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冤家不聚头(227)
齐小妮这一人饰两角的精彩表演,把江离和小崔都逗乐了。
崔小柯迅速收起笑容:“请书记员记录在案。根据被告当庭的表态和我们已经掌握的证据,被告马金金和范杏杏已经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被告将她们利用卑鄙且非法的手段取得的不利于我方的视频向有关部门发送,甚至向社会扩散,我方将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被告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被告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数额,被告将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齐小妮傻了,转头向「马金金」耳语:“你是拼个鱼死网破呢还是交出房子保平安?”
齐小妮的旁边并没有人,她这番逼真表演又把江离和小崔逗乐了。
模拟法庭完美收官,江离走下「审判席」,分别拥抱了一下小崔和小妮,一时间觉得天地间全是浩然正气,荡气回肠。
江离团队把这个案子中该想到和不该想到的都想到了,提前进行了无数次对对碰,所以真正开庭时,原被告的交锋还没有模拟法庭演示的激烈和精彩。
马金金是找了律师的,而且胸有成竹,胸券在握,着实没有想到江离这方会掌握马金金和范杏杏对吕大河设局的证据。
散庭后,对方律师说,原来以为,最坏的可能是吕大河这边拿马金金婚内出轨、离婚后6个月就生育这事做文章。
第212章 执行和解
江离说,马金金自己还给了自己临门一脚,有可能把这官司打成了对她最坏的结果。
马金金的律师一脸懵逼:“最坏的结果就是撤销协议重新分割呗,比如拆迁的房子还给吕大河,另套学区房是共同财产一人一半,还能最坏?”
“当然,等判决吧。”江离说。
如江离所料,法院判决认为吕大河和马金金的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判决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认定拆迁的房子是罗淑珍赠与吕大河个人所有,是吕大河的个人财产,离婚后仍归吕大河个人所有,另一套学区房因为吕大河和马金金有约定,吕大河又不能举证证明该约定是在被胁迫欺诈的情形下签订的,故该处房产认定该房是马金金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归马金金个人所有。
“马金金的末日来了。”江离看完判决书,感叹一句,“一个案子,开始的时候我们总是会认为困难重重,需要披荆斩棘,到头来却往往是柳暗花明。”
“这是因为我们早已经把荆棘披开了,斩掉了,姐。”小崔接话道。
“没错,我们总是把困难想像成世界上最高的那座峰,所以就没有爬不过去的坡了。”齐小妮说。
罗淑珍告马金金的案子同样没有意外。而且因为法院把那套借罗淑珍钱购买的学区房认定为是马金金婚内购置的个人财产,所以案件的被告只有马金金一个人就可以了,江离这边连利益冲突都不需要考虑了。
马金金在法庭上几次哭出声来:“你们这是要逼死我吗?房子是给她孙子买的!为了给她孙子上学用的!我又没写借条,她主动打过来的!
这怎么能是借款呢?我开着个小卖部,一年赚不了几万元钱,我借这100万元钱能还上吗?”
“你还不还得上,并不影响借贷关系的成立。而且,因为你没有偿还能力,所以你想以不写借条等各种方式赖账,这也说明你对这笔钱是借款一事,心知肚明。”
江离想到她敲诈吕大河和想方设法把罗淑珍的那点拆迁款弄到自己手里的贪婪歹毒,狠了狠心,没接她的茬,只是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法院判决罗淑珍胜诉,马金金又上诉,江离知道罗淑珍手上没几个钱,二审就没再收费,继续代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该执行了,江离把罗淑珍叫到律师事务所,询问她对执行这100万借款的想法。
罗淑珍打赢了官司,乐得合不拢嘴,一进门就得意地说:“我就知道江律师会给我打赢官司,所以我就先付费律师费,不搞那个叫什么风险代理的。这样,我还少付了律师费,还打赢了官司,对吧,江律师?”
江律师一边热情地把她让到接待室,一边说:“罗大姐,您先别得意打赢官司,打赢官司要不回钱的,有的是,这叫法律白条。
就马金金的情况,您也知道她手上没几个钱,她不给您钱,您能把她和孩子赶出去?您想赶,法院也不见得帮您赶呢!”
罗淑珍老实了:“那怎么办?这法院的判决还能白判了?”
“您考虑一下,如果不是马金金太贪,骗着吕大河写约定书,这套房子应当是吕大河和马金金的共同财产,如果那样的话,吕大河说他离婚时还是会把这套房子给马金金,总不能让她和孩子没地方住,但是那样的话,借您这100万元就是马金金和吕大河两个人的共同债务,就是说,马金金和吕大河各承担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