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大明拯救你+番外(181)

作者:谜之卷卷

平时也没短它吃喝,怎么就这么没骨气!

朱琳琅正在吃别人端来的点心,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捧着一双鞋子走过来,面色绯红地说:“郡主,我给你做了一双虎头鞋。”

她有好几次看到郡主穿着脚上这双虎头鞋,想来是郡主偏喜虎头鞋,就也给郡主做了一双。

朱琳琅一看,跟自己脚上这双差不多,颜色不一样。

“谢谢星河!”朱琳琅高兴地接过,把左脚的鞋子脱掉,换上新鞋,在旧鞋上踩了踩,又说道:“尺寸也正好,心灵手巧说的就是你,仅凭眼睛一看就能知道我鞋子的尺寸!”

林星河高兴的脸都红了,说道:“郡主喜欢的话我以后还给你做。”

朱琳琅笑着说:“下次给我做个配套的虎头帽吧,不过不用着急,你有时间时再做就行,不要耽误学习。”回头再给星河她们送一些布料过来,方便她们平时练习用。

“郡主,我给你绣了个手帕,你看看喜不喜欢。”另一个小姑娘把手帕捧到朱琳琅面前,眼睛亮晶晶地望着她。

朱琳琅接过,惊喜地说:“绣的居然是向日葵?也太好看了吧!栩栩如生!谢谢云书!”

“郡主,我给你做了一支毛笔!”

“郡主,我给你绣了一个荷包!”

……

新年第一天,朱琳琅收礼收到手软,中午在金葵庄园吃了顿饭,骑着冰淇淋背着包袱满载而归!

年节刚过,一道道诏令使逐渐安静下来的京城重新炸开了锅。

第一道是关于官民着装的。

诏令规定,除了玄、黄、紫三色以及龙、蟒、飞鱼、斗牛、麒麟的花纹外,对百官及百姓着装不再有要求。

也就是说,百姓不再受“士农工商”的阶级限制,除了规定的三种颜色和五种花纹外,服饰的材质、样式等都可以自由选择!

第二道是关于“贞节牌坊”的。

最早的贞洁牌坊其实多以“节”字为主,多以古代士子为褒扬母亲养育之恩为名建立。封建社会末期,理学之风兴盛,贞洁牌坊就逐渐以“贞”字为主,成为了又一座压迫女性的大山。

起初,女性在丈夫死后还多为自愿守寡,还有人选择殉情,渐渐地大户人家开始攀比贞节牌坊的数量,甚至官员都把贞洁牌坊数量做为自己的政绩,导致被逼守寡、甚至被活活饿死的女性不计其数。

经过金、元、明三朝对贞节观念的极端倡导,在进入清朝以后,贞节的含义变得十分偏狭。

不但丈夫死后守节成了天理,未婚夫死,也要尽节,偶尔被男子调戏也要寻死。总之,女子的生命紧紧维系在“贞节”上,稍有变故,就要“以死全节”。

据著名社会学家董家遵对《古今图书集成》中的资料统计,周朝至五代,有记载的贞节烈女仅92人,宋代倍增至152人,元朝倍增至359人,明朝则猛增至27141人。

但比起清朝受到旌表的100万人贞节烈妇,明朝那人数也只能算“小巫见大巫”!

如今,诏令规定,推倒弘治元年至今建立的所有贞节牌坊,并严禁再建贞节牌坊,鼓励寡妇再嫁,阻拦寡妇再嫁者则处以刑罚。

朱琳琅对“贞节牌坊”深恶痛绝,曾咬牙切齿地念着手机查到的资料给弘治陛下听,弘治陛下甚至有一种错觉:朱琳琅下一刻就要抡起锤子上前打砸了!

可能是被朱琳琅“荼毒”了思想,弘治陛下立志让弘治朝成为“零贞节牌坊”的朝代!

对此朱琳琅表示强烈赞同,并给予海豹式鼓掌!诏令中虽然并无对其它朝代建立的贞节牌坊的处置要求,但是皇帝已经如此明确地表达了对贞节牌坊的厌恶,下面的人自然知道该怎么做。

第三道是关于“休书”与“和离”的。

有历史记载的最早的关于“和离”的律法是唐朝的“放妻书”。和离制度在宋朝逐渐达到兴盛。

但是,即便是和离,前提也是必须征得丈夫同意。如此一来,妻子就失去了主动权,只能说是相对于“直接被休”,多了一种稍微温和点的选项罢了!

宋朝以后,理学的兴起和统治者的推动,促使社会对女性的约束增加,和离制度逐渐沦为一纸空文。

到了明朝,出身于社会底层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把自己的价值观作为国家的律法,制定了行为规范,他认为女人就应该在家相夫教子,做贞洁烈女,否则就应该被休弃。

于是,和离制度名存实亡。

现在,诏令规定,废除“休书”制度,夫妻间如果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可以在双方协商后和离。如有一方不同意,可诉讼至官府,由官府裁夺。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有暴力殴打另一方的行为,查实后即可准许和离。并且,对夫妻和离后孩子的归属也重新做了规定,孩子不再是男方的“私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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