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曰“悲险之至”,故曰“路远山高”,故曰“二十年来辨是非”,故曰“回首相看已化灰”!
再看元妃点的四出戏:
第一出《豪宴》(庚辰双行夹批:《一捧雪》中伏贾家之败);
第二出《乞巧》(庚辰双行夹批:《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
第三出《仙缘》(庚辰双行夹批:《邯郸梦》中伏甄宝玉送玉);
第四出《离魂》(庚辰双行夹批:《牡丹亭》中伏黛玉死。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
因为这句“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使得研红之人一时间都成了戏迷。
然而每部戏都有其繁杂的起承转合,发生、发展、高xdx潮、结束,不可能把某件事完整地套用在某一个戏剧上。所以元妃点的只是一个曲段,而照应的,也只是某个细节,或者某种暗示。
脂砚斋好心地点明了四场戏的出处及所伏之事,本来可以省了红学家们许多搜寻资料的工夫,却偏偏事与愿违,变成带红学家们走了许多胶柱鼓瑟的弯路——因为《乞巧》来自《长生殿》,且“伏元妃之死”,于是红学家们便认定元妃也是像杨贵妃那样因“三军停驻马不前”,而被皇帝下令勒死的——这样的照本宣科,像足了贾宝玉嘲笑的禄蠹,哪有一点灵气和变通可言?
其实,我认为脂砚已经说得很清楚,那“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并不是这四部戏,而是它们所伏的四件事。而这四件事,脂砚也说得很明白了,即“贾家之败”、“元妃之死”、“甄宝玉送玉”、与“黛玉死”。
这一段话,从故事到批语,本身是谜面,也是谜底,就像“元、迎、探、惜”暗伏“原应叹息”之意一样,话已说尽,根本无需再做更多的推敲了。偏偏红学家们乐此不疲,将戏本子搬出来好一顿研究,硬把戏曲故事当成红楼框架,一板一眼地往人物身上硬套,闹出了不少笑话。
其实,这种错误很容易就发现其谬误:倘若《乞巧》伏元妃死便指元妃要被皇上赐死的话,那么《离魂》伏黛玉死岂不是说黛玉会死而复生,并与宝玉幽媾?这可能吗?
因此,这段情节所需要引起注意和特别探讨的,其实并不是四出戏目包含了哪些情节,或者暗示了什么内容,因为这些都已经由脂砚斋明白地揭出了谜底,无须纠缠了;而没有揭谜底的,是这四件事与元妃有什么关系。
四出戏由元妃来点,这充分说明了四件事与元妃或者元妃所代表的皇权有关。其中“贾家之败”与“元妃之死”是容易理解的,然而“甄宝玉送玉”和“黛玉死”与元妃或者朝廷的关系是什么呢,就大可商榷了。
有人说宝玉和宝钗的“金玉良姻”乃是出自元妃的赐婚,倘如此,她与“黛玉死”也就有了直接的联系;而我曾有过黛玉才是奉旨远嫁第一人选的猜测(详见探春篇),也同样证实黛玉之死与皇权迫害的直接关系。
然而“甄宝玉送玉”呢?莫非甄家的故事也与元妃有关?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甄”即“贾”,两者的故事是可以互代的,甚至某些时候,甄家的故事比贾家故事更具有现实意义。比如书中写甄家是“钦差金陵省体仁院总裁”、“独他家接驾四次”等,都是“真事”。而元妃省亲,暗示的正是江宁接驾事,故而,在省亲一回中又怎么可以不提到甄家、在元妃点戏时又怎能不暗示“真事”呢?
而这件事,便是“甄宝玉送玉”。
可惜的是,“甄宝玉送玉”究竟是怎样一个故事,又与皇宫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呢?我曾做过多种推测,却没有一种能够真正说服自己,只好暂且搁置了。
最后,我们来说说元妃省亲的最后一幕:
众人谢恩已毕,执事太监启道:“时已丑正三刻,请驾回銮。”贾妃听了,不由的满眼又滚下泪来。却又勉强堆笑,拉住贾母、王夫人的手,紧紧的不忍释放,再四叮咛:“不须记挂,好生自养。如今天恩浩荡,一月许进内省视一次,见面是尽有的,何必伤惨。倘明岁天恩仍许归省,万不可如此奢华靡费了。”
庚辰本于此有双行夹批:“妙极之谶,试看别书中专能故用一不祥之语为谶?今偏不然,只有如此现成一语,便是不再之谶,只看他用一‘倘’字便隐讳,自然之至。”
可见自此之后,元妃并未有过第二次省亲。这绝无仅有的惊鸿一瞥,就是贾元春在书中唯一的一次正面描写了。其后即使有照应元春言行的文字,也必然都是虚笔、侧笔,诸如宫中传出端午节赏赐或元宵节灯笼谜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