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人的小狐狸。
于是齐豫默认了小狐狸的存在,偶尔还会将小狐狸抱在怀里,轻轻抚摸它蓬松的皮毛。而小狐狸每次都惬意的眯着眼睛趴在齐豫的膝盖上。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村子里的发展越来越好,十年后,已经成为了一个巨大的村落。
年近三十的齐豫一直没有婚娶,却没有谁质疑过,在众人的心中,齐豫的地位已经非常超脱,没有谁认为有哪个人能够站在智者的身后。
但令人担心的是,齐豫老的太快了。
而立之年未至,满头青丝却成华发,身体也一日不如一日。每个人都很担心齐豫,却也没有人敢随便去打扰齐豫,小狐狸小唯更是天天围着齐豫团团转,好像得病的那个人是它似的着急。
齐豫每次看到团团转的小狐狸就想笑,便会将小狐狸抱到身边,轻轻安抚。
狐狸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成年狐狸的智商就像是三岁的孩子,天真无邪却也有自己的认知力与情感表达方式。
但他手里的这只狐狸却更加聪明,让齐豫有时候会想到妖精这两个字。
他听说过,这个时代是有妖精存在的,但这十年里,齐豫却从来没有见到过。
齐豫并不害怕妖精,他所生活的现代,妖精这种生物已经广为人知,非常受到大家的欢迎,大多性格也很二。他家的院子里就有一只总是喜欢将自己挖坑埋起来的土豆精,听贞子阿姨说,土豆精的自传《一颗土豆闯天涯》就快写好了,目前正拜托她在跟出版社谈合约的问题。
在这里生活了十年,关于现代的记忆在齐豫的脑海中依旧清晰。
齐豫大概知道,这具身体正在快速死亡,因为当初他在这具身体中苏醒时,这身体已经冷的差不多了,当年的药大夫,其实死在了山上。
或者当他死去,就能回到自己的世界了吧。
☆、第2章 美人画皮(二)
今天是有些特别的一天。
齐豫对着屋子里放着的那面巨大的全身铜镜,仔细的将自己的衣服打理的一丝不苟,上下端详,确保自己的身上无一处不妥之后,才推开了房门。
木质的房门被推开时发出轻微的吱呀声,接着就是野外的凉风跟着拂到了身上。
此时的江都城,正是深更,家家户户皆已熄灯,只有明月高悬、清辉洒遍,视野倒也算是清晰。
齐豫走进院子里回身一跃,到了自己屋子的房顶上,便惬意的一卧,赏起这凉风皓月来,耐心的等待着。
他现在所在的地方,是江都城,位于中原以西,与西域接壤,而年代,大约是秦汉之时,齐豫对此总是不怎么在意的,总之是天高皇帝远。
以为上一刻,当自己死去就会回到来处,却不想睁开眼睛,竟然直接生在了封建社会初期,成了江都城里一个酒家的老板。
最近的江都城并不安宁,甚至可以说是人心惶惶,几乎每一天的醒来,街坊邻居里的人们,都总是在小声而又焦虑的谈着,哪家的人又死了,还是被掏了心的死法。
没有人敢大声谈论,因为都害怕自己会成为下一个被掏了心的人,但每一个人都在心中怀疑,这江都城里是来了妖精了。
想到这,齐豫略微睁开眼睛。
这妖精是要吃人心的吗?
齐豫略微有些困惑的想,但他非常确定,他那个年代里几乎被媒体无死角曝光生活的当红妖精们,可从来没有吃过人心这东西,反而有不少的美食爱好者。
大概是品种不同的原因?
一声清喝贯穿了宁静的夜,接着就是混乱而又紧张的奔跑声和高喊声,隐约间,齐豫听到那些大喊的话语是:“挖心小贼别跑!”
等到了自己要等的人,齐豫站了起来,飞跃到更高处,向声音传来的地方望去,就看见许多被举着的火把快速移动,那些月下的黑影并不清晰,但被追着的最前方,确实有一个身形特别快速的影子。
确定了目标,齐豫就无声无息的融入了夜色里。
其实抓到这个被整个江都城都没办法的挖心贼并不是很困难,这个挖心贼只有一个比较特别的能力,就是他会隐身,只要仔细观察,自然是能够抓到的。
将那个被敲晕的挖心贼往回带时,那些追着挖心贼的衙役和军人们还像是没头苍蝇似的到处找着这个藏起来的挖心贼。
拖着挖心贼回到自己的酒坊后院,进了屋子,简单的挪动了下房子里的东西,一个隐蔽的地下室就出现了。
地下室里非常潮湿,自从弄出来这个地方后,齐豫还一次都没有用过。
地下室的中间有一个冰冷的石台,因为潮湿的空气,石台上还长出了一些青苔,感觉滑腻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