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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马文才?!+番外(61)



说土豆是本地特产,怎么不算呢?其他地方也没听说有。

马小良望天,确实只有这里有,那都是他辛苦用功德画出来的。

带着一丝功德的土豆,不光种起来发芽很快,连产量都非常的高。

第38章 中秋

这一顿饭,直接打开了王逸少新世界的大门。

没办法,除了太守府,就剩下那山上有一个炒锅。

这炒菜那都是山上传下来的,太守府的大厨跟山上的大厨友好交流。

顺便马小良带着一口炒锅回归!

从此以后,这太守府的众人,就过上了吃炒菜的神仙日子。

那是同煮或者炙烤完全不同的风味,王逸少觉得这次他来对了。

没有拒绝族兄的推荐,真的是太对了。

而且马太守的小儿,不需要怎么教导。

这神童小儿过目不忘,并非浪得虚名。

基本上他只要教上一遍,马小良便能记住,且还能听得懂他所说。

这对王逸少来说,还是挺新鲜的。

毕竟他不是没接触过这么点大的孩子,很多孩子在这个年岁,根本听不明白。

这孩子完全不同,不但听的明白不说,还能举一反三。

王逸少发现这孩子的与众不同,还不光是特别的聪慧。

这孩子对生活也十分的热爱,甚至还会种地。

说出去不怕被人笑话,他都十九快二十的人了,还从未下过地。

而这个不过虚岁四岁的幼崽,还有不少的种植经验。

就他院子里那些郁郁葱葱的植物,即便有其他人的帮助。

也足够了不起了,他还听马家人说起,这孩子曾经养过一头猪。

虽说后来给吃掉了,那也是实打实的养猪,听对方这么说的时候,好像还有些意犹未尽。

马小良是不知道他那先生的想法,反正这先生跟他们家有点亲戚关系。

他得喊表舅就对了,不过以马小良的年纪,喊人表舅那都没啥。

这年头十来岁生孩子的多了去了,他家阿耶和阿母,生大哥就不算年轻。

他阿耶可是过了二十才娶的媳妇,王氏也差不多是十八-九岁才成的婚。

也是无奈,王家从琅琊一路搬迁至会稽山阴,要给王氏选门好亲事,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选出来的。

最后选择了当地名望的马家,也算是顺利的融入到了当地。

别的不说,比起其他来到江南的士族,王家可以算的上相当不错了。

马家不光有名望,武力值也很高。

一般士族轻易不敢招惹马家,王家也很庆幸,运气不错搭上了马家。

这一晃眼已经二十多年过去了,王氏身边还有可爱的幼崽。

因长子已经长大成人,这满腔的母爱,都给了幼子。

崽被拐上山的这段时间里,王氏只能手把手的教导庶长女。

现在好了,孩子回来了,虽然不知道会稽王殿下什么时候回来。

总归孩子在自己身边,要安心不少。

会稽郡的天气还算不错,也已经过了最热的时间。

一转眼又要到了中秋佳节,太守府跟着热闹起来。

今年小公子在府里头过,绝对不能让那山上的厨子给比下去了!

“对对,今年好好办,家里还来了客人。”老太太崔氏看着厨房送来的菜单,点了点头。

说家里有客人那是由头,主要还是要多做些好吃的给乖孙。

当然了,也不能失礼了。

怎么说也是儿媳妇的本家亲戚,又在府上教导马小良读书。

“阿婆,今年有好吃哒。”马小良跟祖母贴贴。

“对,好吃的,我们良儿喜欢吗?”老太太崔氏最喜欢的,还是这最小的娃娃。

不是说因为他最小就喜欢他,主要还是这孩子贴心不说,这小嘴哦,太能说了。

“喜欢哒。”马小良点点头,“这是孙儿院子里长起来的,专门给阿婆摘来的。”

“哦?这是什么?”老太太见被叶子抱着的东西,好奇的询问道。

“这叫玉米,据说煮熟了以后吃,香甜可口。”马小良邀功的说道,“这是孙儿亲手摘下来的。”

“还是我乖孙孝顺。”老太太搂着乖孙又是一阵的亲热。

马家人都知道,马小良从上山以后,就酷爱种地。

回来那自己的花园,也不种花草,就爱种些粮食,什么红薯土豆的,后来还种了其他的。

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在种些什么,倒是长的极快,没两个月,那东西就长的比人都要高。

现在倒好,还结果了。

“这是我师父从海外找来的,说是可好吃了,就送给我来种种看。”马小良指着让那个厨房蒸出来的玉米棒。“阿翁阿婆,闻着香吧。”

那香味,他都馋了。

“是挺香的。”二位老人闻了闻,点点头附和道。

“趁热快尝尝。”马小良催促着说道。

马老太爷到底以前是武将,在吃上比较的豪迈,抓起一个玉米棒就啃了起来。

老太太崔氏就麻烦一些,这么大一根,要怎么吃?

还得是她贴身的婢女,让人拿来了工具,将那玉米粒刮了下来。

筷子不好夹,那就用调羹舀着吃。

“确实很清甜。”老太太崔氏尝了一口,顿时两眼放光。

“回头孙儿让厨房研究研究,看能不能做成其他的吃食。”马小良可是贴心的幼崽。

马小良瞧见他阿婆吃的有些艰难,决定给玉米棒子变个身。

忘记这不是他上辈子,男人吃玉米棒子还好。

像他阿婆阿母优雅了一辈子的女人,吃这个就太难了。

到了晚膳时间,马家喜欢一家子人,一起吃饭。

王逸少倒是很习惯,主要是马家的氛围非常的不错。

当然了,菜做的也好吃。

“先生尝尝这个。”马小良欢快的推销自己的玉米。

“这是何物?”王逸少见面前这金灿灿的吃食,有些无从下手。

“这是用玉米做的,叫玉米烙。”马小良忙介绍的说道。

这玉米烙做完了以后,他还让厨房给切成刚好入口的小块,避免吃时候的尴尬。

反正每人桌子上都有一份,王逸少算是客人,所以他单独一人坐。

倒也不会觉得寂寞,毕竟这饭厅内,还是很热闹的。

马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好的,主要是幼崽小嘴会叭叭开始。

只能尽量的教他,嘴里含-着东西不能说话,容易呛着自己。

其他就没有特别严厉的规矩了,不过马家礼仪还算可以,都没有特别大声的说话。

倒是跟王逸少所了解的,马家都是武将风气不太一样。

对于马家的大厨做的饭菜,王逸少都想将大厨挖回去了,以后若是吃不到了,那得多难受啊。

王逸少都没想到,自己竟对口腹之欲这么重的吗?

但,真的好吃啊!

回家的时候,大厨弄不回去的话,炊具他一定要弄一整套回去!

比起红薯土豆的味道,王逸少发现他更喜欢这个玉米。

而厨房也努力的,研究这新出现的玩意。

玉米烙那是最基础的,大厨炒菜,将玉米粒和鸡丁炒在一起,意外的还算不错。

接下来几天,太守府里吃玉米的次数多了,有心人发现,似乎主子们吃的米饭少了。

这吃穿用度,每天都是固定的,自然有上报给王氏。

王氏也发现了,吃了那玉米以后,还是比较顶饱的,跟红薯土豆有的一拼。

而且玉米种起来也不怎么挑地方,最起码,马小良的院子里,也不是什么特别肥沃的土地。

一样能将这玉米种的个大饱满,也不需要特别精心的伺-候。

毕竟她儿子的院子里,就那么几个人。

王氏便等马卓回来,两人在房里聊起来。

“那玉米确实不错,先前良儿让人在庄子上种,也已经收获了不少。”马卓不用妻子提醒,早就已经想好了,“我准备让人将那些玉米都摘了,制成良种,等来年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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