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见(66)
那几个人一直盯着我们这看,目光基本上是定在了三个妮子身上。因为看我们铿锵三人行只会徒添他们的自卑。然后我又发现他们的目光全在小月的身上。我在心里对这些人嗤之以鼻,但一想大年初一的还是算了。让他们这些好色之徒饱饱眼福得了。如果他们有什么不轨的行为,我林睿第一个不饶他。基本上我比王一则好一点点。他是“一句话惹毛我的人有危险”。我的应该是“一个动作惹毛我的人有危险”。不管怎么样,我们是同样的飞扬跋扈。我把这些归为兄弟情深。
哈哈,多好的解释。兄弟情深!!!
不过还好,那帮人并没有越过雷池。他们只是有色心没色胆。这样我对他们更是嗤之以鼻。我发现嗤之以鼻像一个完美的词汇,无懈可击。完美,完美,绝对的完美!如果这个词不完美,我只能说完美是个完美的词了。毕竟人家都已经说完美了。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咱中华民族的文字就是博大精深。要不怎么会这样的难学呢?仓颉先生造字的时候估计没有想到在21世纪的今天会有超过十亿的人来使用它,而且是他造出来的。十亿啊,这是个什么概念。
向伟大的造字英雄仓颉致敬!毕竟人家是英雄吗?拍拍马屁也是人之常情。
那七八个人出去的时候,我听见有一个人在叫乐乐。我条件反射似地喊道,于小乐。那里面有一个人问我有事么?我看了看他说,没事。同名同姓而已。然后听到他们骂了句“神经病”走了。
我不想去计较什么。乐乐说过正月初六回来。我怎么这么地想他呢?在我的心里他不是已经变了吗?不是变得忘恩负义吗?为什么这样的牵挂他?也许他一直占据的位置一直被占据着。有人说一个人心里的位置就那么多。一个人进来就必定有一个人离开。而乐乐离开后一直没人进来。他的位置一直就这样被占据着,被过去的他自己占据着,换了谁也不行。就算他再怎么改变,以前的他还依然在我的心中留下一个永不褪色的回忆。也许我该说一声,曾经幸福!
王一则在他们离开后对我说,林睿,你太想他了。我摇摇头,独自闷了一杯酒。这酒肯定变质了,不然怎么这么苦?不然我的心怎么会隐隐地疼?一切都是酒惹的祸。
是谁说过,“借酒消愁愁更愁。”
又是谁说过,“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酒就像水能载舟与覆舟一样。既能消愁,也能生愁。怪不得以前叫酒叫“水酒”,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吧!
我记得以前高三还没分班时,乐乐在我面前念他写的诗。我那时还说他班门弄斧。现在我想说都说不了了。这个世界上最隐晦最残忍最绝决的词应该就是“物是人非”了。谁会在物是人非的背后记得谁。我会记得乐乐。
乐乐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没有说他躺在陌生的房间躺在陌生的床上眼睛没办法合上。他应该早就明白了那句话,人不能改变环境的时候,只有去适应环境。我不知道在我想这话的时候,乐乐是不是也在和他新的朋友们在他的新的城市里听着U2或着平克•;;弗洛伊德低头走过汹涌的人群的时候也想着他的这些老朋友们。也许一切就像那首歌唱的一样,有了新朋友,忘了老朋友。
我不停地喝酒,希望能让自己沉于醉酒中,暂时遗忘这些无聊的梦魇。我不想在难过的梦魇中见到谁的笑靥如花。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叶子在我的旁边一直将手放到我的口袋里,像一只受伤的小鹿。而我是她停靠的港湾,是她的庇护所。我从未见过她脸上那么多的悲伤累积在一起,就像我一直就从未见过这个世界上出现奇迹一样。曾记得最简单的定律。“自信等于奇迹。”然而我是一个自卑的人。生活中我绝决的冷,仿佛生活在-10度的冷室,却渴望着有一个38度的结界能保护自己。伤害与保护同样是一个温度的界限。
头很晕很沉,胃一直在翻滚着。也许又会吐的天昏地暗,但我没有。因为我倒在叶子的身上睡着了。我听见叶子在摸着我的头说,睿,睡吧!我不知道是谁先流泪了,只是我的脸上有冰凉的液体滑过了。小喆他们应该会继续杯酒笙歌吧!在梦里,我怎么会知道这些凡世里的事。我只是梦见了齐沫,梦见了乐乐,还有一幅画。不知道我喊了他们的名字没有。
想起一句话,放弃一种幸福是疼痛的。真的,好孩子不说谎。
第三十四章 隔阂
第三十四章隔阂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家的,醒来的时候,我跟我床上躺着。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吐过。反正我只是头疼,只是口渴。只是醒来睁开眼,端起床头柜上的水一饮而尽,然后继续去梦中游玩。最好能将上次与周公结下的那根钢筋混凝土梁子给卸了。这世上和谁过不去都行,千万别和周公闹别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