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和福尔摩斯协议订婚后(100)



她只是没想到当自己在这个世界,第一次告诉别人自己的名字时,心里竟然在微微发颤。

她瞬间红了眼睛。

“很不可思议,对不对?”

阿加莎感觉到眼底的热意,眨了眨眼,“在此之前,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从来不信神佛,却没想到有一天,我会穿越时光,改变身份,成为维多利亚时期的一个英国女佣。”

福尔摩斯:“……”

他一直以来的困惑,此刻终于解开,从在贝克街公寓两人见面时开始,他面对的从来就不是阿加莎本人,而是迟晞。

生长于未来的二十几世纪,来自东方某国,父亲是顶尖的犯罪心理学专家,母亲是出色的国际设计师。

在那个世界,科技发达,各类学科都有重大的突破,男女都站同一起跑线上。

福尔摩斯端着高脚杯的手收紧,英气的眉毛皱成一团。

这中间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为什么未来的人会来到这个世界,还变成了阿加莎?

如果眼前的人是迟晞,那么阿加莎呢?原本的阿加莎去了哪儿?

真的会有灵魂转换这样的事情发生吗?

对于信奉科学的福尔摩斯来说,这一切都太荒谬了。

可是这段日子以来,这个女孩的种种表现,又要怎么解释?

阿加莎看福尔摩斯十分疑惑不解的模样,歪着头,好奇问道:“你现在终于知道我不是阿加莎本人了,有什么想法?你想把我捉起来,当成是什么稀罕物一样研究,又或者说将我解剖了,看跟一般人的构造有没有区别吗?”

越说越离谱,他是那样的人吗?

福尔摩斯的眉头皱得更紧,“我不会那样做。”

阿加莎“哦”了一声,她看上去还有些遗憾,“如果你那样做,说不定我就能回家了。”

福尔摩斯木然着脸,用平板的声音提醒道:“杜兰小姐,如果我真的那么做,你的小命就没了。”

可阿加莎听了,竟然笑意盈盈地说:“没关系。”

福尔摩斯看向她,她微微侧着头,脸上笑容柔美,说出的话却令人心惊。

“我是在一场意外里来到这世界的,我一直在想究竟怎样才能回去。现在想想,应该是要再死一次才有可能。”

福尔摩斯的红酒虽然不是烈性酒,但对一个酒量不好的人来说,也足以令她头晕目眩了。

阿加莎一只手撑着额头,湛蓝色的眼里神色并不像是开玩笑。

“这么荒谬的事情,我也没想到会发生在我身上。夏洛克,别人如果想研究我,我是不可能愿意的。如果是你,倒可以考虑一下。”

福尔摩斯:???!

第66章

“如果是你,倒可以考虑一下。”

阿加莎的话仿佛是一粒石头,猝不及防地投进了福尔摩斯的心湖。

他有些触动,但更多的是不解。

福尔摩斯:“你为什么会觉得我知道你并不是阿加莎之后,想研究你?”

阿加莎又不说话,她坐在吧台前,一只手撑着脑袋,牙齿轻咬着被酒液染红的下唇,像是思索些什么。

过了一会儿,她扶着吧台站起来。

“这灯光照得我太难受了。”

她轻声嘀咕着,然后往昏暗的客厅走。

步履不稳的倩影令福尔摩斯看得有些心惊胆战,他绕出吧台,跟在她身后。

果然。

她每次喝醉走路都不太稳当,在即将到达沙发的那一刻,阿加莎的脚被地毯绊了一下。

福尔摩斯仿佛早就猜到这一切,他伸手捞了阿加莎一把,将人捞进了怀里。

女孩身上的花香又向他袭来,福尔摩斯叹息,像是问阿加莎,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我都捞过你多少回了?你难道不可以小心一点吗?”

“不可以。”

被捞进怀里的阿加莎有些任性地回了他一句,她双手揪着他的衣襟,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看看看。

看了半天,揪着男人衣襟的手松开,阿加莎神色很认真地下了一个结论。

“夏洛克,你没有心。”

福尔摩斯:???

这一晚上,经历的事情着实有点多。

而被阿加莎按上的罪名也不少,譬如说他会把她当成稀罕物做研究,又譬如说他没有心之类的。

福尔摩斯俯首,跟她对视。

“我怎么没有心?”

“你的眼里只有化学实验,只有案子。”

阿加莎的神色很认真,她还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戳他的胸膛,纤细白皙的食指,就那么不安分地在他的左胸膛上点点点,戳戳戳。

“我刚来贝克街的时候,就在想,如果你知道我是一个来自未来的灵魂,第一反应肯定就是要把我捉起来,然后解剖我的大脑,看跟一般人是不是有什么不一样。信奉科学的人,就是认为科学能解释一切的。”

她这么说,倒也没错。

福尔摩斯在此之前,确实认为科学能解释一切。

可现在,他就面临着一个科学无法解释的存在。

美丽、可爱,又棘手。

“你拿生物碱给朋友尝,就想看这东西会对人体产生什么影响。难怪麦考夫一天到晚都要盯着你,从小到大,你肯定很不让家人省心。”

“不仅让朋友吃生物碱,你还鞭尸。哈德森太太说她知道你鞭尸是为了看能在尸体上留下多少伤痕的时候,都惊呆了。”

巴拉巴拉。

阿加莎数落了一长串过去福尔摩斯令人咂舌的举动之后,做出结论——

“你眼里真的只有化学试验和各种你认为有意思的推论,你没有心,发现我不是阿加莎之后,决定研究解剖我,并不奇怪。”

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想说些什么。

可是阿加莎在他胸膛上指指点点的手指没有离开,她的食指抵在他的左胸膛,手指之下,应该就是他心脏所在的地方。

她的食指稍微用力,又戳了一下。

福尔摩斯被她弄得没脾气,伸手将她作乱的手指包起来,“是是是,我没有心。你去沙发坐下,我给你倒点水。”

阿加莎闻言,轻哼了一声,摇摇晃晃地在沙发上坐下。

福尔摩斯倒了一杯水再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将自己整个人都窝在了沙发里,怀里抱着她跟哈德森太太一起去采购的棉麻抱枕。

抱枕上的图案是一个捕梦网,她买回来的时候还很有兴致地跟他科普:捕梦网可以留住好梦,带来好运。

福尔摩斯对这类寓意并不关心,因为跟他的工作没什么关系。

阿加莎看他不以为意的模样,还皱着鼻子埋怨了一句,说他的生活实在太没情调。

他确实并不是一个有情调的人。

情调能带来刺激吗?情调能为他的工作提供帮助吗?

并不能。

福尔摩斯走过去,将水递给阿加莎。

阿加莎将水接过,仰头将那杯水一口气喝光。

微凉的液体并没有缓解她的酒意,她窝在沙发里,一双湛蓝色的眼睛有些失焦。

人有时候需要一点酒意,仿佛这样,现实就能离自己远一点。

阿加莎想起自己最后一次跟父亲说再见,是在她去机场前。

那天父亲想送她去机场,可是她觉得自己已经长大,足够独立,不用事事都需要父亲操心。

父亲与母亲离婚后,她跟父亲在国内生活,因为母亲已经缺席,所以父亲并不想在她的成长过程中错过太多,但凡周末假期,他需要出差,都会带着她一起。

初中时,有时让祖母陪她一起,有时让家里的保姆阿姨陪她一起。

到了高中,就只带她。

每逢父亲工作,她玩的时候,都要及时把自己的定位发个父亲。

她有时也会嘀咕,烦死了,她能出什么事?

那天她带着行李出门,父亲从房间出来,说要送她。

她只觉得好笑,半是撒娇半是埋怨地跟父亲说:“我已经大学毕业,秋天的时候,就要入学成为一名研究生。爸爸,我不是出门就必须要人陪伴的小女孩,我已经长大。”

秋水晴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