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牵你,右手敬礼(37)
“顾先生,你实现起这个目标,可能会有点难度,别忘了,你可是穿着绿色军装的人。”
“杨女士,今天我在休假中,就是个普通人。”
“好啊,我求之不得呢。”
“不过,这位女士,我在休假,你可没休啊,还有那么多人等着你赚钱呢。所以,杨女士,起床吧。”
起床的时候,杨懿盯着顾皓□□的上身,完美的八块腹肌,流畅的线条,甚至连背部的肌肉都是那么的明显。看着他的身子,真的有文艺复兴时期古希腊雕塑的那种美感。
杨懿就那样躺在床上,侧着脑袋看着眼前的顾皓,看着看着,却看出了不一样的东西。
那么完美的身材,那么完美的肌肉线条上,却有一道道的伤痕。有些长,有些短,有些是圆形的,她虽然没见过,但是猜也猜得出,这是枪伤,还有一些不规则的痕迹,可能就是平时训练的擦伤。背上有一个5厘米左右的伤口,甚至还能看得出缝合的痕迹。
她不是不知道啊,从十年前她就知道的,他的工作就是这样,身边充满了危险。
对,他就是那个为了守护万家灯火而负重前行的人。
但她想守候的,却是他。
“丫头,起床了,身为老板,怎么可以赖床呢?”顾皓果然属于行动派,话音刚落,杨懿刚刚做好起床的准备动作,顾皓已经迅速地起身,开始为她准备早餐了。
说起做饭,杨懿太有发言权了,因为她压根不会。
在家里,杨懿属于娇生惯养的那一类人,从小被爸妈宠大,连厨房都没有进去过。大学才是杨懿的第一次住校,更别提什么做饭了,一直都是吃食堂。工作后,虽然慢慢的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家,但杨懿家里的冰箱里,也大部分都是水果和速食产品,做饭的食材简直是少之又少。
因为杨懿一直都有一个观念,好好地做一顿饭,从食材的选购,洗菜,准备,直到出锅,吃饭,然后再洗漱,没有两三个小时是折腾不出来的的,她觉得这简直太浪费时间了,还不如随便的对付一顿,然后在这两三个小时之内,她可以做更多更有意义的事情。
其实杨懿对吃这方面向来是不太讲究的,她只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能吃就行,吃饱就行。但是每天都吃外卖,终究也不是回事,太不健康,对身体不太好。于是,杨懿又新开发了一门技能出来,什么来得快,吃什么。比如焖点米饭,然后自己做个西红柿炒鸡蛋,或者吃点水果沙拉,蔬菜沙拉,下点面,荷包个鸡蛋,总之,健康高效少动手,这就是杨懿追求的。
但顾皓却不一样,这么多年在军队里,顾皓简直已经把自己锻炼成了全能型的人才,上得了厅堂,入得了厨房,做得了报告,扛得了□□。
在杨懿磨蹭着起床的这段时间内,顾皓已经为她准备好了早饭。一杯牛奶,一个煎鸡蛋,两片面包,半根火腿,还有一小碟炒油麦菜,杨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家伙难道是在变魔术吗?
身边有人心疼,不用什么都靠自己的日子,真的挺好。
这是顾皓回来之后,杨懿第一个直观的感受。
工作还是那样的工作,生活还是那样的生活,但身边多了一个人的陪伴,有了久违的温暖,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星期。
但这对杨懿来讲,已经很知足了。
毕竟,之前,这位老兄是连面都见不了的人,连电话都打不通,连微信都不回的人。
谁叫这么帅的人已经上交国家了呢?
趁着一个周末,趁着这个难得的顾皓在家的周末,两个人去了一趟内蒙古。
顾皓知道,一直以来,这都是杨懿的心愿。因为他很早就答应过杨懿,一定要陪她去一趟内蒙的。但是这么多年了,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一直都没有实现。
顾皓也知道,杨懿为什么喜欢内蒙,或者说喜欢草原。
因为,学生时代的他们共同的爱好,就是金庸的武侠小说。里面的金戈铁马,快意恩仇,塞外牧羊,江湖儿女,几乎陪伴了他们的整个学生时代。或许,这也是一代人的记忆了吧。
所以,高三毕业后,他们就约定,一定要一起去一趟草原,纵马驰骋。
终于,这一次,顾皓实现了自己的诺言。
令他想不到的是,杨懿居然会骑马。
而且骑得不比他差。
用杨懿的话说就是,杨家的女儿,怎么能不会骑马呢。
草原之上,二人一身骑装,纵马驰骋,真的有一种武侠里的江湖气息。
两个人租了两匹马,当地导游很是开心,难得有骑马时不用全程陪护的游客。
后来,策马徐行,黄昏时,夕阳西下,两个人牵着马,一起走向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