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豪+番外(281)

作者:三春景

这些书签做的颇为精美,一个是原身手工好,画画也不错。另一个就是连翘自己以前迷恋过做书签,有一些后世的新点子。综合在一起,这些书签和市面上的不同,也算是新鲜物件了。

连翘不忘在信件的最后暗示对方:以后送礼物按照这个规格就好了!不用太值钱的,就算是地方土特产也很好嘛,就是一个心意咯!

沈钰接到回信和包裹是三天之后的事情了,法帖被原封不动地退回是非常意外的。

沈钰并不是败家子,也不是不知道那些他少年时代学字的法帖是什么样的物件。他自己就是最擅长经商的一个人,在这上面全家都不如他擅长!

不过越是会赚钱的人,其实对金钱的控制欲反而会越小。特别是沈钰这种大家族子弟,他甚至不是自己白手起家的。一个从小锦衣玉食金尊玉贵的公子哥儿,早就习惯了花钱,哪里会产生‘吝啬’这种习惯!

沈家有海外的船队,出去随便跑哪一条航线,都有十几万两的纯利(这是将海上翻船、海盗之类的意外损耗都算上之后的平均数)。再加上别处的各种生意,每年总不止百万两的纯收益,虽然每年家族的开销也非常惊人就是了。

每年经过沈钰手的钱财少说有几十万两,他并不是一个不花钱的人。只要让他觉得钱花的值得,那就没问题了。

之前和乔琏聊天,也说到了商业上的事情。对方的见解让他觉得巧妙之余又非常有操作的空间...说真的,他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个真正有才的人了。对于有才的人,沈钰一向不小气,他现在收拢的几个得力干将都没有亏待过。

更何况看乔琏的小说喜欢,和他写信也觉得这个人性格完全就是自己最欣赏的那种。几重因素叠加,送出一些法帖又算什么!

但是现在对方将法帖退回来了,这就让沈钰沉思了起来。

这里有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人要是喜欢另一个人,那真是对方做什么都觉得很好。对方如果是个八面玲珑之人,免不了觉得对方热情开朗古道热肠。对方如果是个孤僻冷傲的人,心里也会替对方解释为不落流俗潇洒自在。

反正差不多就是这样了。

现在乔琏把沈钰寄过去的法帖退了回来,还还了一些自己做的书签,示意以后就送这种普通的礼物就可以了。对于沈家六爷来说...嗯,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那个人好清纯好不做作啊’!这样的。

这么说或许非常俗气,但现实就是沈六爷心里觉得乔琏更加可敬可佩了。

他也是打听过的,写小说本子的人赚钱,那也要看和什么人相比,和真正的巨商大贾相比,那当然是九牛一毛。像乔琏这种,虽然已经很有名声了,是这一两年里风头最盛的新人,但是赚的钱也就是那些,可能还不如他那些法帖值钱。

比自己身家还要丰厚的银钱放在自己眼前,最后却轻轻松松拒绝了!虽然这是一个一切向钱看的世界,但是人们似乎始终敬佩着这种不为金钱所动的人——或者说,正是因为这是一个已经逐渐被钱腐蚀的社会,所以沈钰这样钱太多的人越会敬佩不为金钱所动的人。

之前对乔琏的喜欢更多是一个读者对作者的喜欢,也有一部分是对有才者自然而然的欣赏。那么现在,这些欣赏喜欢里又多了新的内容,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人格上天然的敬佩。

看起来这还比不得另外两种狂热,但是就是这种看起来很平常,如同白开水一样的欣赏与喜欢,才会更加强韧——追过星的人都知道,对爱豆的喜欢最狂热,但是很难超过几年。对表演艺术家们的喜爱没有那么狂热,但是往往能细水长流,坚持几十年。

而对生活中某一个值得敬佩的人尊敬,这就更加平淡如水了。可是就是这种感情,能让人一直记得。

“这样一想,倒是我唐突庸俗了。”沈钰自己也觉得自己莫名其妙——给一个这样高尚的人送去贵重的礼物,其实是很不尊重的!

这话乍一听很奇怪,所谓‘礼多人不怪’,礼物送的厚一点难道不好吗?但是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就知道了。如果两个人的交情不到那个份上,又或者平常两人的人情往来都是几百上千左右,忽然有一天送个几万的。

正常情况下,反而会让收礼的人为难。

想清楚这一点之后,沈钰开始在书案前研墨,伺候笔墨的小厮想要过来帮忙也被他制止了。‘乔琏先生’的书签是自己亲手做的,轮到他了,他首先就觉得自己应该做到一样的心意。

研墨、铺纸、蘸笔、下笔。

一叠上等宣纸上面墨迹淋漓,全都是沈钰自己临摹的法帖。总的来说他的书法是潇洒清丽那一类,和连翘信件中的笔迹路子是很接近的。再专门写一些清丽雅正类型的字帖,刻意模仿,出来的字帖给乔琏寄过去做字帖倒是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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