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的世界(202)
我有些错锷的望着他。
“亲爱的小耗子,难道你不知道,其实你把你的鞋扔到了另一堆垃圾堆旁吗?”他起身时,伏在我的耳边低喃。
我怔住了。
他却举起右手,冲我行了一个痞气十足的军礼,最后潇洒的转过身,高瘦的身影伴着此起彼落的口哨声离我越来越远。
我依然呆愣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盯着他的背影。
他居然也莫名的转过头来,对我说:“小耗子,你应该不知道你的爸爸是被一个混混害到破产的吧。”
我没有回答,我只是在内心里思量着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到底都知道些什么?
我们本不该有交集,或许我不该听他的,或许让我陷入莫名的痛苦才是一个混混乐于见到的。
我不再追随他的背影,弯下腰拿起放在脚边的波斯登球鞋,我想我至少不用为明天的体育课而担忧了。
那所让我窒息且不适应的二中的体育课,其实是我竭尽全力想要逃脱的,但是我所受过那些封闭且严厉的教育却不允许我逃任何一堂课。
我的妈妈更不允许。
她认为即使是住在最不起眼的小院落里,也必须让自己的灵魂保持高高在上的姿态,必须像一个上流社会的人那样的生活着。
而一个上流社会的学生是不会逃课的。
所以抛掉这双球鞋让自己逃课的念头在很早的时候就被扼杀在我的脑海里。
但是,宇轻不一样。
他完全是个与良好教育沾不上一点边的男生。
他是个危险的男生。
我觉得他像一朵花,那种花叫蔓陀罗,是传说中的世界上最邪恶的花,可是它却有着最美的外皮。
而除却他脸上的那道刀疤,我敢肯定,宇轻的那张脸一定比丁俊屿还要俊美。
丁俊屿是我的青梅竹马,我们自小一起长大,在属于彼此的游乐场里像孩童那样的嬉戏,他多金、帅气,并且迟早会成长为一名精明的商人。
我和丁俊屿曾经是公认的一对,所有人都看好我们的感情,但其实我不懂什么是爱情,我只是知道,习惯了他的存在,就像我曾经拥有过的小鞋柜,丁俊屿也是我心爱的所有物。
而如今,在他以外的世界,我遇见了一朵罪恶的蔓陀罗。
2.
那个叫小耗子还是叫小兔子的乖小孩,尽管我看到了她眼中的恐惧,尽管她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糊涂,但是她确实是个与指峡巷格格不入的女生,她不该住在这座混杂的院落里。
——宇轻
我是个男生,且是个危险的男生,我曾经引以为傲的脸蛋因为一个我本不该喜欢的女生而随着那次刀片的寒光彻底的逝去。为此我蓄很长的刘海,没有人能看见我的脸,我也不想让这个世界的任何人看见我的真实面孔,因为我能够猜测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的表情,不是如瘟疫般的逃窜,便是如一个知晓一切的神一样的来唾泣我。
我是个孤儿,被一个‘伟大’的警察从那座冰冷的孤儿院带到了指峡巷的一所由很多户人家组成的小院子里生活着。
但是从我十四岁时便不再住在那个家里,我喜欢在外漂,并由此惹上所谓的黑社会,并且因为那次那次打架的事件而被冠上了“小混混”的称号。
往后的四年,我成了指峡巷谈之色变的根源。
四年后的今天,原本打算回家和我的警察爸爸一起过我的十八岁生日,却出乎意料的看到了那个奇怪的女生。
我知道她是新近搬到小院来住的住户。
而她的所有奇怪的举止都围绕在一双鞋上,我从未见过任何人丢鞋要花费如此大的决心。
我只是知道,她要丢的鞋,就我看来,可能还能穿上一年半载,并且不会有丝毫的问题,要知道那双鞋的性能并不仅止于美观而已。
我戏剧性的在心里跟自己打了个赌,赌她绝对会后悔,并且会在十分钟内找回她所丢掉的那双白色球鞋。
如果在十分钟内,她折回来找这双鞋,我就不会吓唬她。
如果在十分钟内,她没有折回来,我就爬到她家那矮矮的房顶上,然后从房顶上伸下头来,在她的窗户上倒映出一个让她会寒毛直竖的阴影。
说到这里,我或许不该再为自己辩解,其实我真的有点坏,不过只是一点而已。
我坐在自已家的三级台阶上静静的等待着她的决定,我把脑袋耷拉的很低,为了抵抗时时袭过的寒风,整个身体倦缩在一起,黑色的薄棉袄似乎已经冻结成冰。
十分钟,确实已经是我所能等待的极限,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么窝囊的对一个小女生的行动产生兴趣。
当那个粉红色的身影经过我身边时,我明显的感觉到她在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