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野兽怎么……”
大家人人奇怪,只有希雅叹了口气:“大概,是有贵族在行猎吧。”
“行猎?”
“在近郊行什么猎,猎小狗还是小兔子?”
希雅苦笑。这些底层的佣兵们会觉得不可思议地事,贵族们却早已经司空见惯了。
通常贵族们吃喝玩乐闲得发慌,想找点刺激时常会去行猎,但并不是每个贵族都愿意跑到深山密林里去冒险的。他们的下属为了给主人凑趣,经常会把贵族们自己养着观赏地猛兽放出来,再用某种方法惊吓一番,让猛兽们拼命逃跑,给打猎的主子们找点乐趣。这些被驯养的猛兽早就没有了野性,没有什么攻击力,自然也就没有多大危险
她轻轻解释了几句,众人听得大是惊怒。
“怎么能这样?”
“这是的近郊。行人虽然少,但也不是绝对没有。还有零星住在近郊各处地农人,万一伤到无辜怎么办?”
希雅默然不语。
只要爵爷们高兴了,贱民们受点惊扰算什么。肯随手赔给平民一点损失的,已经是很好很宽厚很慈善地贵族了。谁还敢要求更高呢。
希雅就听说过,在贵族行猎时,有个农夫因为想要保护家人,而打伤贵族放出来的老虎,结果他被活活打死,家里所有地财物被贵族抄走,妻儿都被抓去做奴隶,就这样,贵族老爷还说亏了,说这一切的价值都比不上一头精心伺养了好几年地猛虎。
这一类故事听多了,同样身为贵族的希雅除了叹息几声,觉得农民很可怜,那位贵族有些过份,也就不能再说什么,做什么了。
这毕竟是一个贵族和平民的区别如同天和地的世界。
贵族们在自己的领地里,可以随意征召男人服苦役,可以随意享受每一个女人的初夜权,这一切一切,都被认做是理所当然。
这些观念,不仅在贵族心中根深蒂固,就算是平民,也早已习惯了,受了再多的委屈,敢于愤恨不平的人,也少之又少。
佣兵团的成员,算是性子比较暴烈,比较敢于担当了,可是各自骂了几声之后,也就只好算了,谁又真会出头,跑去找一个贵族争个是非曲直。
理查轻声问卢瑟:“这一带好象是雷蒙伯爵的领地。
卢瑟白他一眼:“你是因为雷蒙伯爵记住了这一带的封地谁属,还是因为那个传说中很漂亮的雷蒙小姐,才记住的。”
理查呵呵干笑几声,对他的责难假装没听懂:“可惜雷蒙伯爵是个出了名严谨认真的人,一向看我这个浪荡子不顺眼。为了防着我,就算到了社交季,也从不送雷蒙小姐进王都……”理查叹息着摇头,少认识一位美女,还真是让人
第九十七章 狭路相逢
“没想到,雷蒙伯爵看起来是那么认真严谨的一个人,居然也喜欢玩这种无聊的狩猎。”卢瑟冷笑。
理查只是轻笑了一声。现在早已不是传奇英雄的时代了。贵族们学习高强的本领,亲自去进行种种冒险,那已经是遥远的传说了。除了维克多之外,贵族中还有几个真正的强者?不向那些驯如棉羊的老虎狮子们耍耍威风,他们还有什么别的办法,找到当英雄的感觉呢?
前方马蹄声渐起,由弱至强,由远及近,很快就看到几十人的队伍呼啸而来。
当先的是一匹火红的奔马,通体一丝杂毛不见,,马上一个少女,一身红衣,隔着老远,就已叫人有一种被那火焰般夺目的美灼伤的感觉。
少女身边的四五个少年,硬是连简便的猎装,都能穿出华丽繁复的味道来,如众星捧月一样地围着那个少女。
身后的侍从们有几十人,架着鹰的,牵着狗的,执旗的,持枪的,一应俱全。前前后后,上十杆长枪举着,七八面旗子飘着,看得理查都皱了眉。
“这气派也太大了,行猎而已,倒弄得象伯爵正式出巡。”
“要和他们打招呼吗?”
“不用,最好避之则吉。”理查没好气地说。虽然雷蒙小姐出奇地漂亮,但她老爹可是个出了名的老顽固。雷蒙伯爵是王国重臣之一,理查做为王子,一旦和雷蒙小姐通名结识,就必须去雷蒙家接受招待。雷蒙老头再讨厌他,也要按正规的礼仪好好接待他。就算是理查,也不会喜欢有人一边请你喝酒吃肉,一边用看苍蝇的厌恶眼光死死盯着你不放。自然是能躲就躲。能藏就藏。
两帮人越来越近,那位小姐居然一直没有勒马或转向的意思。
这可不是一个人在前面挡路,而是近五十人的队伍,就算是最出色的马术高手,也不可能在相撞之前,堪堪转向,擦身而过的。
跟在小姐四周地一群贵戚子弟们。呼号大笑。同样视前方近五十人如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