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非常凑巧的是……
行星这支乐队中,由于鼓手鲍德温亲眼见过曾经乐队主唱吸毒过量而死的场面,所以,对瘾君子极度憎恨,从而杜绝了毒品的出现;而詹姆斯那阵子和兰斯正处于热恋期,再漂亮的姑娘也没办法吸引他们,所以,房车上也没出现过女人;至于西奥,他本来是自制力是最差的一个,可人在群体中,孤掌难鸣,也就做不出什么了。
但旅途慢慢,所有人又必须找点儿事情来打发时间。
鲍德温每天坚持练四小时的鼓,西奥也开始试着学学编曲。
而詹姆斯,除了逗狗、踢足球外,还上着声乐类的课程,并且,继续和兰斯学弹吉他。
兰斯教吉他还算有耐心,但这家伙很不会鼓励人。
有一次,詹姆斯抱怨了一句:“我越学越觉得无聊了,怎么办?”
兰斯就泼冷水:“放弃吧,你不适合弹吉他。”
但当詹姆斯开始瞪他的时候……
他又急忙补充地解释了一句:“我不知道,反正我从拿起吉他的那一刻起,从来没有一分钟觉得无聊过,每次都兴奋得像是刚得到礼物的孩子。”
这话假如是别人说的,詹姆斯可能还是会怀疑和生气。
可兰斯说这话时,却能让人清楚地感受到他话语中蕴含的qiáng烈情感,字字句句货真价实,没有一点儿矫饰和虚伪的地方。
于是,詹姆斯闭嘴练习去了。
兰斯在旁边听着,一点儿都不将就,只要听到一个漏音,或者错误,会立刻打断,要他重弹。
两人在那一站一坐地对着弹吉他,完全沉浸在二人世界中……
可初学者那种弹棉花技巧,让鲍德温和西奥烦得不行。
后来,鲍德温在评论‘吉米学吉他’的事时,只说了一句话:“我那时候特别想拎着他的脚,用力挥动手臂,把他从车窗户那里,‘嗖’地一声,就给扔出去,扔得远远的!”
但集体生活,必须互相忍耐。
好在詹姆斯的学习进度相对于常人还是快的。也许是明师出高徒的缘故,在一次演出中,他已经能背着吉他和兰斯在舞台上稍稍配合了,那时候,他弹得最熟最好的一首歌是[你是我的恒星]。
长时间的一起生活,往往会放大所有人的缺点,并制造出jī毛蒜皮的小矛盾。
在没有朝夕相伴前……
鼓手鲍德温是一个性格稳重成熟、虽然偶尔吐槽队友但无伤大雅的好男人。
但大家一起上路后,詹姆斯就觉得这家伙比西奥还要可恶,明明什么都看得明白,却总是有意见也不吭声,瞎几把装智者,什么都闷在肚子里,仿佛正在看人笑话,又仿佛别人都对不起他(鲍德温:滚蛋,老子保持沉默,还有错了?);
西奥也一样,没天天在一起的时候,金属控,活泼、中二、虽然爱瞎凑热闹,但不失有趣的小逗bī。
可相处时间一长,詹姆斯就觉得,他不会看人眼色,总在不恰当的时候胡乱发言,品味低俗,有时候超级烦人。
至于兰斯,对外不用说了,一直很优雅懂礼貌,偶尔还会装内向艺术家。
可私底下,他的各种坏毛病罄竹难书,挑剔、傲慢、矫情、找事、自私、虚荣……
最后是他自己。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形象,大概就是唱歌好听吧?但内在,情绪化、酒鬼、邋遢、叛逆……智商,大概不高。
他们越是彼此了解,越是互相嫌弃。
每天吵闹不休,却又能快速和好如初。
这听起来很矛盾。
但悲哀的是,人的一生中,总在和自己亲近的人争吵。
不过,好的发展是,[带你私奔]这张专辑在美国的销售榜上慢慢地攀爬着,随着他们一场接一场的巡演,大笔大笔的钱朝着他们热情地飞来。
在这个阶段,美国这边公司派来的财务人员还会定期跑来向他们报账。
因为没到最后结算的时候,这个期间是看不到钱的,只知道账面上的数字在增长。
所以,他们带来的都是报表一类的玩意儿。
可除了兰斯稍微懂一点儿(大部分都不懂)外,詹姆斯、鲍德温和西奥都不懂这些玩意儿,只知道‘哦,我们赚钱了’,更具体的就不知道了。
这是搞艺术人的通病吗?
当鲍德温敲起鼓来,让所有人的心脏都会随之跳动;西奥的贝斯也能帅到让人抖腿不止;兰斯认真起来时,电吉他如轰炸机一样震翻全场;至于詹姆斯,现在连美国观众都喊他夜莺。
然而,在舞台上呼风唤雨的四个人却因为财务问题发愁和犯难。
如果是在英国,他们会找一些信得过的人来帮忙解决;可在美国,他们谁都信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