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给我听(113)
盛初没懂他在紧张个什么劲儿,她看起来很吓人吗?不至于吧,又不是什么老巫婆。
她实在看不下去,使唤姚远去倒了杯冷水过来,递给余悦:“有什么想说的可以直说。”
盛初和余悦其实并不熟,两人都不是喜欢交际的性子,同学一年多,说过的话一只手数得过来。
边上的陈寂笔尖顿住,趁着这会儿没人关注他,明目张胆地竖起耳朵偷听。
“盛,盛初同学,我知道你钢琴弹得好。”余悦低着头,磕磕巴巴地说,“就是,那个,校庆,能请你和我合奏吗?只要校庆就好,初赛我可以自己来的。”
盛初没有回话,她沉默了许久。
久到陈寂以为她不会回应,余悦都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才听见她慢吞吞的,委婉的拒绝:“我已经很多年没碰过钢琴了,手很生。”
“没事的。”
余悦连忙回应:“你可能不知道,我和你是小学同学,就是听了你的那首《萤火虫》才开始对音乐感兴趣的。你真的很厉害,四年前在西城大剧院的那场演奏,现在网上都有很多人讨论。”
“可那场我只是个和声。”盛初平静道,“出彩的并不是我,是主旋律的小提琴,大众讨论的也是她,而不是我。”
“没有,我觉得你也很出色!”余悦声线逐渐拔高,就像个见到偶像疯狂吹,结果偶像不认的小迷弟。
忽然,不知想到什么,他的声音又低了下去,垂着眼,情绪有些低落:“也是,我确实达不到盛莺那个水平,合奏效果远没有你和她的好。”
或许真的是亲姐妹的心有灵犀,在音乐方面,盛初和盛莺有一种奇妙的同步和共鸣感,总是能猜出对方下一秒想做什么,并加以配合。
盛莺不止一次和她抱怨合奏队友的不懂变通,还不如当时还是个小不点的盛初。
盛初也曾好奇过这个问题。
盛莺的回答令她记忆犹新。
“因为我喜欢你呀,初妹。”女人扎着清爽的高马尾,唇角带着笑,与夏日骄阳作比也毫不逊色,“你也喜欢我,我们心意相通嘛,不过肯定是我更喜欢你一点。”
“不是水平问题。”
盛初最见不得人这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叹口气,继续给他解释:“我和她是亲姐妹,在很多方面有些不谋而合的默契,一般人很难达到这一点。”
“而且我真的很久没有碰过钢琴了。”她诚恳道,“我怕拖你后腿。”
“这次会有很多领导来看,可能也有艺术界的前辈,如果你好好表演得到赏识的话,艺考的路也会好走一点。”
她把话说得这么明白,再听不懂就是傻子了。
余悦脸上的遗憾显而易见。
他还是不肯放弃:“你再考虑一下吧,盛初同学。或许我真的不懂你经历了什么,站在一个观众的角度,我觉得你很有天赋,放弃真的很可惜。”
“没什么可惜的。”
盛初笑笑:“或许最开始是会有遗憾,但这么多年过来,其实也就那个样子。”
盛莺刚出事那会儿,所有人都像天塌了般,尤其是盛母,直接病了三个月。
但这个世界并不是没了谁就活不下去的。
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死去,地球照样在转,他们的家人也照样要生活。
永远是活着的人最痛苦。
结果大家还是逐渐恢复正轨,盛父照常工作,盛母认识了很多小姐妹,经常约着一起出去玩,就连当时指着她骂,说她害了盛莺的姑姑,如今也嫁了人,过得很幸福。
走不出来的只有盛初和孟林时。
一个失去声音,放弃自己最喜欢的音乐和想当歌手的梦想,一个毅然决然放弃已有建树的物理领域,跑去做毫不相干的律师。
余悦走后。
陈寂拿出手机,浏览器搜索“盛莺”这个名字,跳出来的第一个词条,他就知道是他要找的那个人。
那张脸和盛初太像了。
不过两人的气质截然不同,盛莺很爱笑,看照片给人的感觉就是个活泼的小太阳,相比之下盛初就冷淡得多,平时很少见她有什么表情。
词条只记录到四年前的那场合奏,这之后便没了下文,只说她没再出现在公众视野内。
当年日本小提琴手AYASA的《告白之夜》大火,盛莺以开场助兴嘉宾性质受邀,和妹妹在剧院表演了这首曲子。
词条里甚至没出现盛初的名字,只以“盛莺妹妹”四个字概括。
像是有什么困扰已久的迷雾即将被揭开,陈寂称得上是迫不及待,在浏览器上搜到这场合奏。
如余悦所说,近千万播放量,最新的评论是一天前。
莺初解语:【感觉好久没看见盛莺出来表演了,不会出什么事了吧?别吧,我好喜欢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