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人是可耻的(91)
十年了,沧海桑田
小丁姑娘美好的形象依在留在我心中
关于对她的思恋
我翻出了十年前的几篇博客
把它贴在下一章里
纪念一下我的压抑苦闷的青春
第48章 番外:青春祭 1
喜欢她很长时间了 (2008-01-16 22:34:02)
喜欢她一段时间了,也讨厌自己一段时间了。
我发现喜欢和讨厌像是一对双包胎,总是伴着出现。
当初是自己认识她的,有时候自己也记不清了。反正她的影子自从第一次在眼前飘过,以后的日日夜夜就从眼前挥之不去了。
我相信这是一件好事,对于她,被一个男生喜欢,或者说暗恋着,总是好事。总要比无人问津要强。
之前从未真正地体味过暗恋的滋味,这次算是赶上了。很甜,又很苦。很美好,又很不美好。我找不出美好的反义词来形容之,我心里一直在拒绝它的出现。
原来只是看着她,感到舒服,养眼。后来就爱上了她。
爱上了她走路的步伐和姿势,那种优雅和特别,是万里挑一的,甚至说是无与伦比的。这一生看过很多女人走路,却没一个走得像她那么好看。
似乎长得也不差,皮肤白皙,身材窈窕,只可惜从未看清她正脸,脑海中反复回忆的画面是她低头走路的样子。尽管记不清,却有感觉,感觉好的,一切都好。
她不太爱笑吧,很少见她笑的,当然也绝没见她哭过,她总是不发一言,沉默是金,高贵,孤傲,不合群。或者说不喜欢跟陌生人说话,只和熟人热情玩笑。
她没有很黑很飘逸的长发,她的头发总是往后扎着,像条马尾,微微翘着,走起路来左右摆动。
她的眼睛不大,却有神,像一汪水,里面尽是柔情,对男人极具杀伤力。
我从不否认在她的周围有很多男人在打她的注意,尽管她的美并不张扬,但这年头,这地方,像她这样的,已然不多了。
最吸引我的是她的气质。我相信气质比脸袋更能打动人,再漂亮的脸袋总有一天会苍老,可气质不会苍老,它是永恒的,像信仰。
我装作不经意地从她身边走过,这幸福的擦肩而过啊,让人多么留恋!只是几秒钟的时间,她已与我远远相隔,而我的眼睛怎能舍得?!我痴痴地看着她的背影,我总是幻想某一天能与她并肩而行!
我向别人打听出了她的姓名,之前曾猜测过好多个,这个,哪个,把心目中最适合她的名子留给她,可是都不是,她的名子却是那么地普通、平凡。
每当我看到她时,我的心里就一阵莫名地激动,每当她匆匆走到我身边时,我的身体是那么地兴奋,我想我是爱上了她!
爱一个人是快乐的,尤其是爱上了她!
她是湖南人,我要感谢山青水秀的湖南,感谢勤劳善良的湖南人民,孕育出了她这么好的女孩!
她是上帝的恩赐,她是珍贵的礼物,她是地狱的精灵,她是人间的天使!
我要赞美她,歌颂她,就像赞美我的母亲,歌颂我的祖国一样!
可是我不知道他对我的感觉,或许在她眼中,我只是一个路人,或许仅仅是一个经常打照面的同事而已。
而已――多么伤人的字眼,我恨这个字眼!
我长得不帅,我没有很多钱,我也不够坏。
可是,我有文才,我写得一手好文章;我很幽默,我讲得一口好笑话;我很正直,我从不做坏事;我很忠厚,我对感情专一!
最重要的是,我爱她!我会不顾一切保护他,如果谁要伤害她,我会用生命去捍卫!
这个时代的她能否接受这个时代的我呢?
答案是未知。
老实讲,我曾深深自卑过,觉得配不上她,可是的可是,爱情是配不配的事情吗?不是!爱情是两情相悦,爱情是长相厮守,爱情是天荒地老!
我又清楚自己,不能随便说爱,那样,只会让事情更糟。从她和我相对的眼神看,她不是很喜欢我这类男生,并且我是个太不显眼的人,总之我的希望是很小,很渺茫。
爱一个人,总是希望她幸福。流行歌里唱的,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我想我只能选择放手。
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千百年以后的回忆,那场擦肩而过的幸福,是那么地值得品味。
我是一个注定得不到幸福的人,把所有美好的祝福都送给她。小丁姑娘,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不管未来怎样,祝你幸福。
***
安心做一个悲观主义者 (2008-07-14 12:56:59)
很多时候,有一种感觉,就是,无所适从的空虚,突袭而来,让我防不胜防,心力交瘁,仿佛大病一场,或者是大醉一场。静静地呆一呆,一个人,一支烟,就已足够,思绪会飘很远,忧伤不请自来。总有一个问号在脑海里萦绕、盘旋、滑翔、闹腾,好象要置我于死地,我不停止呼吸,它绝不善罢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