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更(215)

作者:祈祷君

可她讨厌被人管着。

况且,胡珊妮是个特别一根筋的人, 特别认死理,她现在认的理就是:

“你又没服务我, 你凭什么收我钱呢?”

胡珊妮在电话里和自己分配的责编据理力争, “你自己都说了, 这是我的工作, 委托创作合同甚至不是给我的。你一没有给我审合同二没有帮我做任何经纪上的工作,凭什么呢!你们这是霸王条款,就是仗着我是新人压榨我!”

“珊妮老师,你要尊重契约精神呐。”

胡珊妮的经纪责编是个非常有耐心的人,尽管她手下签约的作者没有几个像这样的。

“你是创梦平台签约的作者, 我们为您的写作事业提供了一系列的服务, 您原本应该借由平台产出更多的作品和利润的, 但您去当编剧后, 不可避免的就要耽误自己的写作,那这段时间平台给您的榜单、流量支持和维护, 难道就算白费功夫了吗?我们服务的是您这个人,不光是您的书啊。”

“那我不写了可以吗?我创梦这边封笔了!”

胡珊妮脑子一热,叫了起来。

“当然不可以。”

胡珊妮的责编音调都没变一下地说, “按照合同, 您在创梦的合同存续期间,每年必须创作不少于十万字的作品。”

啊啊啊啊啊!

还有这一条吗?有吗?

胡珊妮把头都抓秃了,才想起来合同里似乎真有这么一条。

她当时看到这一条时在想什么?

嗯,大概是“一年十万字,一个月不到一万字, 拿脚趾头都能写出来”之类的臭屁吐槽吧。

她就没过,她要一个字都不想外

“那我还是觉得这个代理不合理。能不能我在创梦写的书,你们这么收代理费,我自己做编剧的你们就别管了?”

胡珊妮再一次提出自己的诉求。

这一次,她的语气已经近乎于“哀求了”,“我在编剧这行熬了这么多年,才刚刚看到一点成功的希望,到现在也还没赚钱呢。”

电话那头的责编沉默了一瞬。

“我问问连总吧,看看能不能前期给你点支持什么的。”她叹了口气,“哎,其实创梦的合同都是为了保护作者的,只是你太敏感了,先入为主觉得我们是在坑人。”

创梦愿意谈,就让胡珊妮有了希望。

因为这件事,她又认认真真看了一遍合同,还专门找公司的法务请教了,发现自己对这份签约合同的认识真的不够,很多事情她都是在“想当然”。

大约等了五天左右,胡珊妮终于等到了从创梦的办公室打来的一通电话,而且电话是冰若梦的经纪人、那位传说中的“大内总管”连胜亲自打来的。

“你的这笔代理费按照你的责编申请的,可以减少百分之十,但是从这之后,你所有的创作合同和委托创作工作,创梦都必须作为合同方参与其中。”

连胜的声音带着一种慵懒的磁性,完全听不出什么“女强人”的意思。

“为……为什么呢?”

但初次和连胜这种“大人物”通话,胡珊妮还是紧张的很,“编剧合同大部分是职务创作,连版权都不归我……”

“珊妮老师,如果你连自己的签约合同都不能认真看的话,你觉得你能应付其他甲方拟出的合同吗?”

连胜并没有长篇大论,而是抛出了一个疑问。“我听你的责编说,你觉得你受骗上当了,可没有人逼着你签现在的这份合同,合同里的每一个条款都写得很清楚,你可以在签订之初就异议处进行协商,但是你签了。”

“我……”

胡珊妮说不出反驳的话来。

“珊妮老师,在文化大繁荣之前,网络作家或是文字工作者的市场是很小的,即便如此,每年因为出版合同的纠纷拿不到钱的作者数不胜数,而作家没有其他行业那么高产,有时候一次损失,损失的就是好几年的努力成果。”

连胜很有耐心地和胡珊妮分析利弊,“现在,文化市场繁荣了,各种版权陷阱和合同欺诈的情况更多,而大部分作者,根本不具备任何商务谈判的能力。”

这位女总裁甚至没提到“合同”,而是直言很多人连“谈判”能力都没有。

胡珊妮的脸有些发烧,总觉得她意有所指。

“我们创梦要盈利,要信誉,要名声,要长期发展,比起在外面找的陌生人,至少我们更靠谱,对你会更负责。”

连胜那边似乎很忙,不停有人进进出出喊“连总”的声音,所以后面她的语速就很快。

“《替身少女》的第三署名,如果不是我和冰若梦斡旋,不是我们让渡了一些属于自己的既得利益,你觉得你能拿到吗?你觉得我们没提供服务吗?所谓的服务,不仅仅是给你看合同,帮你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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