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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良最想的,还是好吃的,原本这个季节该有草莓了,他上辈子最喜欢的水果。
虽然很多人都说,男孩子吃什么草莓,谁规定的?男孩子就不能吃草莓的?
就是那草莓越来越贵,达到了他吃不起的高度。
谁家好草莓要卖六十八一斤的?
好想吃啊……
马小良抓着功德笔,一边馋草莓一边画。
其实也就是简笔画,真要他拿个毛笔画出以假乱真的草莓来,这是他在做梦还是笔在做梦?
摆明了是不可能的事!
马小良在纸上写写画画,然后奇迹发生了!
一个圆滚滚红艳艳,一看就非常好吃的草莓,飞了出来!
!!!!!
马小良一脸的难以置信,伸手捏住了草莓,是的,就是这个触感!
他忍不住吞吞口水,这是真的吗?
要,要不尝一口?
这颜色,这香味,马小良忍不住陶醉了一番,他已经好久没闻见过草莓独有的香味了。
最后没忍住,张嘴啃了一口,那草莓的汁水直接在嘴里爆开。
唔!好幸福!!!!
幸福来的太突然!
这也太好吃了叭!!
比他记忆当中的草莓还要好吃一百倍!
马小良后悔了,他怎么早没画草莓,白白浪费了好多天,描了那么多天的红!
新世界的大门就此打开!
功德笔真是个好宝贝啊!
第4章 甘蕉
都说什么来着,兴趣永远是最好的老师!
对马小良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发现在梦里,画草莓得草莓!
那岂不是!
只要是他想要吃的,全部画出来,他就能一一品尝到了?
那还等什么!画起来!
上辈子是干啥的他记不起来,但上辈子吃过的好吃的,他还是记得的!
特别是这边根本吃不到的水果,他每一样都记得!
不过目前来说,对一个只有一岁宝宝的小胖爪子来说,真的是太难了。
俗话说的好,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马小良同学决定不要太为难自己,先从简单的香蕉画起。
先来两根完美的线条!
一次成功!他果然是最棒的崽!
就跟草莓出现的差不多,香蕉也出现了,剥开香蕉的外皮,啊呜来一口。
唔!这是什么!这是满满的幸福!
好想让阿母也尝尝香蕉的味道,别的不说,反正他长到了一岁大,还没见过这边有香蕉的。
目测这边的气温,不像是会产香蕉的地方。
因为都六月了,这天气还不算太热,要是在阴凉处,甚至还有些冷。
香蕉的生长环境似乎是需要在亚热带地区,且不容易存放,吃过香蕉的人都知道,香蕉基本上只要熟了,几天不吃就会烂掉。
就古代的运输,简直太为难人了。
马小良同学美滋滋的吃着香蕉,小脑袋瓜却是在思考,或许能有机会尝尝古代的香蕉来着。
古代的香蕉叫啥来着?好像叫甘蕉,与后世所持的香蕉,那都不是一个品种。
据说是当年一场疾病,直接将某个品种的香蕉搞灭绝了。
连走路都还不稳的小崽,已经豪言壮志的决定,将来要南下,去尝尝古代的甘蕉来着。
反正他把简单的水果都画了一遍,只能说,吃的好饱,实在是吃不下去了。
想不到梦里面吃东西,也会撑着的吗?
算了,这玩意也研究不出来,但,他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他的画技,有了跨越性的进步!
没错!
至少他现在能画香蕉了!
香香的,软软的,好吃!
感觉连打嗝,都是香蕉的味道。
等,等他的牙都长齐了,他就画苹果吃。
是的,马小良是不想画那些吗?那是硬性条件还不完善!
但凡有一副好的牙口,他能原地画个帝王蟹出来吃吃。
当然了,要画熟的,生的太惊悚了,都不知道究竟是谁吃谁。
反,反正他肯定是不好吃哒!
也不知道为啥,突然脑袋里就出现了个冷知识,帝王蟹不是螃蟹。
这等无用的知识,为何会出现在崽崽的脑袋里,懵!
大概所有好吃的,他都记忆犹新吧!
不愧是他!
醒来的马小良十分的高兴,乳母都奇怪了,不禁笑着说道,“小公子怕是做了好梦了,如此高兴。”
“是呀,之前小公子醒来,每次都好像……好像……”婢女一下说不上来,没读过什么书的婢女就跟卡壳了一般。
“都不高兴。”乳母大概知道婢女想表达什么,但那话肯定特别的粗鄙,怎么能在小公子的面前说。
“对对。”婢女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当即点头应道。
对于他们小公子,总算是心情好多了的事,他们自然也是欢欢喜喜的回报给太守夫人。
对于小儿子,马太守也是喜欢的,怎么说都是老来得子。
加上孩子还嘴甜,哪有不喜欢的道理。
养小儿子的时候,马太守都快不记得自己拿嫡长子小时候啥样了。
不过也算是正常,长子刚出生的时候,他不过刚被调派到这边上任太守之位。
长到两岁以前,长子都是跟着马老太爷和马老太的。
就这小婴儿好玩的时期,马太守压根没体会过,自然是新鲜无比。
至于其他的孩子,膝下也不过两个姑娘。
长女十岁,此女则有三岁大了,年长马小良足足两岁。
不过马小良也就见过两个姐姐几回而已,刚满一周岁的他,也不过堪堪刚被允许踏出他的房门而已。
他两个姐姐都是妾室所出,不可能没事上嫡子跟前凑。
长姐这次跟随祖父母回老家去了,至于二姐在哪,马小良是一点也不知道。
等他能自己出去溜达了,大概就能见到面了。
马太守处理完公务,回到宅院内,就先抱起幼子来,“良儿今日想阿耶没?”
“想!”马小良本着喜欢就要大声的说出来,根本不懂啥叫害羞。
马太守一听,就满意的乐呵,“阿耶也想良儿了。”
比起嫡长子,确实是对小儿子更加的亲热,难怪有人说老人爱长孙,父母爱小儿。
马太守抱着儿子就转圈圈,也就他这平时注意锻炼,否则都做不到抱着大胖小子在那玩耍。
“老爷,好了,快放下他吧。”太守夫人王氏在一旁看的头晕,只求马太守快将孩子放下,这也太危险了。
“是是是,夫人说的是。”马太守乐呵的放下幼崽。
马小良:头晕晕!
配合他爹玩耍,真的是太难了!
平心而论,他爹看着还是挺年轻的,快四十岁的人了,留着美须也不显老。
额头没啥皱纹,长相也挺英俊的。
这把年纪甚至都没有发福,难怪能跟他阿母再生一个自己了。
阿母就更好看了,至少在马小良的眼里,阿母可不比那些后世的明星差。
那自己得多好看呀?捧脸!
“这小子又走神了?”马太守算是发现了,自家小儿子别的都好,就有一个坏毛病,容易走神。
这以后若是读书了,还这样可怎么行。
“小孩子嘛,总是这样。”王氏却是不为然,宝宝不过才满周岁,注意力不集中也是正常的事。
总不能指望一个幼儿,跟成年人一样吧?
而且她这小儿子,已经是非常的聪慧了,王氏对此很是满意,至于丈夫那点小意见,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是是,夫人所言极是。”马太守听到王氏所说,立刻点头称是。
马小良无言,他阿耶怕不是个耙耳朵吧?
这样也好,家庭比较和睦!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开饭了!
“父亲来信了,说过几天就要回来了。”马太守洗了个手,这会突然想起来。
“父亲母亲要回来了?”王氏一听,就有得忙了,“那可得好好的清洗一遍,好迎接二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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