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修罗场(356)
阳光下漂亮得让人失语的脸蛋,稍一不注意就可能会离开人世的病症,融合成了白夜对苏亦的第一印象:像玻璃一样纤细又易碎。
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生会长得这么精致,也从来没有真正见过先心患者,少年白夜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新奇。
不过除此之外,他也没有产生其他太多的想法,只是对苏亦同学留下了很特别的第一印象。
白夜慢慢对苏亦诉说着过去的往事,帮助失忆的苏亦重新认识他这个突降的男朋友,以及他们过去的感情。
这样,在以后的[惊悚剧本杀]里苏亦也能更自然地跟他相处,更信任他,不会再疑惑地问出[你喜欢我什么]这样的问题。
“对了。”
白夜突然想到一件事,他以前还从来没有向苏亦坦白过,他考虑了一下,然后说:
“你知道吧,初中小鬼在学校里或多或少都会有点…怎么说,当Bking的梦想。”
苏亦不知道,他从来没有什么想当BKing的梦想,他最好默默无闻的,谁也别注意到他,谁也别来关注他。
白夜说的那些经历,什么站到讲台上自我介绍结果讲到一半卡壳忘词,被全班五十多双眼睛盯着看,全场静默,苏亦光想一想这种事要是发生在自己身上,背后的精灵翅膀都要竖起来,太可怕了!
更别提什么小学去台上拉小提琴,被全校五千多双眼睛盯着,结果白夜拉串曲了,还拉到忘谱,最后干脆在台上乱拉,美名其曰solo,让观众听得满头问号耳朵遭罪,而小白夜自信满满地鞠躬下台,徒留观众一地尴尬。
…太恐怖了吧!苏亦稍微代入想了一下,要是他是小白夜的话,恐怕这辈子都不想再看到小提琴这个乐器,并且想要立刻转学。而白夜轻描淡写地说着这些往事,当作有趣的笑话讲给他听。
他的恋人…从小就是这么恐怖的社交处理能力吗?苏亦心里想,跟他完全…是两种性格的人呢。
“…嗯,你确实是没有什么BKing之梦。”白夜沉吟了一会,换了个说法解释:
“简单来说,就是那个年纪的小鬼都特别想让别人觉得自己很厉害,想要获得别人的崇拜。”
这个苏亦能理解,寻求他人的认同感也算得上是一种人类本能,初中学生可能会表现的尤为明显。
“男生间的崇拜其实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白夜说,“要么游戏打得好,要么篮球打得好,要么打架打得好。这三样只要有一样你做得还不错,就立刻能赢的一大票同学的尊敬佩服,成为大哥一般的存在。”
而对于这样的“大哥”,校园生活也会变得非常舒畅顺利,绝不可能沦为边缘人、透明人,一旦遇到什么事,周围还会自发涌出一大帮兄弟仗义地为大哥出头。
作为性格开朗、社交牛逼、长得高篮球好、从小学散打、虽然不喜欢在学校斗殴惹事但真打起来同学们也未必是他的对手、家里电子设备都是最新款游戏也打的很溜、学习成绩还算凑合时常担任个体育委员这样的班干部、有时还去参加个校园文艺表演的白夜,自记事以来,就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
他习惯于在一个集体中获得优势地位。小学时,他就比较出名,其他班上的同学或多或少全都听过白夜这个名字,一旦他有点什么传闻会传得整个年段都知道。
到了五六年级,甚至还有人偷拍他的照片拿去别的小学卖钱,白夜打探过行情,三块钱背影,十块钱模糊侧脸,十五块正脸照,其他高清照私聊问价。
转校之后,前校园风云人物白夜也很快在新学校赢得了自己的优势地位,班上男生不管实际出生月份是比他大还是小,一律都尊称他为白哥,同学老师对他这个转校生印象都很不错。
过段时间校庆,班主任准备让资料上写着小提琴十级的白夜去出个节目,校庆过完又是运动会,肯定要打篮球比赛,毫无疑问,那又是白夜扬名的地方。
很快,初一白夜就又成为了新学校的风云人物,照片翻了两倍的价格卖到了别的初中去,他对此习以为常。
过去十三年来,白夜从来没有崇拜过谁,对于跟他一样篮球打得好、游戏打得好、打架打得好、本人照片会被同学偷偷拍下来的帅气男生,白夜也并不真心觉得他们牛逼,更不会钦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