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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莲花x穿越女主]千帆过 柳花明+番外(60)

作者:霜风缱卷 阅读记录


别以为就她拿他没有办法,殊不知经过多次试验,只要她态度一软小花什么事都会妥协,虽然事后会附上些许…好吧,是很多“代价”,但至少一段时间他不会再提了。

钟表上的时针与分针重叠,明瑶伸出斑驳的手臂将他推远了些,平躺在软硬适中的床上,手臂贴着额头,小口小口的呼吸微凉空气,没想到即使是秋夜还是那么热啊,更麻烦的是澡也白洗了。

次日,日上三竿

房间里被晨光照醒的女子木讷的揉了揉眼睛,当模糊的视线聚焦到手上时,昏沉沉的脑袋突然清醒过来。

明瑶小跑到镜子面前,撩开身前微卷的发丝瞬间“刀”人的心都有了,几乎是从牙缝中挤出某人的名字,他可真是好学啊,这行径跟狐狸精学了个十成十!

明瑶拖着疲惫的身体,又费了老大的力气穿好衣物,确保没有不妥之处后走到床边,男子恬静的侧卧在榻上,身体朝着她睡时的方向,睡得可真是香啊,可这完全不妨碍她想拿起毛笔在他脸上画只乌龟的念头。

“李莲花!阿瑶姐姐,我买了好多新鲜的蔬菜啊!”

方小宝的声音从楼下传来,明瑶第一次体会到计划落空的挫败,既然无法在他脸上作画,可她又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上手捏住他的脸颊,让你咬我!

“阿瑶…?”

现实中,李莲花被方多病的声音嚷嚷醒之后已经起身,他理好敞开的衣襟却发现坐在床边的女子似乎陷入了某种很高兴的幻想中,他无奈的笑笑宠溺的说,“又发呆。”

明瑶正心里暗爽着,被李莲花一打岔只好从恍惚中走出,她一战五渣哪里敢挑战武林第一,别到最后偷鸡不成蚀把米,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今天不想待在家里,我要出门。”何以解忧,唯有花钱,好不容易实现经济自由,她要买衣服,买首饰,各种买买买。

“嗯,好啊。”昨夜已经把之后一周的药膏做好,李莲花也可以久违的放松一下,再说他们也好久没有出来走动了。

磨磨蹭蹭的下楼,自打学会演绎法就成天想着拉人来试的方小宝兴冲冲的跑到两人面前讲述今早的经历。

“……正如本少爷推理的一样,那姑娘就是一名绣娘。”

“还有还有……”

虽然这么说有些不礼貌,但方小宝滔滔不绝的样子,真的好像在学校里拿了奖迫不及待回来邀功的孩子啊。

明瑶喝完最后一口粥,欣慰的对方多病说道,“恭喜你,可以独当一面了小宝。”

“真的吗!?”他好高兴啊,仅次于找到师父的那种高兴!

这乐呵的样子真是颇有感染力。

可李莲花想着一会上街的事情没工夫在他身上耗着,于是把明瑶拉回身边,“行了啊,既然会了要学以致用,用在查案上,别一天天上街猜别人行当,小心被关到县衙里去。”

一夸就上头,要知道人家好好走在街上突然被一个陌生男子拉过来问“你是不是…”,猜不中被人当成精神病,猜中那更完了,把底细摸那么清,人家会以为是寻仇的,不得赶紧报官。

方多病努着嘴兴致缺缺的哦了一声,若是以前他早就跳起来反驳,只是这些时日越是与李莲花相处,就越是发现他这个人疑点重重,如果不是没有武功,他真的会以为他就是自己苦苦寻找的那个人。

“好了,他会有分寸的。我们一会上街买些冬衣跟杂物,小宝你把尺码告诉李莲花,天冷了冻感冒就麻烦了。”明瑶开口把话题转移。

“给我买冬衣…”方多病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毕竟李莲花他总是那么精打细算,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是阿瑶姐姐提的,也就没关系了吧。

“好啊好啊。”

笨蛋小狗就是那么容易被糊弄过去,也会因为一点点的关怀而感动的难以自持,在他心里他们或许是萍水相逢的朋友,又在历经磨难中成为至交,殊不知在李莲花与明瑶心中已经视他为唯一的徒弟。

广陵是大熙数一数二的商业大城又怎会少的了天机山庄的产业,明瑶作为天机酒楼的股东之一又是开创新式舞台剧的幕后老板,钱财对她而言已然成为一个数字。

盈利的银钱会每旬记录到她钱庄的账户,都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她也是体会过穷苦日子的人,钱这种东西又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有多余的去帮帮他们也好。

善堂从一家开到十家,它的开销对她而言只是九牛一毛,而且明瑶没想到这古代心善之人也如此之多,有捐财捐物的,有主动请缨烧菜烧饭的,还有退休的大儒愿意免费当教书先生。

所以善堂从一开始的只收留孩子,拓展成收留愿意脚踏实地做活的成年人,明瑶聘请了有一技之长的人来教导他们的生存技能,可随着莲花善堂的数量与名气增长,很多有时间且有能力的人自发性的过来帮忙。

所以说啊,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一些的。

只不过即使明瑶有意不透露自己的身份,但架不住人云亦云,导致了江湖上对她的传闻也越来越多。

有些个大聪明把她传的跟神仙一样,说什么下凡人间,这还不算离谱,还有些直接扭曲她的性别,把她说成长相阴柔的男子,又或是长的五大三粗的女子…天呐,她真是佩服他们的想象力。

开善堂这件事李莲花后来也知道了,不过最让他惊讶的还是明瑶把善堂的名字取名为“莲花”,面对他的好奇明瑶反而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软磨硬泡好久才得知是自家夫人为了为夫的身体,想要广结善缘而取。

他的夫人,是天下最心善之人,

而遇到她的自己,是天下最幸运之人。

思绪回归,明瑶拉着李莲花率先进了一家成衣店,老板见两人举止亲昵的进来忙奉承着说他们郎才女貌,天造地设。

这画面不禁让明瑶想起第一次李莲花带她去买衣服的场景,那时的自己可是从头到脚都在否认,李莲花当时也面露尴尬,可如今…

二人不约而同的相视一笑,他一定是与自己想到一块了,明瑶挽起他的胳膊将清晨的不愉快抛到脑后,“快来帮我挑衣服,夫君。”

最后两个字明瑶说的很轻,但李莲花定是听到的,他跟上她的步伐目光柔和答应。

两人各买了三件冬衣与一件秋装,颜色挑的都是一个类别的,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其实就是情侣装,至于方小宝的衣服,小少爷穿惯了锦衣华服所以给他买的一件冬衣可抵得上他们三件。

李莲花起初还有些肉疼,可当明瑶问他,“你难道要让小宝跟我们穿一个款式衣服?”

李莲花立马对老板说,“就这件了,送到城外南侧的二层小楼。”

出了成衣店以后,两人就像普通情侣一样逛了许多小吃店,中午饭肯定是不用吃了,顶多给方小宝带点外卖。

说起来明瑶从现代带来的化妆品与护肤品都已用的七七八八,好不容易来一次大城市可不得补齐。

这古代卖胭脂水粉的店铺门口没想到也跟现代一样围聚着不少男性,而店铺内满是女子,看来无论是古是今男子都是一样的不愿陪女子逛街呀。

“小花,你走累了吗?里面人很多,要是你不想的话在这等我就行了。”毕竟她也不想勉强李莲花做不喜欢的事。

哪知李莲花竟然跑去问脂粉店的老板娘,完了之后拉着她的手边走边说,“总要一个人掌眼不是,走,我给夫人参谋。”

“呵呵~”

离得近的几名女子不由得笑出声来,夸赞她有一个疼爱自己的郎君,哪像自家男人只知道吃饱睡觉。

她们眼底满满的艳羡,而脸上不知何时染上红晕的明瑶局促的向她们点头打招呼,她跟在李莲花身后到了无人处捶了下他的肩头,“你真是!”

古代的护肤品为了追求美白用了过量的金属,不过好在她身边有个学医又懂审美的李小花,挑的都是对皮肤无害的植物制成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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