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教祖杰父亲的我和一个路人甲结婚了(124)
也就是说,5位被害人分为两个不同的毒素致死。
一位女性尸体(51岁),因神经性中毒当场身亡。
一位男性尸体(33岁),因神经性中毒当场身亡。
一位男性尸体(45岁),因神经性中毒晕迷在现场,送至医院后,因大面积失血抢救无效身亡。
两位男性尸体(28岁和32岁),因神经性中毒晕迷在现场,送至医院后抢救成功,后被注射入其他毒素,致其死亡。
夏油杰实际杀人数量为三人,其余两人为他杀。
根据日本法律规定:杀死四人及以上,即便是未成年人也可判死刑。
同时对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杀死人数四人以下者,只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第58章
在一片喧哗中,法官用力的锤了法槌。
检察员出示第二份证据: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一份,同时提请法庭传出具该份说明的勘察人员:xx市两位警察出庭,其二人能够对本案现场进行说明。请法庭准许。
审判长提问:你们到达事发地点,寻找到被害人,并送往医院时,其中两人已死亡,其他三人是否存活?
xx市两位警察回复:作为现场勘察人员,我们到达现场时,其中三人确实存活,并且我们主动联系救护车,陪同送往最近医院进行救治,已死亡的两人,则是呼叫殡仪馆车辆,转运致殡仪馆。
被告方日车宽见辩护律师提问:“你们作为现场勘探人员,是否对整个现场进行了完整的录像?”
xx市两位警察回复:“有。”
上交录像证据。
被告方日车宽见辩护律师提问:“录像中,存活的三位被害人当时是否有自主呼吸?医护人员是否进行了现场急救?”
xx市两位警察回复:“有自主呼吸,医护人员进行了现场急救。”
检查员出示第三份证据:医疗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一份,同时提请法庭传出具该份说明的医疗人员:xx市三位医生出庭,其三人能够对本案现场进行说明。请法庭准许。
审判长提问:被害人送往医院时,三人是否存活?是否实施了完整的抢救过程?抢救效果如何?
xx市三位医生回复:作为xx市急诊中心医生,三位被害人送往医院时,确实存活,我们在救护车上对三位被害者进行了急救,并跟随被害人进入手术室实施抢救。一位被害人因失血过多,死在手术台上,另外两位被害人,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进入icu。
被告方日车宽见辩护律师提问:“急救过程是否有录像?两位被害人急救后脱离生命危险后进入icu,是否有相关病历?”
xx市三位医生回复:“从门诊大厅进入到手术台,这段路程有录像,当时正在实施抢救,进入icu后有相关病历。”
上交录像证据和相关病历。
被告方日车宽见辩护律师提问:“进入icu的两位被害人何时死亡?死亡前有何迹象?死亡时是否经过急救?是否有相关病历?”
xx市三位医生回复:“两位被害人于2007年9月19日上午8点左右死亡,死亡前被害人疼痛惊人,一直在哀嚎,呕吐后休克,随即死亡。从被害人哀嚎开始,全程进行急救,有相关病历。”
上交相关病历。
审判长发言:“刑事诉讼部分法庭调查到此结束,下面进行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法庭调查。
由于五位被害者且为家庭主要劳动力,且有四位未成年儿童,和9名老人需要抚养和赡养,由被告人夏油杰方,承担相应抚养费用和赡养费用,进行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是推算被害人活到正常退休年龄,可以赚取的数量,共计3亿5千万日元。
民事诉讼代理人夏油考,你对原告方的赔偿金额要求,发表答辩意见。”
被告人夏油杰的民事诉讼代理人,夏油考发表答辩意见:“我方愿意赔偿3亿5千万日元。”
审判长发言:“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原告方家属和被告方家属,是否同意法院组织调解?”
“不同意。”
“不同意。”
审判长发言:“鉴于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已经达成一致,被告人的民事诉讼代理人愿意赔偿,下面继续对刑事诉讼部分进行审理。
现在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护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被告人夏油杰自行辩护,辩护律师日车宽见辩护,检察员发表出庭意见,控辩双方进行辩论。对本庭归纳的庭审调查重点进行辩护。”
被告人夏油杰方,委托辩护律师日车宽见辩护:
“我们的辩护观点是,咒术总监会对夏油杰的死刑量刑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