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性温柔+番外(44)

作者:慕吱

宋之漫听了她的话,一长串的话里,有无数个“真的”。她是真的相信苏合欢说的是真话。她笑,语气诚恳:“合欢,我也很开心。和你在一起,我感觉很舒服,不用说什么,我们两个即便不说话,我都不会感觉到尴尬。”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倾盖如故。

合欢嘴角都咧到耳根子处了,她笑嘻嘻的:“之漫,我好开心啊,我今天好开心,我还没有带过朋友来到这里。”她的声音变得沮丧,“事实上,我也没有什么朋友。”

宋之漫讶异,苏合欢性格又好,人长得又不错,没什么心机,白的像一张纸,喜怒哀乐都表现在白纸上,这样的人竟然会没有朋友?

她问:“为什么,会没有朋友呢?”

合欢有些许的失落:“初中的时候每天都在舞房,不是在这里比赛就是到那里比赛,连学习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根本没有时间交朋友。”

宋之漫:“那阿嗣?”

合欢在宋之漫面前晃了一下手,说:“那是我爸爸要求的啦,阿嗣就住在我家隔壁,我爸爸担心我在学校被欺负,来之前特地和阿嗣说,希望他能照顾我一下,阿嗣他又不会拒绝人,当然就答应下来了。”

原来是这样,宋之漫原本脑海里都脑补了一场青梅竹马的故事,现在一解释,瞬间尴尬了。

宋之漫问:“你现在不经常练舞了吗?”

合欢:“要啊,就在家里练,就是不用在学校练了,也不需要参加比赛了。而且,我的证已经拿到啦。”

“什么证?”

“北舞八级的证书。”合欢骄傲的说。

宋之漫:“你很棒啊,合欢。”

“对啊对啊。”苏合欢回忆起以前,说:“其实我的心脏已经很好了,复原的也好,跳舞也没事,而且医生一直都在我边上,只是爸爸妈妈太担心了,当初我说要学芭蕾的时候,他们都不愿意呢。”

宋之漫指责她:“先心病的人啊,还喜欢跳舞,你也真的是胆子大。”

合欢嘻嘻嘻的笑:“哎呀,我喜欢嘛,我喜欢跳舞啊,喜欢一件事情,我就一定要去做。”

她问宋之漫:“之漫,你呢,你喜欢什么?”

宋之漫:“我喜欢,——生命。”

所有的鲜活的、热血的、蓬勃的生命,所有向光生长的生命,她喜欢人世的存在,喜欢所有的哪怕历经再多磨难,也昂然生长的人。

苏合欢不解:“什么?”

宋之漫说:“我喜欢救人,想要救每一个人,不想看到任何人的离去。”

合欢懵懂的点了下头,抬头看了下蔚蓝的天,倏地笑了:“我知道了,你想当医生是吗?”

“对。”她轻声说。

她想当医生,很想。

从母亲去世之后,今天这个念头再次变得强烈了起来。

“我想救人,救所有力所能及的人。”宋之漫说,她看向远处,绿意盎然的草坪上没有一丝的杂质,湖水清澈见底,阳光普照大地,她感觉到了生命存在的意义。

——活着,有信仰的活着。

合欢说:“我最崇拜医生了,如果不是医生,我可能现在就不会在这里了。”

宋之漫:“嗯,所有救过人的医生,都值得被尊敬、被崇拜。”

但是她不需要。

她不是为了那一份殊荣而去,她是为了挽救而身披白衣。

“合欢,真的,我的梦想,就是当一个医生。”宋之漫说完,整个人就躺在草坪上,感受到阳光透过树叶落在她的身上,夏日热气漫漫席卷全身。

合欢学着她的样子躺在她身边,大声说:“之漫,你可以的,你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医生的。”

宋之漫放声大喊:“我会的!宋之漫一定会成为一名医生的!”

喊完,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

等到军训的最后一天,他们三个人才回了学校。

他们三个人结伴去操场的路上,就看到一个身影,懒洋洋的,单手插兜,另一只手扫着路边的花草,帽子被反戴着,衣服还有大半没系进去。

苏合欢小声的叫着宋之漫的名字,激动的说:“之漫之漫,你看那个男生,好酷啊!”

即便是这样的打扮,随意的走在路上也有人为之倾慕。

宋之漫看了过去,随即就是两个叹息声交叉响起。

她往王少鹏那看,王少鹏摇头,无奈的说:“你真的觉得他很酷?”

苏合欢止不住的点头:“好酷!”

王少鹏:“还有更酷的,我叫他一声,他就转过来。”

合欢眨了眨眼:“你认识他?”

王少鹏笑:“不止我认识,你也认识。”

宋之漫扶额:“他是宋小四啊,合欢。”

合欢惊呼,“他怎么可能是宋小四,这不应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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