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日常过成剧本杀+番外(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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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本想每板块严格5章,看来这板块得6章才能搞定了!
明天第11章结束日常。
12章玩下一本剧本。
第11章 鸳鸯谱
很好,跟我猜的差不多,这两人以前是恋人关系——那么这将是个破镜重圆文。
“她不会在外面说你什么的,她不是那样的人,”涵涵还在安慰我,“而且本来就是她自己提的分手,也没什么可怨旁人的。”
我看向涵涵:“你对那位大美人很了解吗?”
“当然啊,她也是我们在上家公司的同事,是我们团队里最优秀的海报设计,”涵涵说,“你晓得的,一般同部门内部不允许恋爱,所以他们俩当时是瞒着所有人偷偷谈的,就连我也是被辞退之后才知道。再之后他们俩相继辞职,又各自重新找了工作,陈陈去了他山石,她好像在这栋楼里的另一个机构——我后来跟她就没什么联系了,所以也不太清楚。”
我了然:“可她为什么要分手啊,陈先生那个长相的也算可遇不可求吧,我看她现在跟陈先生说话还脸红呢,看样子像是还喜欢。”
“她当然很喜欢陈陈啊,本来就是她先展开追求的。”涵涵不知为何比我想象的话多,“我当初还寻思她怎么老话里话外撩拨陈陈呢,后来才知道那之后不久他俩就在一起了。两人谈了将近一年吧,感情挺好,一有空就出去旅游,远远近近也算玩了不少地方。本来今年过年时陈陈该上门见家长的,礼物都买好了,但人家说分手就分手了。”
我听得入神,渐渐忘记自己的本来目的:“啊?这也太那个了吧?”
“是吧,但也没办法。”涵涵说着叹气,“女孩家里挺富裕的,她出来工作其实就是体验生活,不在乎工资。相比之下,陈陈条件差了可不止一点半点。他6岁父母离异,下面还有个小他10岁的妹妹拖着,大学时出过车祸切除了脾脏,这辈子干不了什么力气活儿……”
“你等会儿,”我打断他,“6岁父母离异,妹妹比他小10岁?”
涵涵惊讶地看着我:“你好聪明啊,反应好快。我第一次听他这么说时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呢。”
“所以是亲妹妹吗?”
“他说是,不过这不重要。反正他爸爸是个赌钱、家暴、出轨的人渣,给不出什么生活费,他妈妈平时打打零工收入有限,家里的花销主要还是从他身上出。他其实有过三次恋爱经历了,下场都差不多,不过这次应该是最接近结婚的一次吧,所以对他来说打击还挺大的。”涵涵又叹了口气,“所以说女孩家里人不愿意见他,其实还挺正常的。更何况他本身性格也不是太好,谁也不能一辈子哄着他。我常跟他说,大不了老了之后我俩一起去住敬老院,谁都别想结婚的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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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涵涵一如既往地处理工作,和其他同事插科打诨。
刚刚那段故事于他已是旧闻,只是随口一提,显然没在他心里掀起什么波澜。
但我心里却非常不舒服。
我本来只是想打听一点恋情八卦而已,怎么最后就成了这样。
我好像,一不小心探听了一个人的悲惨经历,而且我都不知道他是否愿意让我这个尚不熟悉的人知道这些。
更卑劣的是,我打探这一切的初衷并不是为他好什么的,而是纯粹的好奇。
我开始想,我到底有没有资格偷偷地把别人的人生搬进自己的小说里,然后大肆编排。
家暴出轨的父亲、哭泣的母亲、拖油瓶妹妹、不停被甩的恋情。这都是这个人血淋淋、黑乎乎的亲身经历。
是的,这段经历很“带感”,我光是想着把它套用在我的男主身上,都爽得手脚发麻。
我可能再也不会遇到这样一个人,明明并未做错过什么,但是注定一生不幸。
但是如果有一天当事人看见了我的小说,会是什么感受呢?
而且他这段身世是绝不能完全照搬的。如此混乱的家境,女主和他在一起后只怕会秒变家长里短婚恋文——而如果要进行某些改动,就必须让那个抚养他和妹妹的母亲也消失掉,才能省去一些让人觉得乏味烦躁的桥段。
我完全萎了,我觉得做人不能这样。
涵涵这人也是,一个28岁的精壮男子,怎么嘴边就没个把门的呢。
我脑壳子生疼,我可能,不得不放弃这对男女主人设了。
如果从现实中不好取材,那么或许可以尝试着从历史入手——毕竟我的“骨架”哈伯本人是取自20世纪初,那我或许可以去了解一下那个时候的历史。
就算要架空,总也得架个靠谱合理的世界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