔出。

所以他做了一件事,一件让下属恨不得把眼珠子瞪掉出来的事。

九公子任凭剑刃刺穿他的骨头,将剩下的骨骼一同绞烂,雪白的刃刺穿了他的肩膀,紧接着,刺穿了他的半个人。

他将自己硬生生从剑刃中“撕”了出来。

九公子道:“走。”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冷酷,没有受到一丁点儿的影响,就好像严重的伤势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下属低着头,眼皮子往上一抬,就看见红色的血,红色的肉,与森森的白骨。

说是森森的白骨或许不太恰当,因为他看见的,分明是骨头的碎片。

九公子对自己有多狠,他算是知道了。

宫九说走,那就走,几乎是他语音刚落,脚一蹬便运起了轻功。

他的轻功很好,很诡谲,并不如同叶城主那般飘然如飞仙,倒像一抹真正的幽灵。

来无影去无踪,只能捕捉到雪白的影子。

属下想要跟上他,必须使出全身气力,而且他还必须跟上九公子,如果没有他带路,天知道九公子会跑到那里去。

就算是逃命,他也是不认路的。

宫九并不否认自己是在逃跑,相信任何一个人都会做出相同的选择。

叶城主的百步穿杨有两种可能,一是可以给予宫九提醒,不想要他姓名,而是因为借助感知无法判断人到底在哪里,准头有些不对劲。

比起前者,宫九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后者,只要看见他剑刃没入树干的力度,就没人人相信叶城主不想要宫九的性命。

再留下了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死。

九公子对自己的生命还是很珍惜的,这世界上,病得越重,就越爱惜自己的命,他就是其中的中翘楚。

说是留下来让叶城主戳着玩,那是万万不可以的。

所谓的一力降十会莫过于此,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

宫九的势力再大又怎么样,他会的招数诡谲又怎么样。

公孙兰死了,而下一个死的,很可能就是他。

想到这,他的嘴角挂起了一抹不知道该说是诡异还是期待的笑容,如若再好好盯着他的眼睛看,便能从神经末梢跳动的血丝中读出类似于兴奋的情感。

疼痛,与临近死亡的恐惧,这些他或许并不期待,但却是在宫九过于完美人生中极其少有的,能让他产生自己还活着实感的成分。

伤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愈合,甚至连破碎的骨头都在以扭曲的方式生长,九公子见跑得够远,干脆并指为掌,往自己肩膀上死命一挖,看他的动作,不知道的人准以为他挖的是豆腐,而不是人类的肌肉骨骼。

特别,那肉体还是他自己的。

将长起来的骨头挑断,无法剔出的碎片连同血肉被一起挖出来,从根本上杜绝了他们混杂着肉生长的可能。

将长好的伤口再一次撕裂,这或许是个好方法,但却足够疼痛。

但这些疼痛,对九公子来说却不是大事。

下属都头不敢抬,他的鼻子虽然没有狗灵敏,但也是相当不错的。

如此浓重的血腥味,只要是有嗅觉的人,都能闻得到。

下属心中只被几个大字刷屏:不愧是九公子。

这等心性,这等意志,除了他还有谁能做到。

敬佩与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惧混杂在一起,占了主流的定然是后者。

叶孤城面色不变,他对朗月道:“把我的剑取来。”

他身前的土地上,倒着花容月貌的公孙兰,但即使她再美,人死了,便没有什么用处。

红颜之下,皆是枯骨,人都死了,还能有什么用处。

朗月被叶城主那惊天一剑所震撼,人还立在原地,久久不能回神,直到叶孤城对她说话,才好不容易回过神来。

朗月连忙道:“是。”

这世界上大概没什么人比她更清楚叶城主的剑招,虽然在他练剑时会自发性地避开,但城主到了什么样的地步,学会了什么样的新招,没人比朗月与岚风更加清楚。

所以她也知道,百步穿杨这等在神话中的招数,城主是不会的。

或者说,曾经是不会的。

叶孤城能使用天外飞仙,源于他对自然的感知,包裹着飞仙岛的大海,以及每日的潮涨潮落,多杀年如一日的练剑让他熟悉大海,也熟悉大自然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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