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五个哥哥后,京城无人敢惹(151)
环顾簪花小院,制作豆角干是够了,但种豆角却远远不够。
郑如谦思量良久,最终做出决定,“作坊不要了,回斜阳县种豆角去。”
只要他们自己能够制作豆角干,卖给各大酒楼铺子的利润就会更高,相比较起来,一个已经黄掉的腊肉作坊,的确没什么可留恋的。
“可是,作坊还有大半年的房租呢。”姜笙心痛不已。
一年房租三十两,大半年十好几两银子呢。
“作坊生意黄了,留着也没用。”郑如谦劝妹妹,“斜阳县种起来豆角,再运过来制作豆角干显然不划算。”
至于在安水郡种豆角,他压根就没想过,一个府城一个县城,半块地能差二两银子呢。
“再说了,这簪花小院的租金可不便宜。”郑如谦唾沫横飞,“剩下半年咱们转租出去,能回一点是一点。”
他正说着,一张地契送到跟前。
郑如谦瞟了过去,刚开始没当回事,再瞟一眼,他怔住了。
“刚才整理才发现,竟有这院子的地契。”王扶风羞赧一笑,“你们救了我,无以为报,这地契就送你们吧。”
郑如谦的眼睛直了。
姜笙还知道推辞一下,“不不不,这不合适,扶风哥哥这太贵重了,我们不能要。”
“这院子倒也不是多么贵重。”王扶风幽幽道,“十几年前,它原是我一位姑姑的别院,后来姑姑远嫁丰京,这院子也就荒置了。”
王扶风的姑姑,应该也姓王吧。
方恒的娘,好像也是王家的姑娘。
王家的姑娘,嫁到丰京的,应该只有一位。
姜笙脑袋里的浆糊正疯狂搅打,冷不丁一道哽咽的声音响起,“你说的这姑姑,可是叫做王弗雪?”
第111章 小姜笙的第一套房
方恒其母,闺名弗雪。
若这里是王弗雪少时的簪花别院,也就不难理解为何进来时,便感到一股亲切。
姜笙恍然大悟。
郑如谦如遭雷击。
王扶风还算淡定地转身,望着这只见过一面的小表弟,浅浅一笑,“看来,是物归原主了。”
便是承认了,这是王弗雪的别院。
方恒强忍悲伤,眷恋地抚摸着小院里的一砖一瓦,一石一土,好似穿过十数年的岁月时光,看到那在百花中翩翩起舞的灵动少女。
良久,他嘶哑着声音喊出一声,“阿娘。”
眼泪滚滚而落。
王扶风看在眼里,长长叹息。
有人母子阴阳相隔,思绪却永远牵连,亘久难忘。
有人明明尚在世间,却不懂珍惜疼爱,冷漠以待。
也许,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缘分,就是这般说不清道不明吧。
好不容易等方恒平静了情绪,他接过泛黄的地契,没有再推辞。
郑如谦在旁边疯狂流口水,再一次惋惜自己没有出身世家,没有富贵亲戚,虽然做起了小生意,却连给妹妹买套房子的钱都不够。
冷不丁刚才那地契又伸了过来。
郑如谦抬起头,就看见方恒直直地举着地契,越过他,停留在姜笙面前。
郑老二,“……”
“姜笙,这地契以后归你了。”方恒望着奶萌奶萌的小姑娘,眼底是不加掩饰的疼惜,“以后,你再也不是流浪儿。”
流浪儿之所以流浪,不仅仅是没有住的地方,更是没有家,字面意义上的家。
现在,许默给她上了户籍,郑如谦为她赚钱,方恒把地契给她,她跟流浪儿这三个字,再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了。
曾经梦寐以求的安定,就在眼前。
小姜笙呆呆愣愣地望着地契,好半晌才小声嗫嚅道,“可是三哥,这是你阿娘的,也是你表哥给你的。”
“我的就是你的。”方恒不容她拒绝,直接塞了过去。
小姜笙捧在怀中,犹如捧着一团炙热的火,燃烧了瞳仁,也燃烧在心底每一寸。
哥哥给的。
属于她的,家。
姜笙抬起头,发现周围所有人都在含笑望着她,每个人的眼里都是温柔与善意,支持与鼓励,仿佛在说:恭喜你啊小姜笙,你有家了。
那个倒在雪夜里的九岁男孩更是轻叹一声,笑着对她摆手:小姜笙,终于可以放心你了。
鼻子有些微微的酸涩,眼圈也随着滚烫。
但姜笙不想哭鼻子,更不想让爱她疼她的人也跟着流泪,所以她吸吸鼻涕,抱着地契跑到郑如谦跟前,大声道,“二哥,我们不用交房租了,你还要放弃作坊吗?”
郑如谦瞠目结舌。
哎,不对啊,刚才不是在感动吗,怎么突然转火到他这了。
虽然簪花小院不再交房租,但作坊歇了就是歇了,真的开不起来啊。
郑如谦苦着脸道,“小姜笙,腊肉真的卖不了了,做出来也没人要,这作坊咱们继续开着,还不如租出去赚得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