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同人)心想事成怪我咯?+番外(7)
奈何猪队友这玩意实在防不胜防。
“你不能伤害我们的,你报了警了,小心到时候被判个防卫过当!”这人实在是太害怕了,情急之下想起一根救命稻草,急急忙忙就拽了出来。
蠢货!
生怕没有刺激到这人吗!
乌鸢眉眼一动,握上刀就过去,那人立时抖得更厉害,结巴道:“你、你别过、过来!”
乌鸢如他所愿,停下脚步。
因为这人太怂,居然尿了→_→
这么个点大的胆子是怎么想的,来干这种勾当?
不过恭喜这人如愿以偿,让有洁癖的乌鸢没打算继续靠过去,只是掏出手机点几下,反手把屏幕显示的给他看。
这人看了上边内容后脸上要哭不哭,而后不知其脑补了乌鸢什么,睁着眼睛给吓晕过去。
乌鸢慢腾腾收回手机,她只是好心给这个人看一下刑法中的某一条罢了。
——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要是乌鸢心狠点,弄死他们后说是吓坏了,防卫时没能留得住手,操作得当是不会有事情的。再保险点,给自己划上几刀,当然不会傻到谎称是别人伤的,小说里都说了,自己划的伤口和别人捅的不是一个模样,就说是反抗时不小心自己弄伤自己,都能把自己伤了,还指望把敌人打倒的同时能注意轻重吗?那绝对不行啊!
成吧,还能怎着?指望面前这位“壮士”是个红国蝙蝠侠吧【冷漠.jpg】
乌鸢自顾自抱着自己的刀往旁边小矮凳坐,没有私下动刑的想法,其他人一边感谢国家教育好,一边提心吊胆,等警察到的时候,差点以为他们是在进行拯救人质的工作了,看那些人两眼放光堪比皮卡丘的样子。
人证乌鸢有了,物证这些家伙手机里或多或少保留了一些“好东西”,凭这些可以暂时把人拘留了,待收集齐完整的物证链,就能把他们定罪。
警察叔叔们默默看向乌鸢背后的管制刀具。
港真,你这样让我们很为难啊,要是拿个水果刀什么的,看在被绑架差点出事的份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可是这么大两把弯刀,实在装不了眼瞎。
从小就没让人操过心的乌鸢淡定递上一张证明,上头盖章的,只要她不把刀带到公共场所就没问题的特殊证明,专门开给像她这种学武的特殊群体。
横竖当年各门派传到现在基本没多少传人,甚至前头刚有起色,红国就出国难,年轻的年老的上了战场回来也就小猫三两只,法理不外乎人情,上头便批下了允许古武传人在非公共场合中可以持有冷兵器的证明。
证明上不可能详细写明原因,但一句“特允许我国公民乌鸢同志在非公共场合持有管制刀具”就足够了,还印了大红章,下头有一串编号。
乌鸢对傻眼的警察叔叔说:“你要怀疑这是我瞎编的,可以去查。”
接着乌鸢把双刀往对方怀里一放,毫不心虚上了警车去局里。
例行要先问一下这次绑架的详细过程,乌鸢老老实实说了,被教育下次不能这么逞个人英雄主义,又说:“关于私卖器官这事,可否请你留个姓名电话还有地址,等结果出来后这边会通知你一声。”
乌鸢拿笔工工整整在纸上写下自己的信息,反复检查,还拿笔尖一个数字一个数字戳,确定手机号码写对有十一位数后才放下笔。
乌鸢坐在椅子上低头刷手机,大概在十来分钟后,负责这事的警察叔叔将证明连带双刀一起还给乌鸢,“实在抱歉,情况我们已经弄清楚了,耽误了你的时间。”说着,还拿眼直瞅乌鸢,心说现在这年代是不兴旧时候的等级阶级,可特权却不会消失,只是这特权忒奇葩了一点,而且也没多大用,刀剑还能比得过枪杆子不成?
乌鸢“哦”了一声,问:“我能回去了吗?”
“可以了。”
然后警察叔叔就开警车把乌鸢给送回去。
身上带着刀呢,再有证明也不能放她自己打车啊,何况前两回不就是打车惹出来的事?那警察一路表情那叫一个欲言又止,停车后在乌鸢没走两步时把人叫住:“哎,等等。”
见乌鸢回头,好心的警察叔叔就跟她说:“虽然我不是很信这个,但你今天也太倒霉了一些,要不还是去庙里拜拜,去去晦气吧。”
乌鸢眨一下眼,“好的,谢谢。”
那警察看着乌鸢引入林中后才开车离开,心里想着好像在哪里见过那张脸,可是到底是在哪里呢?记忆这小妖精这个时候实在调皮,让人怎么抓都抓不到,警察也没想非要弄清楚,想不起来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