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我一下,马上暴富[快穿](116)
眼看周围众口一词,都是笑话卢子轩的声音,祝锦宸估摸着效果差不多到位了,就将卢子轩交给几个帮闲,着他们用黑布袋子把他套起来。
他一挥手,气宇轩扬道:“送他看医生去!”
众人本来担心要打出人命,听他这样说,不由爆出一阵哄笑。
站在那里,目送卢子轩被送上车带走,看围观人群次第散去,祝锦宸只觉一道视线在背后锁着自己,叫他不敢回头。往事泛上心头,又想及自己现下乔装改扮的狼狈面貌,祝锦宸平生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做近乡情怯。
祝绫云伸出手,只说了一个“你”字,就被他难堪打断:“……我、我要走了。”
他胡乱选了个方向,往暗巷里钻将进去。那个轻盈的脚步声,却一路追来不放,死死跟在他身后。
撞了两条巷子,找不见出口,祝锦宸终于自暴自弃地,停下了脚步。
他认命转身过去,果然见到祝绫云站在巷子另一头,一步一步走向他。
祝锦宸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妆粉泥巴还在,应该没那么容易穿帮。晚上光线不好,兴许还能再装一阵子。他压粗声音,凶巴巴道:“他妈的,你回家去!那么晚,一个人在外头……”
祝绫云对他的话置若罔闻,她慢慢走到祝锦宸面前,从袋子里拿出一条丝帕,叠成一个三角,举起手来,小心擦拭他的面颊。
方才卢子轩挥手那一下,用劲不小,他口中给牙齿撞出了血,脸上也肿起来一块。
拿来乔装改扮的眉黛与泥灰,和着血污汗水,弄脏了月白色的丝帕。
月出重云,照亮她颊边泪痕点点。
“可是,我不是一个人啊。”她的声音很轻,如梦中絮语,“阿弟,是你吗?……”
“虽然容貌不一样,但我看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了……”
她将祝锦宸面上的血痕,细细擦干净,收好丝帕,忍着眼泪笑道:“你回来了,太好了。”
祝锦宸也跟着鼻酸,就在这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又变回了那个在祝府大宅中,闯祸挨了板子,却得了姐姐来送药膏的熊孩子。
但他尽可能让自己看上去若无其事:“想什么呢,我没那么容易死。姐,高兴点,我们回家。”
祝绫云轻轻点头,吸了吸鼻子,又用力地点了点头。
久别重逢的亲人,并肩离开幽深的小巷。
在他们身后,身着运动服的异世少年目送他们而去,眼中流过一丝惘然。
三百年以前,三百年以后,同样的月光,照亮过无数迥然不同的离合悲欢。
他不能理解的无形之物,却是支持人们辗转相遇、不断向前的力量。
彼世如此,此世亦然。
*
七品给事卢子轩在花楼门口被打成五花猪头的事情,转天立刻传遍了整个琼江府。
闲暇时候前往花楼,寻几个姑娘抒发胸中不平意气,在官场中其实稀松平常,三两同事一道猎艳寻芳,也并不鲜见。但找乐子归找乐子,被摆到台面上来丢人,又是另一种说法了。
大夏虽然重男轻女,却也知道要保障正妻在家中的地位,才能维持家庭这个基本单元的稳定。卢子轩上花楼不是大事,但他吃软饭,靠发妻家产平步青云,却忘恩负义翻脸不认人,这就动摇了道德根本,即使是同样性喜寻花问柳的同事,不免都要骂他一句“不是男人”。
不过三五天,琼江府上,又出了一本叫做《群英杂记》的新书。
这本书的印法,与往日的小册子们又有不同。它采用了更大的开本,因此页数更薄,翻起来时更为便利。
书中的内容,也与平日所见的通俗小说不一样。它讲的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系列散文、短篇小说、诗歌骈文、与一些插画涂鸦的合集。
从结构上来看,它的组织方式,更接近《莉莉安娜》这一类轻阅读杂志,随时都可以拿起放下,不会给读者造成太大负担。
这些互不相干、肆意挥洒的内容,一部分记录了百花会的盛况,录入了部分姑娘们在会上留下的墨宝。又有许多妆容、穿搭方面的分享、品鉴,还写了许多琼江地方的志怪异闻,杂糅百家,包容众口,很快就炙手可热,一本难求。
但比起这些好看有趣的小篇章来说,《群英杂记》中最吸引人的,还是它用封面和前十页,倾情写下的《知事二三言》。全文以隽秀文笔,极尽讥讽之能事,刻画了一个虚构朝代中,对待外人卑躬屈膝、对待家人张牙舞爪的小芝麻官形象,行文诙谐戏谑,见者捧腹。
原型人物是谁,那也根本不必猜。卢子轩好不容易治好了伤,能出得门时,就发现自己已沦为了全城笑柄,走到哪里,都有烂心菜和鸡蛋壳伺候,只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躲在家里,被逼无奈,苦苦守起了夫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