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大猫先婚后爱,但又没完全后爱(81)
妖族们渐渐地散了,秦笛也与白熊回去了旅馆。
“我们回去吧。”白燃牵住了盛初的手,盛初的手指情不自禁地挖了一下肉爪。
“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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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始那么急切的。
盛初瘦削的身躯从羊驼毛毛衣里挤了出来,肤色像是玫瑰奶油,泛着粉。
盛初明明放在人类中又高又瘦,却在白燃怀里变得娇小,他即使是人型形态,也能将他裹起来。
叫猫想要将他裹起来、藏起来,用来疼,用来爱。
暖色的灯光落在盛初的身上,骨感的肩背与腰部线条一览无遗。
白燃双手撑在他的身侧,向前倾,气息就打在他的侧脸,与红到耳根的耳廓:“你什么都不用做,就闭着眼躺好。”
鼻音与轻哼声都毫无阻碍地钻入盛初的耳朵,热气与性感的嗓音就像是极富攻击性的烈日,想要一下将他晒干、融化。
盛初被白燃翻了过来,他的力量很大,几乎没有废什么功夫。
本来闭着眼的盛初忽然想到了什么,睁开波光粼粼的黑眸,说:“我柔韧度很好,你们猫可以做到的,我也其实也可以。”
灯光昏暗,暖光的灯罩是磨砂玻璃,把光线营造得朦朦胧胧,似幻似梦。
“我们猫也没有特别好。”长长的手指捏住了盛初滴血般的耳垂,手感软腻,惊人地发烫。
他喟叹了一声,凑上去轻轻用舌尖去拱了一下,盛初下意识想要避开却一下被叼住,鼻尖顶了顶他的侧颈,几乎要与他缠在了一起。
“唔……”
盛初挣的时候,指尖穿过了白燃的银发的缝隙像是上好的绸缎,顺着发丝一点点碰到他的头皮、脖颈。
白燃是妖族,身形骨架都很大,盛初又是骨架纤细的类型,强烈的对比形成了很大的反差,几乎像是被抢回寨子的小新娘。
尤其是白燃小麦色偏黑的皮肤,给人一种野蛮悍匪的错觉。
被叼住耳垂,盛初的脚趾瞬间蜷缩起来,连身体都不同程度想要蜷缩起来。
“别跑。”
大猫这种生物,体温都比人类要高一些,所以当那些吻落到脸颊上、睫毛上、鼻尖上、下巴上、唇上时,格外的滚烫。
盛初上气不接下气,粉色的指尖胡乱揪住几缕银发往后扯去。
外头的雨雪又下大了,打在未落的叶片上,簌簌作响,但是除了落雪声,几乎没有任何其他声音,静到甚至能够听到谁的脚步声似得。
暖气开得很大,窗户上一层雾气,让人看的不太真切。
盛初忽然很喜欢这样的氛围,他仰着脖颈,发如黑藻,散在脑后,睫毛像是被雨水打湿的松针,一颤一颤。
看不清、看不透、不用伪装,不用去故作淡然。
一瞬间就想要沉溺下去。
盛初张了张嘴还要说什么,白燃便在他耳边亲亲他鬓角上的发丝,低声呢喃:“你要说什么,现在快说,做的时候,我可能什么都听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写得我头昏脑涨QAQ
今天就这么多吧,要死了要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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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三天,倒计时三天,您的营养液即将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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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带推一下莓莓的新脑洞!
《反向驯养[穿书]》点击专栏可收藏!(人设还在画,目前封面是线稿嘿嘿)
许厌秋一觉醒来发现穿书了,自己成了书中大佬梁遂的金丝雀,唯一优点就是美貌。
他需要等到走完舔狗线,才能功成身退把用完的大佬还给的白月光。
大佬梁遂,肩宽腰窄颜值高还不粘人,七夕节送百万手表眼都不眨一下。
嗯,是个合格的大佬。
许厌秋:没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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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遂一觉醒来觉醒了,发现自己是书中的大佬,而自己情人许厌秋是个暂时替代白月光的金丝雀。
对于这种奇葩的设定,梁遂一开始十分叛逆烦躁,金丝雀白月光统统消失!
结果……
许厌秋给他做的爱心便当真好吃!
许厌秋夜晚变着法夸他,甜滋滋!
许厌秋还会在车子撞过来时飞身推开他!
许厌秋对他百依百顺,人前冷漠人后热情,分开就消失,不粘人不主动,颜值与身材都是完美得不能再完美。
梁遂:逐渐上头.jpg。
天底下还有这么好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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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甜滋滋地过了一段时间,离分手剧情还有半个月时,让梁遂害怕的事情开始了!
许厌秋开始夜不归宿,动不动没信号,打通了也是其他人接的电话!
梁遂慌得一批:怎么办怎么办,我的爱情还有救吗!
直到梁遂看见许厌秋出现在体育赛事转播台里。
领奖台上,许厌秋,单手抱着头盔,一手掀起刘海,卷曲的半长发缠绕在脖颈上,矜冷又野性十足冲着镜头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