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傲的玫瑰(295)

作者:爇之

是啊,一会会的时间,两三个人过来签字啊商谈啊,这边基本上都说英语,就连王清华过来送什么单子,金总也是习惯性地说英语,但是王清华大哥厉害啊,人家一个英语单词不蹦,但是个个听得懂,一会儿“好的”,一会儿“可以,再等等看”,最后金立拐过来,说了句“麻烦了王哥”,在我看来,这才是句人话。

就在金立盖上笔盖,合上文件夹的时候,一个肤白貌美,身材高挑凹凸有致的外国女子敲了下门,然后靠在门旁,像是电影中的调情一样,目光滑过我的身上,就是礼貌地笑了下,然后便是跟金立英文交流;

“金,晚上有空去喝一杯?”外国的女子就是直接大方啊;

“下次吧,玩得开心。”金立微笑着拒绝;

但那女人的眼睛像是有了勾魂的钩子,我要是一眨眼这男人就真会被勾走了,为了不错过这精彩时刻,我直勾勾地观察着,听到金立拒绝,我心里便嗯哼一下,伪君子。

当这个在冬天穿淡红针织裙的女子消失,我清了清喉咙,装作路人甲一样走出他的办公室,金立则拿着钥匙,紧跟着我。楼梯的转角,那个好身材女子的眼煞有介事地看着我,好麻烦。

第149章 黑夜中的聚会

其实有千言万语要问金立,但是还是忍住了。

不想开口成了我在丹麦的习惯。也可能是天太冷了,冻住了说话的欲望。

金立也觉得我怪怪的,一会儿不可一世,一会儿闷声不语。

回去,回到自己的房间,才发现自己的身上还披着金立的羽绒呢衣,不知怎地,也没立刻拿下来,反而坐在床边看着窗外,空洞洞地凝视了好久,然后突然一个回神,才想到把衣服拿给金立。

阳光,应该是寒冷中最愿意看到的。这个地方,太阳总是显得那么的朦胧,它羞答答地躲到远处,像是隔着栅栏,偶尔把头向外探看一下,稍微一惊,便匿迹到树林。

下午茶未喝,夜幕便拉开了。真是一个神奇的景象,你在其中可以提前将白天的心境掩藏在黑夜中,心里得到的是无比辽阔舒适的奔马平原。到了这个知道难的年纪,见光被曝晒,总觉得分秒都过得不自如,然而黑夜来了,你便可以穿着可心的衣服,不修边幅,捧着想看的书,绘着不愿忘记的美景,吃着零食,听着音乐,困了,蜷在黑夜的怀抱,在此处,黑夜的臂弯足够你沉睡后醒来,醒来后再次沉睡。

我拿着衣服下楼,却不见金立的影子,书房电脑开着,杯子冒着热气,黑色笔记本半掩,露出半截水笔笔杆,就连手机的屏幕也一直闪烁不停——但人去哪里了?

好奇心促使我抬脚往书房迈去,可能那开着的电脑屏幕上就有我想知道的东西,那笔记里或许就含有公司关键信息……但互相尊重这个原则,让我又果决地转身。

尊重,我们彼此间的尊重是什么?这个想起来很难去定义。我把棉衣放到客厅的沙发上,刚走几步却觉得不妥,这种做法是对人那样的随意不尊重;

一件衣服,就让自己犹豫不决,难有洒脱。

我重新将衣服挂在臂弯,心里鼓励着自己:如果在意才会注意,我本是不在意,不需要那么的注意。想到这里,便拿着衣服慢慢走向他的卧室,还好,他的卧室也是套房,寝室的门紧闭着,外面的房门敞开,淡蓝淡灰相间的沙发,加上一个淡灰地毯,几幅雪景画精巧地挂在墙壁,这个男子心如蔚蓝大海,有女子倾慕是正常的,还好寝卧门旁有个小的衣帽间,做衣服的才会有这么细致的讲究吧,洗过的未洗过的,熨烫的未熨烫的……

我取下衣架,将衣服套上,随手放上,没想到竟将旁边的空衣架碰掉,还好是地毯,不是很响,除了那碰到木头的咚咚声。就这样吧,我起身赶紧离开,刚出门口就又后悔,直接扔沙发就得了,还这么前思后想……

这就是一个病。你千方百计瞻前顾后,要把事情做得得体合适,最后发现,选定实施的方案竟然不如刚开始想到的好。那过程就是白白花费的功夫和绞尽的脑汁。

哎,不想了,每天第二顿饭后不久,把自己想看的看了,想听的听了,想画的画了,然后自己便如要冬眠的大狗熊,在这漫漫长夜,提不起半点精神,五点多点的时间,便呵欠连天,睡意浓浓。

“休息了吗?今晚有原料供应商的聚会,一起去吧。”金立直接电话过来,我赶紧跳起来,强打精神,现在通讯也是发达,一个屋子里还要电话联系。我赶紧收拾下,拿着外套便走出卧房,然后端起小客厅的咖啡,赶紧喝上一口醒醒神,这时才发现,我们两个卧房构造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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