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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娱同人)与吉米同行(7)

基于不懂就问的原则。

他四处张望了一下,随手拉了一个看起来很懂的路人打听起来:“嗨,兄弟,你觉得怎么才能当个乐队主唱?”

这个后来在他记忆里已经面容模糊的路人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给出了一个相当绝妙(讽刺)的回答:“长得好看,能装bī,会唱歌,什么乐器都不会,又不想一个人傻bī地站在舞台上。”

詹姆斯欣然大喜:“太好了,我每一条都符合,这不正是给我准备的活儿吗?!”

然后,他就愉快地跑去应聘了。

那名随口乱说的路人事后很可能以为遇到了一个疯子,或者好忽悠的傻子。

可詹姆斯其实是在用这种外人难以理解的方式给自己打打气。

现实有时候就像片沼泽地,如果不想黯然沉沦,就要尽可能地让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一点儿,起码不要那么无趣。

曾经碌碌无为的十年时光,也许确实没能提升他多少智慧,但在这十年里,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大概就在于成熟的人生态度了——面对艹蛋生活的超高容忍度、永远积极向上的乐观态度,以及……日渐加厚的一层层脸皮!

接下来就是去面试。

詹姆斯特意去找了找资料,但在互联网还没普及的十年前,再怎么努力翻阅报纸、杂志,也很难找到真正有用的信息,最后,他心大地决定凭天赋上了(假如真有那玩意儿的话)。

那是一场很简陋,也不怎么正式的面试。

面试官是两个年龄不大、经验也不足的年轻人;面试地点是在一所小学的空教室里,这所学校下午低年级会放假,空下来的教室就可以向外租用,租金很便宜。

詹姆斯起初以为会有很多竞争对手。

可实际上,来面试的只有他一个人。

“成了,十拿九稳。”他兴奋地握拳对自己说。

但糟糕的是,在面试一开始,他才说了一个自我介绍,其中一名面试官就认出了他。

“见鬼!吉米莱蒙,怎么会是你这个白痴?你怎么会来面试主唱?”

“别叫我吉米,詹姆斯,叫我詹姆斯。我为什么不能来面试?”詹姆斯条件反she地回了一句。

接着,他重新抬起头,一边打量那名认出自己的面试官,一边在脑袋里翻找久远的记忆。

翻找的过程很快。

并没有用多少时间,他就近乎震惊地喊出了对方的名字:“兰斯温菲尔德?你怎么会跑来玩乐队?”

“对,没错,是我。我想玩就玩了,这是我的乐队。”兰斯温菲尔德简单地说。

然后,他又很狐疑地问了一句:“我怎么不记得你以前当过主唱,还经验丰富?”

“因为我一向比较谦虚,从不四处炫耀。”詹姆斯谨慎地回答。

“少扯淡了,你就是个白痴!”兰斯的唇角不由自主地翘起来。

“咳,反正来都来了,你一时半会儿也招不到别人,就让我试试。“

詹姆斯不慡不忙地继续厚着脸皮自荐:“反正你瞧,这儿也没多少人来应聘。”

“可我宁缺毋滥。”兰斯嘴硬地说。

但其实给个机会也没什么,他只是……

别看他们互相认出了对方。

可实际上,他们之间一点儿都不熟。

至于说为什么能认出对方。

当然是因为他们出自同一所学校,还恰巧是学校里非常有名的学生。

所有学生在走进那所学校时,第一眼都会看到一个非常大的橱窗,里头会时不时地粘贴了一些的优秀学生的照片和事迹。其中,兰斯温菲尔德也名列其中,并且,在他的简单介绍那里,总会有一连串、超级多又各种各样的头衔,什么学生会主席、优秀青年协会成员、艺术俱乐部会员、辩论赛最佳辩手等等。

总之,绝对的优等生、绝对的好学生、别人家的孩子、老师们的宝贝!

这就导致学校中同届的学生几乎都听过他的名字!

而詹姆斯的出名是另一种极端,捣蛋鬼、天天逃课、考试不及格、顶撞老师、打架斗殴什么的,于是,经常会被赶出教室(老师看着他太闹心了),站在橱窗前一米处罚站。

至于他俩人的jiāo集点就在这里了……

由于罚站时太无聊,詹姆斯经常会盯着橱窗里兰斯的大头照发呆。

兰斯当年可能也很无聊,其实不管是好学生,还是坏学生,学校生活都挺没意思的,所以,他就跑过去搭话了。

“你总盯着他看做什么?是因为他帅吗?”

“不是,是因为他最娘。”

说完后,詹姆斯转过头,想看看是谁在和自己搭话。

结果,他看到一张十分眼熟、很娘,但已经被气到扭曲变形、仿佛张嘴就能喷火的魔王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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