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无禁忌[快穿](164)
豫州牧同样会留守豫州,警戒同胞,以免遭受背刺。
但是如今有了戚凝霜这重要的情报小能手,季明诚表示不费一兵一卒,他能叫那几个豪强林立的大州自己先乱起来,到时候要收割他们就简单的多了,也不必温如瑾等人劳心劳力地收复北方失地后再调转马头发动南征。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开春了。
与季明诚交接不久后,温如瑾也开始秣兵历马,长孙姐妹又投入到了新一轮的忙碌中去,看见她们的模样,温如瑾甚至都可以直接说,他打下的下一座城池,完全可以由她们来接手,而不必再等长孙元正各种分配调整了。
赶在温如瑾正式出发前,云珠子的信到了——
豫州早已做足了准备,如今任云琼甚至人已经在信都了,而此信除了告知温如瑾豫州的进度外,还请求温如瑾将他的义弟石修竹送过去,云珠子想要收他为徒。
看了这信,温如瑾都笑了:“她这是终于把阿竹的底细摸清楚了?”
还真是,彻底摸清了石修竹的来历后,又听说风和颂收了唐小龙,云珠子眉头一跳:该死的风和颂你不会又要和我争!?
于是原本还打算选个良辰吉日,找张漂亮精致的笺纸,再好好斟酌一下字句给温如瑾说明此事的云珠子,为了赶时间,生怕某人又抢在了她的前头,她直接把想要收石修竹的事情,附带在了汇报进度的信纸的下边,只有短短一句话。
温如瑾不以为意,直接派人把石修竹和唐小虎一块儿打包给送到豫州去。
唐小虎不懂地挠头:“可是三哥,我跟着薛小将军不是很好吗?”
虽然任云琼明显比薛小将军要厉害很多很多,可是让唐小虎跟着“未来嫂子”,他总觉得怪怪的。
温如瑾摸了摸他圆滚滚的大脑袋:“可是薛家枝繁叶茂,薛小将军自己还有一群堂弟侄子要带啊。”
“哦。”唐小虎似懂非懂。
温如瑾笑了笑,没把话说完全,当然不只是这样。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这场所谓的“联姻”,完完全全就是为了联盟的达成而造出来的四不像,口头说了他弱冠后成亲,但该走的形式却完全没走……
有些狐狸是喜欢冒险的,难保不会有什么人觉得这摇摇欲坠的联姻不足为惧,继而想要铤而走险地给任云琼找麻烦。
温如瑾既然已经答应了成为任云琼的外力,那他就不会吝啬于叫那些蠢蠢欲动的家伙们知道他的态度——
他卧龙凤雏其中之一就在她身边辅佐她,他义弟是云珠子的徒弟,也在那边,他的亲弟唐小虎就在任云琼的身边……
没什么比实际的行动,更能说明自己的态度了。
动任云琼,和打温如瑾的脸,是同一件事。
任氏,想来还是聪明人居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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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温如瑾和风和颂是一对可以留名青史成为标杆的君臣相宜的榜样例子,那云珠子和任云琼两者之间,约莫也能成为千古第一奇葩组合了。
任云琼完全不怕自己的军师累死,时不时地还要挑衅一下军师,逼着军师云珠子不得不表面带笑心中磨刀地向她言明一切,云珠子在把握了主动权的同时,也顺了任云琼的意,帮助了任云琼的成长。
云珠子当然也不是肯吃亏的人,对于自己的暂时的主公,她更像是对待一个打仗机器,为了追求速度和大功,她评估的危险系数都是不死就能冲——不死?缺胳膊断腿也不一定就会死。
任云琼不在乎军师呕心沥血会不会累死,她觉得云珠子应该撑下去,想要活着回到温如瑾的面前和风和颂争一个谁高谁低,那必然得努力活着啊!
云珠子不在意如此危险任云琼会不会遭遇不测,就算不遭遇不测,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但凡任云琼受伤过重都是大事。她只觉得任云琼这人的潜力无限,虽然或许永远也追不上公子了,但是云珠子愿意帮她把这些潜力都激发出来!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任云琼可谓是生死中反复横跳,身上的伤痕多不可怕,但是致命伤都有七八处,那就吓人了。
不世之功,哪里是那么好建的?
更何况云珠子不在温如瑾的身边,却想着要憋着一口气,拖着任云琼往前冲,以最短的时间,冒最大的险,收割最重的功劳,真巧啊……
任云琼在一次又一次挥舞着大刀砍下阻挡在自己面前的匈奴人的时候,便露出一个带血的狞笑——真巧啊,成就不世之功,成为最耀眼的那一个,她也是这么想的,就应该这么做!
时不我待!能冲则冲!置之死地而后生,畏惧死亡何必战场!?富贵险中求!虎子虎穴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