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至高邪神垂爱之后(67)
三人面面相觑。
对方明显来着不善。
……
敲门声还在响起,大有罗凯风不回应,就会一直敲下去的意思。
但是只是敲门还好,毕竟外面只是管家。
罗凯风身为「夫人」,他们即使知道未婚夫在这里,也不敢直接闯进来。
但是下一个出现在门外的人是克莱沃斯亲王呢。
「宝宝」窝藏未婚夫,「宝宝」未必有事,程茂实与俞竹皓可就是死定了的。
“要不,你去跟亲王撒撒娇?”程茂实胳膊肘戳了戳一旁的罗凯风,还别说,看熟悉了罗凯风的这个扮相,到没有一开始那么伤眼了。
他竟然开始有些习惯了。
“小说里不都是这样嘛,你去梨花带雨的求一求亲王放过你的未婚夫,作一作。”程茂实回忆着曾经看过的一些小说的剧情,如是说道。
……
伴随着清晨的阳光,苏顾黎睁开眼睛。
他是被颠簸醒的。
入目便是柔顺温暖的皮毛,便是变换着的景色。
倒退的树木、山石。
记忆回笼,苏顾黎发现他正趴在狼人的背上。
颠簸来源于,变作巨狼的狼人在山林间奔跑。
似乎是察觉到苏顾黎醒来,狼人停下了脚步,而这时候,苏顾黎发现那只叫做诺斯的狗也紧跟在他们身后。
早饭。
是黑面包和兔肉。
点起的篝火,将刚剥好的兔肉烤熟。
苏顾黎已经有一天一夜没有吃过东西了,水也只是喝了几口未处理的河水。
浓郁的红茶伴随着兔肉,引得他食指大动。
苏顾黎终于吃上了热乎乎的食物。
而星城坐在一旁,一边慢条斯理的将另一只兔肉撕下喂给一旁的诺斯,一边告诉苏顾黎,他们中午之前,可以抵达他们的族群。
狼是群居动物。
人类亦是。
双方都有复杂的社会性。
所以狼人有族群,也不是什么让人意外的事情。
左右苏顾黎也没有任何关于游戏的线索,倒是默认了星城带他回到狼人聚居地的举动。
也因此,他错过了发现星城这个决定只是在告知他,而不是在与他进行商议或者建议。
更不是一个热情好客者在邀请新认识的朋友去他家玩。
……
篝火依旧在燃烧,与狼人的闲聊中,苏顾黎得知了一个并非陌生的词汇。
异教徒。
在中世纪的欧洲,天主教对于其他教派十分排斥,将其他教派斥责为异端。猎巫运动就是当时十分盛行的活动。
而在这个世界,异教徒却与苏顾黎知道的含义并不一样。
将灵魂卖给魔鬼以求得强大魔力的被称为黑巫师,他们大多数居住在无人敢进入的森林、荒野之中,就连教廷都要对他们忌惮三分,轻易不敢招惹。
除了黑巫师之外,还有同样信奉主,却以猎杀吸血鬼为职业的血族猎人,保卫普通民众的教廷骑士,以及将灵魂、领土、子民都卖给吸血鬼的堕落贵族和他们的骑士。
以及,最后,夹杂在狼人、吸血鬼、教廷、黑巫师之间,却与他们截然不同的,认为神已经抛弃他的子民,纠结着他们的同胞妄图自救的,以反抗教廷、贵族领主、国王、以及吸血鬼统治的彻底的异端。
革命党人。
苏顾黎抽了抽嘴角。
手中的兔肉瞬间不香了。
特别是当狼人指出,正是发现苏顾黎藏在衣服里的家徽,才让狼人猜到苏顾黎这个身份的时候。
苏顾黎有点想哭。
坑爹啊。
他已经猜到了他这一次的游戏任务了。
绝对是完成这个身份的毕生追求。
但一个革命党人毕生的追求是什么?
吸血鬼与狼人暂且不必说,中世纪、教廷、贵族。
逗他玩呢。
凭什么罗凯风就是血族亲王的新娘,只需要穿穿女装。
而他就要面对这么有深刻内涵的游戏任务。
突然觉得自己人格都崇高起来了。
他连个手下都没有,昨晚还在狼狈的被一群吸血鬼追杀,被一群堕落骑士当成贡献给吸血鬼的粮食抽血。
怎么以一己之力,完成这么个任务啊。
喂饱了诺斯之后,星城以土熄灭了篝火,他已经迫不及待回到他的族群,杀死那只卑鄙的狼,夺回他的首领之位。
同时宣布他的新娘。
至于苏顾黎的身份,狼人只是与吸血鬼不对付,与人类关系微妙却不是敌人,所以他并不在意苏顾黎的身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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