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论+番外(37)
最开始也许会雄心勃勃,一旦发现很容易,就会变得懒散。
他生而为挑战!
父亲对他的游手好闲并没有横加干涉,姐姐也只关注自己的人生与冒险,只有母亲偶尔会要求他看清自己的方向,她说:“Marcus(拉丁语:战争之神),战神也不会每天打仗,你应该找到那个属于你的城池,然后打胜唯一一场对你来说最最重要的战役!”
他却对母亲摊手,懒洋洋地笑:“Mom,没有什么对我来说是最最重要的!”
母亲只是笑笑:“或早或晚,你会找到。”
二十岁那年,他已经是圈内出了名的顶尖间谍。这一行风险大,变化多,刺激,有趣,拥有许多可能性,他也觉得这份职业至少可以满足他几年。
他在地球上来来去去,从这个国家到那个国家,每天扮演不同的角色,用不同的名字,不同的职业,见不同的人,瓦解人们的防备,进入人们的内心深处,然后笑眯眯地功成身退。有时候午夜梦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艳遇自然是不缺乏的。
在他身上天生有一种讨好人的特质,无论男女老少,都很容易被他所吸引。
他一直是一个好情人,但永远只会是一个好情人,还是一个“短暂”的好情人!
二十五岁那年,他在耶鲁执行一项工作,身份是法律系的研究生。
二十五岁那年,他在耶鲁遇到了那个男人。
男人在讲堂上侃侃而谈,面对几百号人,毫无畏色,而他只是因为在讲堂附近的树上睡午觉被掌声吵醒,所以才往窗户里看了几眼。
说不上为什么,看了一眼以后又看了一眼。
那是一个东方血统的男人,虽然看起来岁数很小,但依照他的眼力也能看出至少应该在二十五岁以上。东方人容易显年轻,何况这个男人看来地位不低、保养得当并且正值冉冉上升之机。
他于是坐在树杈上啃了一个苹果,听了一会男人的演讲。
他用一个字来形容那个男人的演讲内容:“奸。”但是“奸”得左右逢源,理直气壮,并且,讨人喜欢。
那是一个奇怪的男人,但是,有些意思,他这么觉得。
演讲完毕,掌声响了很久,男人被一群男女包围簇拥而出,很有礼貌但并不见得乐意的签名握手,然后离开。于是他跳下树杈,就趿拉着一双破球鞋,走过去。他那时候弄乱七八糟的发型,戴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衣服落伍多时,是那种古板讨人厌的学究形象,他装作在演算的样子,走过去,与男人擦肩而过的时候,轻微的碰撞。
“抱歉。”男人很有礼貌的道歉,脸上带着春风般的笑意,能令任何人都喜欢。
他装作没听见的样子,继续晃荡离开。
男人却在背后说:“同学,你知道,你的气质并不适合这样的发型和眼镜,不要暴殄天物。”
第一次,有人轻易看穿他的伪装。
他回身,看着男人离去的背影,弯起唇角。
他的手里藏着一枚小小的相机。
这是个有意思的男人,他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兴趣,所以恶作剧地留了个念,查了下男人的背景,但也仅止于此而已。
他那时有太多的冒险要忙!
一直到很多年后,他接到郑氏的委托,要他取代谢氏原来的法律顾问潜入谢氏,他望着电脑屏幕上那个前法律顾问,记忆仿佛一下子又回来了,他重新翻找到那张多年前的相片。同样的两个人,只是那个意气风发的男人的脸上现在带了些许的沧桑,但沧桑之下却是种比之前更为强大的力量。
他接了这个案子,并且很轻易查到了发生在那个男人身上的事。
他也接了谢氏的委托,以那个男人保护者的身份。
他每晚在男人下班后开车去他的小区,望着男人家里的灯火,看到他的灯亮起来,暗下去,每天早晨又看着男人家的灯亮起来,看着他起身,然后自己离开。
在他们正式相见之前,他已经看了三个星期。
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那个男人一看再看。就像十年前耶鲁的大好春光下,他对着讲堂里的男人看了一眼,然后是又一眼。
他很清楚那个男人的目光永远在另一个男人身上,从L.A到T城到S城,就像他的目光不知不觉就粘在了这个男人的身上,从Yale到S城。
他想:“Mom,原来命运早就注定我今生要打的唯一最重要的那场仗,只是我一直没发现……”
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与另一个男人打了一场的那天晚上,还是忠于职守地去了男人的楼下。他看到另一个男人上去,然后,没有下来。
他在楼下吸了一整晚的烟,什么都想不进去。
天明的时候,男人下楼来,他看到男人脖子上露出的激烈的痕迹。
他打过那么多场胜仗,在这个男人面前,却一败涂地。
他永远走不到那个男人的身前,或者是,走到了,那个男人也看不见。
那个男人已经看不见眼镜假发下的他的真实面目,即使看见了,也不愿意承认。
他只能在男人的身后做一个硕大无朋的影子,用自己强大的羽翼来为他遮挡风雨。
结局从一开始已经注定,他和他从两个方向相向而行,轻微的碰撞,然后擦肩而过。
那一年耶鲁的大好春光里,他们已注定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