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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007开始做西装暴徒[综英美]<(74)
作者:Philoso 阅读记录
是《007:大战皇家赌场》最开始的剧情!!
要问布莱恩为什么能记得这些,主要是他在数年前遇到邦德的第一天起就意识到电影剧情很可能发生在现实中,于是等到从毒贩手中脱身后,他第一时间买了个笔记本,在上面用自己抽象的画技画出了只有他本人能看懂的电影剧情片段。
事实证明他的谨慎很有道理,这个笔记本曾经被不同的人翻阅过,其中不乏情报部门的大佬,若是他像别的穿越者一样使用中文或拼音,可能早就翻车了。
另一方面,为了隐藏这本笔记的重要性,布莱恩整整六年没有翻开看过哪怕一眼,直到去年他跟着邦德前往巴厘岛时想起了对方升任007的关键时间节点,这才在回到伦敦以后把自己的鬼画符重新温习了一遍。
别管他是怎么看懂的,反正布莱恩确信电影的第一幕剧情绝对就发生在马达加斯加,也即他们眼前的斗兽场。
那岂不是说,他取代了电影里给邦德拖后腿的特工?这回大使馆应该不会再炸了吧?
先不提岌岌可危的大使馆,布莱恩记得,电影中的炸弹犯其实是替一位反派工作,反派名叫……呃,反派的名字布莱恩刚走出电影院就给忘了,根本等不到他穿越,但总之由于演这个反派的人还演过汉尼拔,布莱恩该角色印象颇深。
这位汉尼拔的平行宇宙同位体(x)是个不吃人但吞金的银行家。
他替那些财富来源可疑的恐怖组织寄存金钱,本质上是个专为黑暗世界服务的私人银行。
然而此人在数学和国际象棋方面卓有天赋,对自己的能力又极为自信,所以对刺激肾上腺素的概率游戏有种狂热的嗜好。
他不仅好赌,赌技高超,并且还将这种特质发挥到了赌桌之外——他聘请炸弹犯就是为了利用恐怖袭击做空股市,拿那些恐怖组织寄存在他手里的钱玩无本万利的投资游戏。
相当于银行用客户的钱买股票,输了会全没,一文不剩。
一旦他的行为被发现,将钱寄存在他那的恐怖组织绝不会留他性命。
……
布莱恩既然提前知道了幕后黑手的身份,就开始思考能不能绕过中间寻觅线索的过程,从另一条渠道联系上反派。这样邦德在明,他在暗,反派总不可能还像电影里那样,逼得MI6联合财政部出资两千万美金、以供邦德陪着他在黑山皇家赌场打□□。
咦,等等,两千万这个数字怎么有点耳熟?
好像在某个刺客联盟的通缉令上面见过。
布莱恩捏着自己起码价值200万的下巴陷入了沉思。
但无论他脑海当中如何对接下来钓出反派的计划浮想联翩,马达加斯加的炸弹犯仍需解决,而这一次,布莱恩认为他们没有必要非得留下活口。
因此行动当日,他除了腰间别着把手槍以外,还额外在背包里装上一把PSG1狙击步槍,作为以防万一的手段。
第33章
邦德在动身的最后一秒钟发现了这把以精度高闻名于世的警用狙击槍。
他的脸色发生了变化, 冷冷盯着布莱恩看了几秒钟后,将放在门把手上的手放下,转过身来问道:“你要干什么?”
布莱恩捏紧背包带没有回话。
“布莱恩·邦德。”詹姆斯·邦德叫了这个很少有人称呼、但确实是被官方承认的名字,一字一顿地问, “我问你, 你拿着一把PSG1是打算做什么?”
布莱恩说:“我没准备用它, 只是预防意外。”
邦德嗤之以鼻:“我认识你七年了,你在我眼皮底下长大, 动什么心思我一清二楚——把枪放下,我们不是去杀人的。”
布莱恩小心翼翼地看着他, 没有动。
邦德重复:“把·枪·放·下。”
布莱恩与他对视:“我发誓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刻绝不开枪。”
邦德被他气笑了, 逼近布莱恩按着他的肩膀问:“M女士给你执照,是为了让你可以将杀人作为兜底手段吗?因为目标可以死, 所以在要求留活口的任务里也可以随身带着狙击槍?”
布莱恩被他推搡着往后退了一步,继续用狗狗眼望着邦德,小声说道:“我真的不是那个意思。”
邦德的表情在他的眼神中融化了一点,但嘴唇仍然紧抿着。
布莱恩再接再厉:“我向你保证,要是我随意开枪射杀了目标, 你就让M女士开除我, 我绝对没意见。”
“……你有点奇怪。”邦德评价说, “不能开的槍,带着它还有什么意义?”
布莱恩没法说我看过电影,只好回答:“它就像魔杖一样,能给我安全感。”
狙击槍和魔杖长度不是差不多吗?一公里外取人狗头怎么不算一种魔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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