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谋杀案(35)
“我并没有简易之办公室的钥匙,刘姐发现尸体之前,他办公室的门窗是紧闭的,请问我要如何制造密室杀人的假象?”
“这一点很容易,我已经跟我的下属周警官实地测试过,只要有打火机、有薄铝片甚至硬纸板,曾经有机会接触原钥匙的人,都可以很轻易复制一把钥匙,然后制造密室杀人的假象,没有任何困难,网上有视频。”
“我怎么有可能接触到原钥匙?”
“1月7号,也就是苏白在简易之办公室跟他吵架那天,当时他们争吵的声音很大,律所在外面办公的很多律师都听到了,当然包括你。你那时候曾敲门进去劝过架,据苏白女士的口供,那天你把简易之拉出去之后,又进到办公室劝她。当时她站在办公桌前,你坐在办公椅上,苏白女士说那天有一点很奇怪,明明办公桌上有纸巾,你却拉开抽屉找纸巾,最后找了半天才说原来纸巾在桌子上。”
这些是刚刚跟苏白的谈话中江皓得到的重点线索,也正因为这条线索,他决定离开长海路5509号房子的时候,第一时间去找孙兴安,
“你故意拉开抽屉找纸巾的那几十秒时间就是你偷简易之钥匙的时间,之后你送走苏白又去了趟厕所,五分钟之后回来才去找简易之,当时简易之的心情因为跟苏白的争吵而低落,你就是趁着他情绪不好的时候,再次偷偷把钥匙放回他的办公桌。这些我说得都没错吧?”
第17章 第 17 章
孙兴安送走苏白之后并没有马上去找简易之,而是去了厕所,这件事是江皓从韩宫整形公司内部调查得来的结论。
韩宫整形就是原本跟中晖在同一层楼办公的公司。江皓走访的时候原本以为没什收获,最后却从其中一名销售那里得到了新的大发现。
那名销售说1月7号那天他曾在楼层的公共厕所里碰到过孙兴安,当时厕所里有烟,他还以为是有人在厕所抽烟,就出声警告了一句厕所禁止抽烟,要抽烟得去楼下的无烟区抽,可是没人搭理他,他又说了几句,还是没人搭理,就在他准备出去叫保安的时候,孙兴安从里间出来了,当时他跟那名销售的解释是他烟瘾犯了,刚才忍不住抽了几口,之所以没搭理人,是因为他戴了耳机,没听到。后来那名销售因为孙兴安的诚挚道歉,并且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也没再继续追究这件事。
江皓为了确保销售不会记错日子,特意问了一句;“你确定那天是1月7号吗?”
“确定。那天我刚谈了一笔大单,去厕所是为了打电话跟我老婆报告好消息,不会记错。还有一点我印象很深刻。”
“什么?”
“抽烟的那位身上的味道怪怪的,我从来没闻到过那种烟味,就是说是烟又不像,里面好像还夹杂着其他味道,说不是又有点烟味,总之那烟的味道很奇特,我对味道很敏感,所以有点印象。”
回忆到这里停止了。
江皓又说;“那名销售之所以觉得味道很奇怪,像烟又不像烟,原因是你复制完钥匙之后,又赶紧点了一支烟想隐藏一下味道,所以那个人喊了好几声之后你才出来的,对吧?”
孙兴安的脸色已经彻底白了,他瘫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你复制钥匙就是在为之后的谋杀计划做准备,当天晚上,也就是18号的晚上十点十分你回家之后又从小区后门出去了,然后杀完人之后再回来,对不对?”
“没有!没有!我复制钥匙只是想偷看简易之手头上的案件,没有想杀人,我没有杀人!”
孙兴安脸上的表情极其痛苦,江皓不打算说话,想把主动交待的权利交到他自己手中。
气氛安静了好几分钟之后孙兴安的说话声才慢慢响起来。
“我跟简易之作为中晖的合伙人,平时都是他跟案件比较多,我主要负责行政和销售。可是最近两个月,因为我们的职能分化太过两极化,已经有很多人以为中晖的老大是他,而我只是他的左膀右臂,甚至连律所里的员工对待他都比对待我更为尊重。我在他面前提到过这件事,他的意思是别人怎么样我们不用管,对我提出想接手部分他的案件的要求也不予理会,理由是我多年不经手案件,经验跟专业敏锐度不够,随意接手案件可能会耽误正事。他说得也有道理,我没办法强烈要求他按我的意愿来,毕竟案子的事我不能随意拿当事人开玩笑和赌气,所以决定复制他的钥匙,想私底下偷偷研究他手头上的案例,以后到合适的时机,让他以及律所的同事们见识到我作为中晖的合伙人,也是有律师的专业性以及敏锐度的,这样之后我再提出转变职能的时候,大家就无话可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