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爷的娇软美妻不好哄+番外(355)
在陆婳年无辜的眼神下,阿信无奈一叹,揉了揉她的头发,站起来,离开她的身,说:“在这里住一晚可以吗?今晚,丛狼有活动。”
住在这里?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陆婳年唇微张,转了转眼珠子,装模作样道:“这个床这么小,好像有些睡不下啊!”
阿信挑唇:“大小姐睡床,我睡地。”
这么乖巧?
这不是陆大小姐想要的!
陆婳年往床上躺了躺,又翻了个身,仰起下巴看他:“好像,也能睡下两个人!”
阿信故意道:“大小姐的意思是?”
陆婳年气性又上来了,朝他凶道:“你到底上不上来,不上来就出去,别和本小姐待一个帐篷!”
阿信打趣看她,二话不说上了床,将她搂在怀里。
陆婳年扬起唇角,她的心被填得满满的。
但是幸福来的太快了,她感觉不太真实,又不确定地问:“丛狼和我之间,你真的选择了我吗?”
阿信道:“真的。”
陆婳年抬头看他:“为什么呢?阿信,丛狼不是你的心血吗,你真的能为我放弃它?你到底有多喜欢我啊?”
为什么呢?
阿信想,她之于他来说,大概就是,一个置身于不见天日黑暗中的修罗者,看到了太阳,是一个眼里只有灰白颜色的孤僻者,看到了霞光。
他是出生在战火中的孩子,他的父母就是雇佣兵,从小他就跟着父母穿梭于战场之上,见惯了生死,从而也养成了冷酷的性情。
后来,他的父母死于战火,因为死亡在他的生命中处处可见,父母安葬后,阿信只哭过一瞬,就继续跟着父母所在的那支佣兵团,头也不回地奔赴下一个战场。
他的所学所识,人格塑造,不是父母培养,而是源于他的师父,那支佣兵团的老团长。
老团长不仅教他雇佣兵的所有技能,还教他识文断字,他想将他培养成佣兵团的下一代领袖。
老团长说,成为雇佣兵的人有各种原因,比如贫穷,比如战争,比如政治,才会来到佣兵界,成为行走在战争边缘的异类。
可他阿信,却是天生的雇佣兵,他的体魄,他的心智,他的成长环境,决定了他,天生就属于战场,决定了他,能够带领佣兵团,走向辉煌!
老团长说,他们的职业虽然特殊,但是,并不能因此泯灭了人性,他们雇佣兵虽不是普通人,但是也有家人,有兄弟,有战友,他们做事,也要对得起良心,也要努力做个好人。
可不幸的是,在他十五岁的时候,老团长死亡,那支佣兵团人心涣散,被敌军打溃,逐渐走向了灭亡,直到最后,只有阿信一个人活了下来。
因为从小的生存环境与冷酷的性情,阿信不喜欢安稳无趣的都市,而是偏爱刺激的战场,就算只剩一个人,他也要在雇佣兵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不曾回头。
后来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又遇到了几个年纪相仿志同道合的伙伴,他们一起为钱杀人,为钱救人,互帮互助,彼此扶持,其中有一个女孩,她的名字叫明桑。
这十几年来,他穿梭丛林,奔赴战场,他无情无欲,所爱的只有他手中的长枪,以及他亲手创建的丛狼。
他以为自己永远都会这样,他生于战场,最后也会死于战场,却不料,在一场失败的战事后,命运将他扯向了另一个方向。
他遇到了这二十几年里不曾见过的东西,那是太阳,他的太阳。
他第一次见到陆婳年是他来到陆辰俞身边的第一年,那年他二十六岁,明艳刁蛮的大小姐活力满满,在他灰白的世界里,泼染了一片色彩。
那一年陆氏集团在海城刚刚起步,他常与陆辰俞待在一起,为陆辰俞办事,所以也有幸与大小姐见过好几面。
只是大小姐从来都不给他好脸色,曾经他不是很理解,她为何会无故讨厌他,后来才知道,他被大小姐讨厌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抢走了她最爱的哥哥!
阿信当时知道这个原因的时候笑了,身份尊贵的大小姐,娇纵起来真的不需要任何理由。
只是,他并没有生气。
她的荒唐,她的矫情,她的做作,在阿信那双只有战火只有硝烟的眼里,是那样的,不同寻常。
那一年也是陆大小姐刚刚突发奇想要去当模特,陆辰俞不赞同她混时尚圈,但架不住她那个缠人劲儿。
陆大小姐拍着胸脯保证,不会依靠陆家的资源,只靠着自己,要在时尚界闯出一片天地,陆辰俞被她缠得没办法,最后只能允许。
只是她远在Y国,陆辰俞虽不会对她进行事业上的帮助,但也要保证她的安全,便安顿阿信,多帮他盯着一些他那个不省心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