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人是可耻的(89)

作者:大胖儿子

难道小丁姑娘真的那么喜欢钱吗?我很困惑。

菊花抽掉了三支烟,再给我弄,我的小弟不争气,始终软绵绵。菊花气得破口大骂,并且在我背后拼命咬了一口。我毛了,一巴掌把她拍倒在地。伸手摸后背,血都渗出来了。我穿上衣服,扔下钱,拧身走了。

我不想跟菊花多说什么,世上的事原本没有谁对谁错。

小丁姑娘的结局是好是坏,我无从判断,只是从此我不行了。当得知小丁姑娘被人包养的那一刻,我就心如死灰,再也雄不起来了。

第47章 别了深圳

太阳东升西沉,时光循环往复,我又回到了我的生活。这话不对,我一直活在我的生活里,只不过是小M死后,我的心态有所变化罢了。莫迪阿诺在《暗店街》里写道:“我的过去一片朦胧……”当我周围安静下来的时候,我会忍不住回顾自己的过去,我觉得我的过去可不是一片朦胧,它清晰得毫发毕现。

但我又是一个害怕回忆的人,害怕得要命。我虽然能够看清那一个个由无知和冲动连接而成的成长片段,可我却觉得它们是那么地不真实。就好比是一场场虚幻的梦境,你能够感受,却无法抓住。

实不相瞒,得了不举之症以后,我整个人变得抑郁起来。医学上证明,抑郁也是一种病,而且致死率特别高。看来,我不幸成了双重病人。陈宫的情况与我相反,他脸上灿烂的笑容告诉我,他一天比一天乐观。乐观的人值得敬佩,就像某个作家说的,你可以对人生悲观,但你要对生活乐观。

老实说,我做不到这一点。

不得不承认,一直以来,我活得很悲观。我会流泪,并不代表真的慈悲;我会微笑,也并不代表一切都好。

我还在玩具厂上班,人要活着,总得吃饭,我不上班,就没得饭吃,没得饭吃,就要饿死。这就是我的逻辑。每个人最了解的是他自己,最不了解的还是他自己。我也是这样,有时候很了解自己,有时候很不了解自己。

我活在世上,跟很多人一样,想活得更好,于是选择了自己的生存方式――来到深圳打工,而不是做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我成了一名打工仔,我安心在工厂里做工,安分守己、吃苦耐劳,但是我的生活死气沉沉、毫无生气。因为长得瘦弱,我常常被别的工友欺负和取笑。女人们骂我不像男人,不肯与我交往。胖妞和小M皆是虚荣心作怪,不然她们才看不上我呢。

我当然知道,我自身有很多缺点,比方说长得不够漂亮或性格软弱。这些都是事实,我没有理由反驳。但是如你所知,我也有不少优点,比方说能写文章和特别仗义。不过,这些优点在慢慢变化。比如对于小说,我确实写出来了,但只要能认字都可以写小说。所以说,这个不能称之为特长。除非写得特别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帕斯捷尔纳克说过:我意识到自己毫无才华。我很以为然。我有自知之明,我根本写不出伟大的小说来。我决定要把自己的后半生投身于文学事业――纯粹就是瞎胡闹。

不瞒你说,我有两个心病。一个是亲眼目睹了小丁姑娘当了小姐和被我师傅老毕压在身下;另一个是老九表哥说我辛辛苦苦写出来的小说被出版社领导枪毙掉了。

前一个已经沦为事实,一切都无可挽回;后一个,我想应该还有改观的余地,比如我又将书稿复印了十几份分别投给十几家出版社――我深知这种做法不厚道,违反了投搞规则,但我也没抱什么希望,纯粹投机取巧。万一被哪个编辑看中了呢。但后来证明十几份书稿全部石沉大海,无一例外。这说明要想成为一个作家靠的不是力气,而是天赋和贵人扶持。而这两样,我都不具备。

关于我的仗义,也是不靠谱的,我对他们讲义气,他们对我却不怎么义气。陈宫现在跟我是亲兄弟明算账,凡是我用了他的东西借了他的钱,他都会记在账薄上,他心细着呢!张郎自从做了课长之后,也很少与我来往了,他之前的豪爽劲都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

至于老九,我跟他表哥决裂以后,他好像对我有了成见,偶尔聚在一起,往往话不投机半句多。所以说很多时候,仗义并不是个好东西,宋江打着“仗义”的旗号害苦了多少梁山好汉,看过《水浒传》的人大概不会不知。

我又回到了一个人的世界里。这个世界是水的世界,我时而享受着它的温柔,时而承受着它的汹涌。陈宫又变回了当初的陈宫,依然高高瘦瘦、油腔滑调,依然将女友带回来过夜,而且女友三天一副新面孔。我看着这些女孩子在租房里进进出出,她们要么高挑靓丽,要么肥胖如猪,陈宫皆是来者不拒。我对他心服口服,甘拜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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