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更(93)

作者:祈祷君

等再去找出版商,白纸黑字,他当初自己签的合同,一点办法都没有。

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不仅在科幻小说界,甚至在整个文学行业都堪称惨绝人寰、振聋发聩。

因为几个字的“区别”,一个头部作家三十年的版权,只卖了三十万,而且还是全版权。

也是因为这件事,自那以后,几乎没有什么作家愿意签超过十年的合同了,七八年的都少。

也因为这件事的“恶劣影响”,导致天在云端明明有更高的商业价值,但总是被其他合作方评估成“性价比很高的作者”。

俗称,“很便宜”。

就比如面前这些人。

“而且,从去年开始,国内的影视方和动漫公司已经开始尝试科幻题材,科幻题材在国外是最热门的项目之一,国内迟早也会追上国外的水平……”

连胜再一次给天在云端一剂定心丸,“千字一万的价格,根本不需要买断,我也能帮他谈出这个价格。”

“您再看看,这个合同对于一些条款其实很宽松的,不需要……”

马鑫怕连胜有钱赚都拦着,连忙提醒。

“不需要他自己写,是吗?”

连胜把合同往桌上一放。“我知道你们什么意思,但是我在手下签约的作者,在签约合同里都有过约定,不准找枪手,也不支持工作室创作模式。”

这话一说,马鑫的脸色变得极难看。

“所有吗?”

玉叶也忍不住问。

他们这段时间一直在各家网文平台挖那种有潜力、但是还没有大红大紫的写手,作家有没有和创梦签约可以在网站上看到标记,但具体连胜手底下签约的作者有多少,只有三十层自己知道。

如果连胜说的是真的,他们的挖角就必须要排除三十层签约的人了。

“是的。”

天在云端在一旁点头,“一旦签约到连总手底下,是不能引起任何著作权纠纷的,小说的著作权必须是签约作家个人所有,不能以工作室或者公司名义拥有。”

坐在天在云端对面的酱汁鸭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大概觉得连胜这是在断人财路。

“我知道现在圈子里乱像频生,我也不管其他人是怎么做的,反正在我这里,写作不能是集体模式。”

这条路不好走,所以她只在乎路上和她一起走的是什么人,“天在云端老师作为科幻小说领域的标杆人物,他可以不写,但绝不能滥竽充数。”

连胜看了眼天在云端,目光里鼓励,也有警告,“他在这个领域走了十年才走到现在,必须得珍惜羽毛。”

天在云端默默点头。

连胜笑着扭过头,重新向马鑫伸出手,“不是说还有一份驻站的分成合同吗?给我看看。”

畅快看书是来挖角的,如果这时候再说“不买断我们就不谈了”,势必要得罪天在云端,更何况还有连胜这么个狠角色在这里。

哪怕马鑫再怎么心不甘情不愿,也只能从公文包里拿出第二份合同。

这是一份“A类作者”的合同,也就是行业内常说的“A签”,属于每个网站头部作者才有的特殊合同,并不是制式的,每一份的约定条款都不一样,数量极少。

历来,只有比较有影响力的作者才有底气去和平台谈条件。

“A签”被交到了连胜的手上后,玉叶和马鑫都有点坐不住了。

他们来之前到处打听过,知道天在云端平时和社会接触很少,生活单纯,全职之前还生活在小城市,之前被无良的出版商骗走了五年的版权自己都不知情,是比较容易“攻克”的头部作者类型。

原本难躲过的“大山”连胜,也被他自己得罪了。

所以他们不但在“买断签”上比较苛刻,给天在云端准备的“A签”也比较坑,只在“给钱”这一点上写得特别大方。

连胜并不是学法律和财务出身,但是这么多年来,她手底下审过的合同没有一万也有八千,实在看得太多,什么样的陷阱都见过。

所以她合同一到手,还没看几行,就似笑非笑地抬起头,看了玉叶一眼。

“保底费用加固定分成?五五分?”

这是很多挖人的平台使用的方式,既先预付一部分保底的签约费用,如果后续这本书能够赚到钱,收入部分就扣除这部分预付费用,剩下的部分按固定的比例分成。

如果这本书成绩不好,连这个保底的签约费都赚不到,那这个费用就是一锤子买卖,也不必退了。

除此之外,小说的电子阅读分成以及后续出版与其他版权的费用,也要按这个比例分成。

对那种对自己的实力有信心的作者来说,这么合作是很合适的,平台方也能规避掉对方灌水或者拿大纲请枪手糊弄钱的商业风险,如果书“火”了,后续分成也是两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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