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开农场拯救妖族(32)
它们单株看起来和别的植物比并没有太多特色,但几百株聚在一起的缘故,远远的看去便颇为壮观。
姜鱼和姜树她们把女娃和妍姬当做福星,宠爱之余也多少有几分尊敬,故而明珝说要过去看看时,她们也没有阻止。
明珝靠近后,将这些“杂草”仔仔细细的观察,确定了正是自己要找的东西,带着些憧憬的模样道:“这就是流浪者们说的那种草,它们的果实成熟后,整个果穗都是红色的,就像我们眉间的花儿一样的颜色,非常好看而且散发着和黍相似的味道。”
“妍姬很喜欢吗?”女娃好奇的问。
“当然,我很想看看漫山遍野都是红色果实的景色。”明珝点头认真的回答。
姜树道:“我昨天也听他们说起这种植物,鹰部落把它们叫做稷,它们的果穗虽然是红色的,但捏开果壳后里面的果实是白雪一样的颜色,味道也很好吃。”
“可惜它们成熟还要一段时间,听说是天最热的时候,不知道能不能看到了。”
“但是稷的壳儿很难去掉,比黍的壳儿还难,所以鹰部落都是把收获的稷分给不能外出打猎和采集的老人孩子,让他们用手剥壳,能剥多少算多少……”姜鱼表示。
“用手剥壳?”女娃诧异。
“对,鹰部落的人有山鹰帮忙,他们在抓兔子、雉鷄、硕鼠这样的小动物方面很擅长,而且你们也看到了,这里的土地很平坦,小河、小池塘特别多,抓鱼、蟹和蛙都很容易,总之他们不怎么关心种植,所以也不会舂米。”
女娃道:“但我们姜部落会种植也会舂米呀。”
“是的,如果妍姬喜欢的话,我们可以带些种子回去,种在部落里,这样明年就能看到和吃到了。”姜树耸耸肩,“我是说,首领一定可以种活它的。从花朵来看,这一株稷的果实似乎不比黍少,这应该算正经的大事。”
“有道理,鹰部落虽然不怎么吃稷米,但毕竟是可以吃的东西,所以这些果实每年都会收集起来,现在也许还有剩下的。”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被猫猫抓了……
稷为百谷之长,是我国古老的食用作物,一般认为是粟或者高粱,我们这里采用稷是高粱的说法。高粱是本土作物还是非洲传入的一直未有定论,但高粱在我国的种植时间超过五千年,作者认为五千年前非洲的农作物不大可能传播到中国来,因此我们采用高粱是本土作物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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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大首领
因为妍姬喜欢,当天上午四人在小山坡处玩耍了许久,久到连女娃都能将这里的地形土壤记得清清楚楚。
回去的时候还顺路从山坡下的小河沟里抓到了几只毛蟹——姜鱼不知道怎么拿才能避免被夹到,索性把毛蟹八条腿都卸掉了。
回去后姜树便向烈山氏魁提了可以种植稷的事儿。
于是烈山氏魁知道了上午两大两小四个姑娘关于稷的所有讨论,并且对稷生出浓厚的兴趣。
——姜部落首领只要出门,每天都会有许多感兴趣的新东西,但稷的特性无疑让他的兴趣上升到一定高度。
黍需要种植在浅水的淤泥里,因此只能种在水边,如此也养活了姜部落小半的人口。
稷倘若可以成功种植的话,就可以把部落周围距离河流湖泊远些的土地也用上,这对部落而言实在是太有用了。
先是草鱼,又是稷,两个女儿总是无意间给他带来惊喜。
大部分部落都是近几年才开始种植作物,更多的还是靠渔猎和采集为生,不同的地方生长的植物不同,所以每个部落采集来食用的果实也不同而且很多。
如果不是妍姬的好奇,他很可能到离开时也注意不到稷,所以这功劳该是四个姑娘的。
有意参加大聚会的部落都陆续到齐后,渭水流域部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部落聚会如期开始举行。
前五日的安排是交流重要事务,参与的人只有部落首领和智者,交流的问题基本都围绕着打猎、捕鱼、采集、种植、医药等方面开展,后两项是烈山氏魁在近几年获得有效成果后才新增的。
自然而然的,烈山氏魁也是这场聚会的中心,姜部落在打猎和捕鱼方面只能算平平,但采集和种植能获得更多食物的话,打猎自然可以减少,随之就可以减少因此带来的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