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后院通现代(279)
第五家店开在了苏城北部,火车站附近。
这样苏城就开了五家店,其中四家是“美玲服饰”,一家是“可爱多”儿童服装店。
现在五家店的总店长是顾玲花,儿童服装店的店长是彩娥,另外四家店的店长都是后来招的苏城回城知青。
彩娥的儿子和两个女儿也在苏城了,他们全家都到苏城生活了,目前在娘家附近租了房子,彩娥老公也操起了老本行——踩缝纫机。但是不是做衣服,而是接了货在家里做,做什么呢?
这也是改革开放后城市发展后出现的一件新生事物,五颜六色的彩旗、横幅、奖牌奖杯等,统称旗帜礼品。
原来彩娥哥哥在公私合营后,是在苏城旗帜礼品观前店上班的。现在不是可以私人开店了吗?他看到妹妹一个人来苏城打拼,帮王家开店,但妹夫和三个孩子还在村里呢,夫妻两地分居,这不是长久之计啊。
就建议妹夫到苏城来,他们那个店里接了生意后,本来就要找人加工的,现在就把这些活给妹夫做了。
彩娥老公就带着三个儿女来苏城投奔老婆和大舅子了。
王奶奶是很支持的,当时彩娥三个孩子中,老大和老二已经在下地干农活了,老三还在读书。
王奶奶把两个大的安排在了自家店里,只是避开了她们妈妈做店长的店。
还让彩娥大哥把老三从乡下插到了城里的学校学习。
这几年,老三也毕业了,就跟着老爸在家接活,也学会了踩缝纫机。
彩娥儿子原来在王家店里帮忙的,见的多了,年轻人有冲劲,回家建议父亲自己开店,就做旗帜礼品。
舅舅单位的店在观前街,他们就在石路附近租了一间店面,也开起了旗帜礼品店。
就这样,彩娥和大女儿在王家店里上班,彩娥老公和小女儿在家里踩缝纫机、印横幅,彩娥儿子负责自家店里的生意。当然,店里也雇了人守店的,那是舅舅家女儿,彩娥的侄女,也是回城的知青。
印横幅蛮辛苦的,一不小心身上都要弄脏,印好后还要在院子里晾干。
他们租的是老房子,一个小院子有三家人,他们租了最外面三间,一间是厨房和吃饭间,两间卧室,夫妻俩一间,两个女儿一间,儿子就在饭厅搭铺,早上起来收掉,晚上再搭起来。
开始缝纫机是放在夫妻俩的卧室里的,因为女儿们的卧室太小了,只能放一张大一点的铺,两个孩子睡下都很挤,没办法放其它东西了。
后来在印横幅时,发现在卧室里印,根本不可能,就想办法在院子里搭了一间工作间出来。
那也是费尽心思,费了老鼻子劲才搭成功的:先要和房东商量,再和院里另外两家商量,还要走通街道里居委会的人、房管所的人。
其中艰苦真是一言难尽,好在最后还是成功了。
现在彩娥清早起来,去买菜;大女儿烧早饭,准备家里父子三人中饭的饭菜:小女儿去倒马桶,是的,现在的苏城,居民还得要自己去倒马桶。
这可以自己选择,出钱让人来拿了去倒可以,自己去倒也可以,彩娥家穷惯了的,在农村都和粪打过交道的,这几个马桶就自己倒吧。
彩娥老公和儿子起来得比较晚,(儿子现在睡工作间里了),因为他俩晚上是开夜工印横幅的,横幅印好后,要在院子里、房间里晾起来,等第二天一早彩娥小女儿倒好马桶会收起来。
这晾横幅也有讲究,因为白天晾的话,影响里面两家的进出,所以他们就晚上印、晚上晾,等第二天邻居要出门的时候,彩娥家的横幅已经收起来了。
吃好早饭,彩娥和大女儿去王家店里上班,小女儿开始踩缝纫机,搭了一间出来后,她的缝纫机已经搬到工作间了。
彩娥和大女儿中饭是在店里吃的,晚饭彩娥也是在店里吃的,大女儿如果上早班就下班回家买菜烧饭,如果上中班就也在店里吃。
家里三人的中饭是一早就烧好的,热一热就行了,晚饭或者大女儿回家烧、或者小女儿烧。
彩娥儿子一般在店里吃,是小女儿骑车给送过去的,彩娥夫妻俩觉得,外面的东西一来不卫生,二来,肯定家里的东西便宜,一切都要节约,家里还有三个孩子呢,成家立业,至少儿子要给准备一套房子吧,现在没有买的,那肯定要租啊。
两个女儿也要给准备嫁妆不是。
现在苏城居民的房子很难买到,但店面已经可以买卖了,彩娥家人一直想努力一下,买一间店面房,把旗帜礼品店开自己家店里,可以省一大笔房租。
至于娘俩为啥不在自家店里,而去王家店里,那实在是王家给的工资奖金太丰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