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BE后我决定放飞自我(50)
还有古早狗血味浓厚的火葬场哈哈哈哈哈《求你爱我》
大家都说温云凝深爱萧阑冰,萧阑冰本人也这么认为。
所以他可以不准备周年纪念礼物,可以不记得温云凝生日,甚至不经过温云凝同意应酬完后带着满身酒气和香水味回家。
萧阑冰很满意温云凝的温柔似水千依百顺,决定在周年纪念日这天向温云凝求婚。
求婚当晚,萧阑冰衣冠楚楚人摸狗样,他还没有掏出戒指,坐在餐桌对面的温云凝微垂着头,眼底倒映着面前蜡烛跳动的火光,口吻和往常一样柔和。
“阑冰,我们分手吧。”
萧阑冰脸色蓦地铁青。
*
温云凝从小就知道自己不会爱人,但是作为一个人类怎么可以不懂爱呢?
于是他把目光放到了萧阑冰身上,萧阑冰家世显赫十项全能是个再完美不过的恋爱对象,就连别人口中唯一的缺点冷漠无情的性格在温云凝眼中也变成了极大的优点。
冷漠好啊,冷漠就说明不会轻易爱上别人,温云凝也就可以心安理得地从萧阑冰身上学习怎么爱人而不用担心背负情债。
时间久了,温云凝苦恼地发现自己花了几年还是没有学会怎么爱人,为了不浪费时间,温云凝决定分手。
分手没有一个星期,萧阑冰满身酒气红着眼眶跑到他家门口求复合。
萧阑冰:“我会努力让你再爱上我的。”
然而温云凝一脸为难:“可是阑冰,我从来都没爱过你啊。”
第23章 如何偕老
虽然知道面前的男人身份不简单, 不过对于佑果而言,金·富力士这个名字对这个世界究竟有什么意义都与他无关,不管是未来可以被列为三星猎人的成就还是世界五大念能力者的能力又或是世界上最大的鲁鲁卡遗迹的发掘者的身份, 这些对佑果而言都无足轻重。
现在在他面前的金·富力士,只不过是一个刚从深山老林里跑出来,穷困潦倒甚至拿不出饭钱的流浪者罢了。
但是就算自己现在身上拿不出一个子儿,这位流浪者先生还是有自己不吃白饭的骨气,拿出刚才从身上找出来那块小小的被店长不屑一顾的白色骨头交给佑果, 并信誓旦旦地说:“这块骨头很珍贵!”
佑果洗耳恭听。
“这是莫古尼龙的趾骨, 上面覆盖的气息可以震慑大部分魔兽。”金说起自己喜欢的魔兽就有些滔滔不绝,直到介绍完, 他总算切入正题:“这块趾骨就当做你帮我付钱的报酬吧。”
一块小小的洁白的骨头竟然有这样的作用,佑果并不太信, 但还是从金的手中接过,随口问道:“那你平时用它做什么?”
金认真思索了一下, 耿直地回答:“它驱蚊很有效。”
佑果一时间有些沉默,然后干巴巴地说:“真、真是个不错的能力。”
虽然这种能力对佑果来说并没有什么用处,可他还是很开心地接受了这块不知真假的骨头。
“谢谢, 我会好好珍藏的。”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三百五十五天都生活在无人踏足的魔兽丛林中的金不在意自己是否吃饱穿暖,但是在每个看着自己同伴被蚊虫叮咬夜不能寐的晚上,他都无比地感谢自己身上这块莫古尼龙的骨头。
毕竟什么都可以忍, 蚊子在耳边盘旋的声音真不能忍。
所以这块骨头对他来说真的是相当重要的东西了。
收下骨头的佑果同样在店里为自己点了一碗拉面,在等待拉面的时间里, 他又和店里的流浪者——也就是金重新攀谈起来。
“你真的是猎人吗?”佑果问。
得益于佑果最近正疯狂地吸纳这个世界的知识,前三周目的他过于傲慢, 从来没有切实地了解过有关于这个世界的一切, 现在为了弥补佑果接连不断地看了许多信息, 自然也了解了不少关于职业猎人的介绍。
不同于他原来世界里特指上山打猎的人的称谓,这个世界的猎人可以做的东西那就多了许多,不管是发掘遗迹还是逮捕通缉犯还是找遍天下美食,没有猎人们不能做的,只有他们不想做。
正抱着一块猪肘大快朵颐的金认真的点点头,琥珀色的眼睛里无法容纳虚伪的谎言,笑容开朗热烈:“我真的是猎人。”
说完,他又露出一些无奈的表情,解释起自己作为正经的职业猎人为什么会没有猎人执照这回事。
“我的东西都被我弟子收起来了,我离开魔兽丛林的时候忘记告诉他,现在他可能正在满丛林找我吧。”金耸耸肩,“不过没关系,我去猎人协会再补办一件。”
言语之间居然完全不在意被自己留在魔兽丛林中的弟子会不会遇到什么危险,佑果不由地为那个被丢在丛林中的可怜弟子默哀了三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