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办妇联/欠系统六个亿,我靠种田爆富了+番外(256)
赵桃花确实有罪,但罪不至死,竹凌不想为她的罪责开脱,但同样不想让她承担来自男性恶意的莫须有的罪恶。
犯多少错,就承担多少惩罚,还原真相,依法治国,这才是法律的意义。
“姑娘,这事风险很大呀……”说书人面露苦涩。
谁知道知府大人怎么想的,要是他一张嘴,刚好和知府大人的意见相反,那可不就脑袋不保了吗?
竹凌拿出五两银子:“此时围观百姓众多,法不责众,你即便说了,也不会拿你怎么样的。”
竹凌不愿意自己说,是因为她要保持低调。
她刚拜托人家知府大人给唐掌柜做主,现在反过来又为受害者说话,那不是打人家的脸吗?所以这事必须得让别人去做。
说书人看着银子,想要又不敢要:“虽说如此,但小的还是不敢啊……”
竹凌把五两银子收回去,又掏出来一个十两的:“你再考虑一下。”
说书人看着十两银子,眼中明显闪烁着更大的渴望,这笔钱,够他说大半年的书了!
他犹豫半天,努力克制住自己伸手的欲望:啊,妈妈,为什么要让我做这么艰难的选择?
竹凌见他如此,又把十两银子塞回去,掏出一张二十两的银票:“最后一次机会,你若不去,我就找别人了。”
二十两银子!!!
说书人眼睛一亮,终究没抵过银子的诱惑,他“嗖”的收下钱——
他大爷的,拼了!
那话怎么说来着,搏一搏,驴车换马车,今天大不了豁出去了。
说书人的效率很快,不多时,就听见远处一个角落里有人用不大不小的声音抱怨道:“这还不好判?那男子作恶被女子反杀了,是他活该,按照律例,女子根本就不用给他偿命!”
他说话的声音不是嚷出来的,似乎只是在和朋友闲聊,陈述一个事实,但又恰巧让在他身边的人都听了个清楚。
人们听他说这话,顿时七嘴八舌的问他:“哪条律法说的,真的不用偿命吗?”
不怪底层百姓不懂法,这年头纸贵书贵,读书人都忙着科举考试做大官去了,谁有闲心去民间普法呀。
底层百姓字都不识几个,只能按照生活经验,知道个是非曲直、黑白对错,这种正经的法律条文,是绝对不会有人去研究的。
早前说话的男子好像被人们吓了一跳,他哆哆嗦嗦道:“以前偶然看到的,别问我呀,我也不清楚,这种事一查律法书和卷宗不就知道了?”
男人往后退了几步,试图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一石激起千层浪,人们的关注点又变了,纷纷打听杀了强奸犯是不是不用偿命。
百姓们听到了,谭大人自然也听得到,他也不着急下定论了,而是对自家师爷使了个眼色。
师爷接收到信号,连忙跑去后面的书库里面翻条文。
等了一盏茶时间,又或许是更久。
师爷满头大汗的抱着两本律法书和一本卷宗出来,走到谭大人面前,给他看自己找到的条文。
“大人,律法规定,若是妇人被人侵犯,她的丈夫可以当场打杀作恶的男子,但未标注女子若是反杀,该当如何判刑。”师爷压低声音说道。
谭大人皱起眉:“哦?那卷宗呢。”
师爷又拿出自己找到的卷宗:“卷宗倒是有先例,十年前,临县有一少女自幼习武,半夜遇见采花大盗,将那大盗打的半死,上任知府判这女子无罪。”
谭大人听完师爷的话,面色有些凝重。
见他如此表情,师爷又连忙道:“依属下之见,也可以让这赵桃花适用另外一条律法。”
“什么律法?”谭大人问道。
师爷又拿出一本律册:“就是这条,‘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王六半夜擅闯赵桃花所居住的屋舍,欲行不轨之事,被其屋主人赵桃花反杀,可判无罪。”
师爷会帮赵桃花说话,并不是没有缘故的,主要是他刚才去找书籍时,有洒扫的小厮给他塞了纸条,还有五十两银子。
有罪无罪,全靠律师一张嘴,这话放到哪个时代都是有道理的。
竹凌让说书人喊话,只是一个引子,她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引师爷退出公堂去翻书。
毕竟这人出来了,她才有办法走后门不是?
谭大人立刻觉得灵台一片清明,刚才纠结他的事情,顿时就得到了解决,他赞赏的看了眼师爷:“很好。”
师爷立刻恭敬地垂首看地:“给大人分忧是小人的本分。”
谭大人挥手让他下去。
惊堂木再次响起,继续之前的宣判——
赵桃花跪趴在地上,浑身早就麻木了,但她不敢动也不想动,她生怕自己一抬头,见到的都是来自外人的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