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小姐(出书版)(25)
叶知秋一楞,憨憨得笑了。
就这样,我和叶知秋这两个高考生,开始备战英语比赛。虽然我不得不承认我是数学的矮子,但是谁也不能否认我是英语的巨人,我毫不谦虚得认为我只比姚明矮一点。我衷心感谢这次英语竞赛,让我能有机会在心爱的男人面前展现出自己是小巨人这个事实。
虽然我完全是为了接近叶知秋才参加比赛,性质上属于偷鸡摸狗,但是我非常敬业。在培训的十几天里,我展现出了一个上进的好青年的良好风貌,许多人对我刮目相看。很负责任的说,只在叶知秋上厕所的空隙时间里,我才敢伸个懒腰苟延残喘,其他时刻,我昂首挺胸,坚毅刚强如江姐附身,我用我硕大的黑眼圈证明,驴都没有我苦。
我血淋淋的例子可以证明,偷鸡摸狗是一项体力活,无巨大意志者,趁早退出这个行业。
人们都说花季少年活力非常,身体上绝对是精力旺盛的。我作为一个美少女,确实精力旺盛,倒是美少年叶知秋,他不太旺盛。他出状况了。
起先,叶知秋的眉心长了一颗红红的豆子,这还是我发现的,谁让我这么喜欢看他,连带得也欣赏他每一颗冒出来的豆子。我再次动用自己神婆的口才,对叶知秋说:“叶知秋,两条眉毛像两条龙抢你眉心的这颗豆子,你行情不浅啊。有女人在抢你哦!lucky guy!”叶知秋舒心得笑了笑,竟然有些疲惫。
接着叶知秋的的豆子变透明了,里面有水,我开玩笑说:“叶知秋,你真水灵!”
再后来,冒出来的豆子越来越多,我不得不揶揄他,“叶知秋,你水灵过头啦。分我一点吧。”他埋头英语的豆子脸抬了起来,自言自语,“桃花,我觉得不太对劲,我会不会出水痘了?”
叶知秋确实出水痘了。
第十三朵
叶知秋是在比赛前的七八天得的水痘,大片的水痘。他确诊水痘的第二天就请假在家,这可急坏了他的老师和……校长。
我感觉校长一夜之间沧桑了很多。可能他最近太忙,没空把新长出来的白发染黑,于是头顶那马桶盖似的一圈白发环绕着下面乌黑的发,如一轮神圣的光圈,给我神仙驾到的错觉。
我想神仙的职业道德都赶超不了我们校长啊。
听庄子然说,叶知秋出水痘后,校长第一时间打到叶知秋家嘘寒问暖,恨不得把叶知秋的水痘一颗颗挖下来贴自己身上。嘘寒问暖后,校长又打电话给孟老师,言语中委婉得批评了她,怎么能让学校的顶尖生累出水痘来呢?怎么说也得让他适度累不是?委婉批评后,校长语重心长得表示“小孟啊,要尽最大努力拿下这个比赛啊。”
我之所以知道得如此得详细,完全是因为孟老师和校长通电话时,庄子然就在边上。她回来描述说,“哎呀妈啊,叶知秋出水痘把孟老师脸都愁歪了。”
我问她,“歪掉的脸是什么样的?葫芦型的吗?”
庄子然对我的提问很不屑,不耐得挥挥手,“就是营养不良全身畸形的葫芦。”
那时我对水痘还一无所知,不知道这个痘子会活动,人一靠近,假如这个痘子看你顺眼,觉得你全身都是风水宝地,那么它就会考虑到你身上定居。它有传染性。
我是在叶知秋出水痘的第二天得知水痘的传染性的。那天午休,方老师照常出现在教室,监督我们午觉。我靠窗乖乖趴着,这时有只无名小虫大概已经活腻,很自觉得在窗台上收脚停靠。那两天我正因为牵挂叶知秋而郁郁寡欢,杀生的欲望特别强烈,此时有活生生的虫子就在眼前,我闭了闭眼睛,心想再让它最后再看一眼人间的美好,哪知等我睁开眼睛,它却在吸最后一口人间的血,我的血。
我眼睛都不眨得杀死了它,一分钟以后,我脸上起了个很大很红的包,还十分痒,我不得不用手使劲抓。红包越抓越大,我正恶狠狠得诅咒那只死了都要吸的虫子时,方老师如幽灵般出现在我的窗台,眼神直勾勾得盯着我的脸,我抓搔的动作就此定格,于是只能同样直勾勾得盯着方老师。
我俩保持直勾勾的动作几秒,方老师那略颤的嗓音响起,“桃花,你在抓什么?”
我被她脸上的阴森不明所吓,只能老实回答,“我有些痒。”
方老师颤音更甚,“桃花,你前几天是不是跟叶知秋呆一起?”
我坚定得点点头。
五分钟后,我背着书包,孤苦伶仃得被带往医务室。十分钟后,那群校医放了我,方老师笑容满面得送我走出校门口。
“桃花啊,先回家观察两天,漏下的课方老师会让庄子然给你补起来的。水痘会传染,方老师担心你啊,不光是你,班里的同学因为高考,身体都比较虚容易生病。”方老师慈祥的双目凝视我,还摸了摸我的头顶,“现在这紧要关头,能少生病就少生病,毕竟谁都不像叶知秋,一个月不看书也能考上大学。你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