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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朝暮[秦时明月+天行九歌(3)

作者:悬砚 阅读记录

因为回来他帮它洗了个澡,现在它暖黄色的毛发很干净,方才抚上去也很顺滑,在日光下透着浅淡的光晕,小爪子是雪白的,尾巴随意的晃悠。

好吧,嬴政觉得,这只猫尾巴最大的作用就是来打他。

尽管如此,他却是感觉不到丝毫的冒犯,反倒是觉得心头一阵充盈。

小猫吃的很快,吃完了照例在一旁的水盆里洗了嘴巴,还在一旁的毛巾上擦了擦。

可优雅了。

嬴政细微的笑了一下,掌心在它身侧展开,平静的目光落到它身上,眸底似是滤了一层斑斓光影。

小猫歪了歪脑袋,似乎思索了一下,才探出小爪爪,粉红的小肉垫接触到他的手指,踏上他的手掌,直至在他掌心端庄的坐好。

末了,它的尾巴还不经意的扫过他的手腕,痒痒的。

“以后,寡人养你。”

嬴政捧着它来到自己书案前坐下,提笔写下一字———

瑰。

“瑰者,重宝也。”

嬴政的嗓音带着几分优雅,缓缓开口说出这些,指尖漫不经心的轻抚小猫的脊背,眯起了眼。

“以后,你的名字是瑰瑰。”

说着,他稍稍俯身,琥珀似的眸子里亮起一道光,“如何?”

小猫突然睁大了双眼,似乎是被吓到了,而后便是干脆的转身,一尾巴打在嬴政脸上。

【什么瑰瑰!这么神奇的名字你怎么不留给你孩子!】

嬴政轻笑,任由小猫在殿内四处转悠,还不忘提醒它,“不要乱走,瑰瑰。”

“喵!”

【我拒绝这个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嬴政:(认真)瑰瑰,我以后养你。

云书:(暴躁)我拒绝这个名字!

嘛,阿政啊,好好记住这个纤细玲珑的瑰瑰,因为它很快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大橘为重”╮(╯▽╰)╭

PS:【重要三连】女主是人,是真的人,是女的。

女主原名云书,只是因为一些原因变成了小橘猫,以后会变回来的,毕竟要和阿政在一起啊(*^▽^*)

第2章 可否永伴

其实嬴政并没有照顾宠物的经验,将瑰瑰带回来后他直接养在了自己寝殿,每日里除了上朝不能带着,其余时间哪怕是在章台宫批阅奏章都随身带着它。

瑰瑰很乖,从不闹腾,端庄的坐着是它的常态。

一年下来,嬴政总结了瑰瑰几个特点。

第一点,爱吃。

瑰瑰很能吃,这一点让嬴政很是高兴,因为刚见到它时它确实太瘦小了,他一只手就能轻松握住,他真的很想把它养的胖一点,这样抱起来也舒服。

这一年瑰瑰长的很快,从起初的小小一团,到现在需要他双手才能托住,体型变化的明显,肚子上也是软绵绵的,嬴政很喜欢摸那里,每次都能把瑰瑰摸成一摊饼。

嬴政喜欢和瑰瑰一同用饭,这样他也能多吃几口,精神大增。

第二点,爱干净。

它受不了身上有尘土或是其他什么脏东西,每次吃完小点心都会去洗自己的爪爪。

当然,它也受不了嬴政身上带酒气,每次嬴政饮了酒想要去抱它,必须要去沐浴一番换一身衣裳才行,不然就用尾巴打他的脸。

有一次他有意逗逗它,饮了酒就要凑近了以鼻尖蹭它的脊背,结果瑰瑰一个利落的转身,给了他一爪子。

它的指甲都缩进去了,这一爪子只是肉垫拍在了他的鼻子上,并不疼,却是能够显示出它的抗拒。

嬴政托着它,莫名的就笑出了声,手指不住的揉它的脑袋。

然后,瑰瑰又给了他一爪子。

嬴政这才老实了。

第三,优雅。

这真的不是乱说,是嬴政认真观察后的结果。

不管是瑰瑰走路还是坐着,都给他一种礼仪得体的感觉,似乎是受了良好的教导,耳濡目染形成的习惯。

第四,也就是最后一点,傲娇。

嬴政很喜欢抱着它、撸它的毛发,捏它的耳朵和小爪爪,瑰瑰起初并不是很喜欢这种接触,一直躲着他。

不过,只要嬴政微笑的看着它,多唤几声“瑰瑰”,它便会慢吞吞的走过去,端庄的在他眼前坐好,伸出一只小爪爪给他。

瑰瑰的小肉垫是粉红色的,小巧可爱,嬴政每次撸猫都会去捏一捏,有时还会用自己的侧脸去蹭一蹭。

这样的话,瑰瑰都会软成一摊饼,任由他的动作,哪怕是摸摸它的肚子都不会抗拒。

当然,这是嬴政以为。

其实云书是抗拒的,只是她现在作为一只猫,还是一直需要依靠嬴政这个长期饭源的橘猫,她只能勉强接受了。

橘猫不能饿着。

她真的不想再做橘猫了。

哭唧唧。

嬴政自然不知道自己养的猫把自己当成饭源,他此刻正在前殿应付百官的祝贺,觥筹交错间,他饮了不少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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