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双姻缘眼(77)

作者:空星

徐醒瞥他一眼:“我什么我?”

陆彻好脾气地问道:“肯定也有不少女生喜欢你啊,你会不会像我一样直接拒绝呀?”

“……”

这个还真没有。

徐醒略一琢磨,心想:红线都是互相的事儿,若是他想解掉陆彻脚腕的红线,自己肯定也就不能留着,要不然也太不公平了。

而且……

陆彻担心的这个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只是在戳徐醒的痛点罢了:和陆彻这个香饽饽一对比,他脚上连一根红线都没有,差的可不止一星半点。

从某种程度来说,还是徐醒占了便宜。

徐醒对这个事实不愿多提,闷声哼道:“我当然会直截了当地拒绝。”

陆彻看着徐醒,笑道:“班长,你可真有意思。”

嘴上说着滚蛋,另一边却和他约法三章,说白了不就是在宣示主权吗?

他的班长还是这么不坦诚,真是拿他没辙啊~

徐醒被陆彻看得鸡皮疙瘩能搓下一箩筐,强行板着脸说:“咱们说好了当朋友,你可别越界了。”

陆彻忍俊不禁,应道:“好啊~那作为朋友,再帮我尝一口奶茶不过分吧?你试试还甜不甜。”

徐醒没好气道:“滚。”

条件反射地拒绝之后,他觉得自己的态度有些太刻意,便解释道:“太甜了,我不喜欢喝甜的东西。”

陆彻:“那真巧了,刚好我能帮你吃掉所有甜的东西。”

徐醒:“……”

徐醒不再搭理陆彻,转过身去,拿起桌上的保温杯喝了口水,试图冲刷掉奶茶残留在嘴里的甜味。

下午两点整的时候,上学铃声铃铃铃地拖长声响,紧接着,广播箱里也开始慢慢悠悠地响起音乐。

王子丛浑圆的身子从后门出现,柯迪和傅岱等人,你推我搡地打闹着回来准备上课。

柯迪在最后排坐下,心情不错地跟着广播里播放的歌哼起来,哼了一句“明明你也很爱我,没理由爱不到结果……”,他就忍不住踢了一下傅岱的椅子,挤眉弄眼地嘻嘻笑道:“朋友,这歌是不是唱出了你的心声啊?”

据他所知,傅岱从上学期直到现在,都还没有把熊欢追到手。

傅岱听了哼笑一声,不屑置辩地说:“滚滚滚,你懂什么啊。”

傅岱的目光落在前面那女生的背影,裸露在外的一小截脖颈白得发光,乌黑柔顺的长发绑成马尾,更显精神气儿。

外人不曾多加留意,只有傅岱清楚:熊欢以前很少扎马尾辫,自从开学那天他夸了句扎马尾好看,马尾辫就成了熊欢这学期最常绑的发型——

开学那天,全班起哄。

男生站在讲台上笑道:“熊欢,你扎马尾辫的样子,比平时还要好看。”

女生故作镇定地看书,红晕却从白皙的脖子爬到脸颊和耳根。

作者有话要说:

以下是对评论区的回应,很长,大家选择性跳过吧~

=

最近评论orWB都有小天使说我“水”,剧情以外掺了太多无关紧要的配角日常,并且这些日常对剧情显然是鸡肋的存在。

在这里解释一下,开文我就说过尝试写一群人的故事,我在借此文怀念我的高中,将我经历过的听过的看过的写下来,也试图戳中你们的高中回忆(显然失败,有读者表示看完跟没看一样)

*

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写多人多线的文,人多有个好处,萌点分散,能让读者各取所需;反过来说便是坏处,不可能每个配角都戳萌点,也必定各有嫌弃。

*

所有人物为剧情服务,那么多配角我当然不能全部花笔墨去写,但我会试图给他们留一点空间一点铺垫。文里出现的每一件琐碎的日常小事都是刻意安排的,各个人物一直在为自己或主角或红线立flag。

而你觉得“没用”,只是我“还没用”[捂脸]

*

比如汤绵从“一周洗两次头发”到“周五居然也洗头发”,有读者觉得我在凑字数。或许,盆友,你对这两句话是否也会有感触:

最怕,喜欢的人在你三天不洗头的时候靠近你。

最怕,花枝招展没人注意,邋里邋遢却遇情敌。

*

是的汤绵也有喜欢的人了。我说过所有配角都是来教主角谈恋爱的,汤绵和主角则对应了前面的对话——

徐醒:“今天怎么多蒸了一个(鸡蛋)?”

汤绵:“我后桌说他也要吃。”

·

汤绵:“你今天是有多饿啊,一人吃六根(火腿肠)?”

徐醒:“是别人说要吃。”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对各自的小习惯也最清楚。

后桌也是相对应的。

(以上只是举例说明,汤绵最大的作用仍然是协助主角的八卦劳模[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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