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人是可耻的(41)
保安的职责告诉保安们,这火不能不扑,不扑的话,他们将要面临处分和开除的危险。于是赶鸭子上架,连同老九,打开所有的灭火器的压嘴,对着熊熊燃烧的大火乱喷一气,最后居然把火给灭了。观众们欢呼雀跃,真是坎坷!
这个月月底公司召开月会,领导点名表扬了老九的光辉事迹,授予老九为“优秀员工”,奖金两千元,并号召全厂职工向老九学习。老九衣冠楚楚上台领奖,而且发表了长达三百多秒的即时演讲,感谢这个感谢那个,唯独没有感谢那场大火。
我当时也在广场上,冒着炎炎烈日听他感谢。
他感谢完了,领了钱就跑下台了,我看到由于他跑得太急而趔趄了一下,差点当场摔个狗啃泥。我想笑,可没笑出来,我觉得我没资格笑人家。人家毕竟是“优秀员工”,为厂里做过卓越贡献的人,我凭什么笑话人家?我不得不承认,当时的我又点妒忌老九,他因为脱了几件衣服就拿了两千块,不光是我,很多人都会觉着眼红。
以后的老九,声名大燥,以至在我们福士康,有很多女孩子暗恋他,也有很多男孩子不服气。我就不服气,比我不服气的还有我的哥们陈宫。陈宫你该知道,他为人做事比较直接,他就找到老九,向他公开挑战。老九更怪,想也没想,就接招了。
打架当然不能在厂里打,你们这边刚打起来,那边保安们就拎着棍子过来了。到时候不但打不成架,还要被保安们打一顿,实在划不来。
我们选择了一个人迹罕至的所在,这个所在具体在什么地方,是我们之间约法三章的私密,在此恕我不便相告。说到我们,是指陈宫,老九,和我。我本来是不想参加这场无聊的斗殴的,因这实在毫无意义。我虽然也比较不服气老九,可我不会跟他打架。
如果我真的认为自己比老九要强要英雄,那我应该像老九一样去灭火,在灭火中永生。我也这样想过,也每天等着灭火,只是苦于无火可灭。有时候等急了,也会掏出打火机来,把自己的帽子点着,然后及时吹灭,权当灭火之练习。陈宫跟我不一样,是个急性子,那天他和老九一声不吭一见面就打起来了。
陈宫练过摔跤,老九练过拳击(都是后来知道的),他们两人打得旗鼓相当,同时精彩纷呈。这场架里,我充当抱衣服的角色。我先给陈宫抱,之后又敌我不分地给老九抱,抱到后来,我自己都觉得热得要死,于是把自己的衣服也脱掉,一块抱。
他们战斗的结果是这样的,两人看上去都未受伤,因为都没流血;但是又都痛苦不堪,因为受了内伤。内伤要比外伤难治,而且其中的玄机甚多。他们都不能正常走动,我架着他们,一手架一个,跌跌撞撞地回了厂。当时我们都没申请外宿,因此都住在厂里。我作为三人之中的唯一能走路的人,全权负责了他们的治疗。
我没有去药房买药,药房里卖的全是西药。我要的是中药。我以前在家的时候,我外婆就是一个当地小有名气的中医。她常年在山里采集各种草药,然后精心调配,熬成药水,包治百病。我曾跟着外婆学了点这方面的本事,现在正好派上了用场。
附近买不到,我就跑到镇上去卖,一般的大型超市都有卖中草药的。我买到之后,请外宿的同事帮忙,熬了两碗,给他俩喝。神奇的是,第一口喝下去,他们的疼痛就减轻了,再喝一口,就没了疼痛;喝到第三口,他们居然可以蹦蹦跳跳了。
从此,我们成了朋友。
但也说不上私交很好,只是还算聊得来。老九这人没城府,不会算计人,不过有些爱慕虚荣,爱出风头而已。那次老九因为救火出了名之后,事隔两年,他的那点小事迹已经逐渐被人们遗忘在光阴之外。主要这两年里,福士康再没发生过类似的火灾,老九盼到儿子都快出来了,还是没能实现脱光衣服扑进火海的愿望。
老九这次来找我,要谈的是两件事。一件有关他未出生的儿子的。早些时候,他泡到一位广西美媚,因为彼此吸引,所以发展迅速。这女生清纯可爱,娇小玲珑,深得老九宠爱。在泡上手的一周之内,老九就和她发生了关系,但是由于保险措施做得不够到位,女生怀上了老九的孩子,而且很晚时间才发现。
这女生太小,十八岁不到就出来打工了,不太懂事,十分害怕,不知该怎么办。然后不知听信了谁的建议,吵吵着要老九娶她回家,不然死给她看。老九犯难了,他当然不想现在结婚,一是对方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二是他并不想和她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