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人是可耻的(11)

作者:大胖儿子

老实讲,我特别特别特别地想成为她的男朋友,能成为她的男朋友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但不幸的是,我是这么想,人家并不这么想啊。在我们这个企业王国里,稍微有点资色的女孩选择男友的机会就很多,像小丁姑娘这种百里挑一的美女,挑男友的眼光之高可想而知啊。

但是我并不为此感到沮丧,我只是觉得还没到时候,小丁姑娘是我的人,她早晚都会属于我的,小丁姑娘不是我的人,她早晚都不会属于我,一切都是天注定,着急也没用。胖妞对我是不离不弃,每个周末都要约我出去吃饭、上网或者逛街买衣服。她很乐意对我陈述和展示她的减肥成果,从她嘴里蹦出的数字和她现在的体形上看,她没有骗我,果然比以前瘦了很多。

我过二十三岁生日那天,胖妞兴高采烈地告诉我,她已经减到了六十公斤。想想真不容易,奖了一杯啤酒给她喝,她激动地就喝了个一干二净。此时,胖妞脸上红扑扑的,如一轮朝阳冉冉升起,我凝视着她的脸,一瞬间竟有了点小感动。我吻了她一下,她便低下头去,脸朝更红的方向红去。

生日宴上,朋友们都到了,有陈宫,老九,春哥,张郎,我觉得唯一遗憾的是,没有小丁姑娘。小丁姑娘此时若能坐在我身旁陪我喝酒送我祝福,那将是怎样的一副良辰美景啊。当大家热情洋溢七腔八调地唱起生日快乐的时候,我真的感到很快乐,并且一口气吹灭所有的蜡烛,虔诚地许下了我的心愿。

我的心愿是,牵着小丁姑娘的手,走完以后的人生路。

当夜,我和胖妞做了男女关系的最后一件事。

我并不想和她那样,因为我并不爱她,我爱的人只有小丁姑娘一个。可是我那晚中了邪似的控制不住自己,因为恍惚间,我觉得她就是小丁姑娘,她的笑是小丁姑娘的笑,她的渴望是小丁姑娘的渴望。我吻着她仿佛是在吻着小丁姑娘。

“在我之前,你都和谁做过这件事?”我问她。

“没有啊。”她说。

“甭装了,你不是第一次。”

“好吧,有四个。”

“以后除了我,和谁都不能干这个了。”

“嗯,我明白了。”

可是我始终不肯承认胖妞是我的女朋友,无论是在同事面前,还是在朋友面前。我觉得胖妞是我女朋友这一假设如果成为事实,那势必会使我很没面子,颜面尽失。朋友们可能这样想,丑男对丑女,天造地设,门当户对,有什么不能公之于众任人凭说的呢?

众所周知,这年头都是丑男配美女、丑女配帅男啊,拿眼往大街上瞅瞅,兴许你看到的情形还要坏,年轻美貌的女孩子手里挽着的大多都是形容猥琐的老年男人或中年男人,年老色衰、人老珠黄的女人们身后跟着的大多都是英俊潇洒帅得掉渣的美男子!

朋友们想的绝对不是我想的。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那么同理,不想吃天鹅肉的癞哈蟆就不是好的癞哈蟆。而且我觉得,我和小丁姑娘,才称得上郎才女貌,才子佳人,我们两个牵手才叫天造地设、门当户对。

小丁啊小丁,怎么会迷上你了呢,我在问自己。

***

朋友中有个叫老九的,和我很谈得来,他也在福士康做事,跟我不是一个部门,有回我们私下里聊天,他说他有一个表哥在佛山的一个报社上班,好象是个编辑,也算是搞文艺的吧,他想把他表哥介绍给我,或者说把我介绍给他表哥,说不定对我的文学事业有所帮助。那天老九就扔了一个手机号码给我,说是他表哥的,已经隆重举荐了我,作为朋友,他不想再看到我怀才不遇。

后来我还真的心血来潮拨打了那个手机号,电话那头是个粗重的男音,我问是老九表哥吗,对方似乎是犹豫了半天才说:“是我。”

“我是吕树,老九哥们儿。”我主动介绍道。

“哦,”老九表哥恍然大悟的口气,“我想起来了,老九说你是个写小说的。”

“对,在网上写,但没人看,不挣钱。”

“这样吧,你可以试试写一些短篇,我这儿正收稿子,尽管投过来。”老九表哥是个爽快人,又送了一句,打工生活方面的,稍微带些传奇性,急需。

我“哦”了一下,心里盘算着要不要码一篇这样的文字投给他,嘴上接着话儿,又东拉西扯地聊了半个钟头,觉着差不多该刹车了,就说手机快没电了有空再联系吧,记下他的电邮,赶紧挂掉了。

放下我那部构想中的大作,我挤出时间写了篇题为《做香港商人小三的365天》的小文,抱着侥幸的心理,发给了老九表哥。三天后收到老九表哥的回复:写得非常棒,我已用在《打工风采》第XXX期上,稿酬和样刊很快寄往你处,不要忘记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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