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说,朝三暮四和矢志不渝唯一的区别是朝三暮四持续的时间更长久些。道林,只是这个女孩死在了你最爱她的时候你才念念不忘。
勃朗特小姐长得不顶美,也不够年轻,她这个年纪的女人往往已经被人生磨光了眼眸中的神采,但是勃朗特小姐依然的眼睛里依然有不屈的光芒。因这一点,道林觉得她也算是个有魅力的女性,于是配合十分听话乖巧。勃朗特小姐教导他写作阅读还有法语。
道林就老老实实在家里学习。魔鬼说他不做坏事可以离开地狱,他想想,自己小时候可是乖巧安静的像个女孩,走路都要踮着脚不敢踩到一只蚂蚁。老家伙不让他出门,他是等到福德洛去世,继承了财产才去到伦敦,现在想到,果然是因为被关太久跟个土包子似的,所以才会一进那花花世界就被迷晕了眼睛,尤以西比尔的自杀为开端,他杀了来质询自己的好友霍华德,又杀了找上门的西比尔的兄长。
后来那日子,嘿,过得真是醉生梦死。他记得有一回,去参加一个婚礼,居然发现新娘、新郎和新娘的母亲都和自己有过一腿。
我其实只是想找一份真爱啊。道林想。所以我才不停得爱上别人。
魔鬼不知怎么的突然又冒出来,嘲笑他,“愚蠢。”
大抵是因为没有见过,所以才觉得有吧。道林叹气。
魔鬼说,“有倒是有,可在你这种人身上绝不可能发生。任谁和你相处久了,感受到你恶臭腐烂的灵魂都会变得厌恶你,更别提真爱。”
万一有人真的口味奇特呢。道林窃以为。
魔鬼都懒得理他,“你的灵魂原本还算美味,所以我才与你交换了永恒美貌的皮囊,却没想到你的灵魂会烂成这样,我都不知道从何下口。”
道林顿时讪讪,他确实只有一身皮囊可以哄骗他人。
在家无事可做,道林只好日日看书,他不学无术,一看专业书籍就昏昏欲睡,一套精装的百科全书只翻过前几页,各种小说寓言童话却百看不厌。
尤其喜欢那些描写美好爱情的,书房有简·奥斯汀的全套小说,翻来覆去看,特别是《傲慢与偏见》,虽然上辈子已经看了无数遍了,这辈子再重新看,依然觉得甜蜜无比,觉得每一行字都浸着温柔的爱意,看得他恨不得也去邂逅一个有着明亮眼眸的倔强少女,或者邂逅简·奥斯汀女士也很不错。只可惜现在才七岁,有心无力,而且简·奥斯汀女士也已溘然长逝多年,可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死。
勃朗特小姐撞见道林在读《傲慢与偏见》,正读到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表白心意的情节,感动的他热泪盈眶,说话都带起哭腔。
“你在看什么?”
道林鼻尖红红,抽泣着说,“一本恋爱小说。”
勃朗特小姐哭笑不得,“你才多大,也看得懂?”
道林老实说,“其实我的身体里装着成年人的灵魂。”
勃朗特小姐摇头不信。
道林心上像钻进一只跳蚤,有点发痒,自己一个人被感动无可分享真是太寂寞啦,于是他殷切望着勃朗特小姐,“这是一本好书,你应当也看看。”想了想,又说,“这样浪漫的书对女孩子来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道林身上依然穿着裙子,还扎辫子系缎带,还哭的眼睛水汪汪的,却一副哄骗女孩的绅士口吻,勃朗特小姐忍不住笑了下,接受了学生的推荐。
隔天道林就忍不住问她,“看完了没有?我们来讨论一下吧。”
勃朗特小姐用手指敲敲纸张,“你先写好作业。”
道林眼巴巴地连着问了三天,勃朗特小姐终于把小说读完,道林正想和她一起欣赏美好的爱情故事,却听勃朗特小姐说,“我不喜欢这本书。”
道林就傻了,“为什么呢?”
“这本书不合我的心意。”
道林有点生气,侮辱他可以,侮辱他心爱的作者他完全没法忍,“有哪里不好呢?我觉得这本书是极为完美的。”
事关文学,勃朗特小姐也不像平时那样温和,而是变得有些咄咄逼人起来,“看这本书,我只看到一副惟妙惟肖的银版照相,里面是一张平凡的面孔。一座用围墙严加防护的,精心侍弄的花园,整齐的花坛镶边,娇嫩的花朵;可是一点也看不到五光十色的外景,没有开阔的田野,没有新鲜的空气,没有青山,没有绿水。她的那些绅士淑女们住在雅致的但是封闭的房子里,我才不愿意跟他们住在一起。1”
说实在的,道林就是个绣花草包,他看书,感动一下就完了不会深刻思考什么东西,说白点,就是没有脑子,容易感动,容易憧憬,容易受人蛊惑。听勃朗特小姐这样说,似乎很对,又似乎有哪里不对,他是个蠢蛋,没办法有条有理地反驳勃朗特小姐的话,嚅嗫着嘴唇,说,“能给予人心灵触动的就应当是一本好书,哪要想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