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归家+番外(67)

作者:梦中客

听完张律师的一席话,宛宜大为震惊,坐在椅子上,呆若木鸡。

张律师抬起手在宛宜眼前晃了晃,问:“你还好吧?”

宛宜缓过神,问:“那我想要离婚,岂不是很难?”

“就你自己介绍的情况来说,你先生对你和你家人表面都很好,而且也没有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有益于直接判决的条件。所以我们只能从法律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条授权性法条来下手。”

“授权性法条?”

“就是法官可以自行判断夫妻双方提供的证据是否符合这个条件来判决离婚与否。你能提供证据证明你们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修复,我相信,法官是会站在你这一边的。”

“他是同性恋,对我从来没有感情。难道这还不能证明吗?”

“口说无凭,法院只相信证据。可以说,法律在这保护同妻这一方面确实不够完善。也有很多像你一样被骗婚的,比你惨的比比皆是,还有遭受家暴的。现在你必须保持冷静,尽量多多搜集你先生是同志的证据,比如肉麻的短信、床照、与其余男人约炮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开房记录,还有录音等。证据充分了,你的诉求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我懂了,没有证据的话,就没有人会相信我,我也就没办法离婚,对吧?”

张律师无奈地点点头。

“所以我现在必须回去和他继续住在一个屋子里,搜集证据。”宛宜沉思片刻,问:“那孩子的抚养权呢?”

“孩子几岁了?”

“四岁。”

张律师轻声重复了一遍:“四岁。”接着告诉宛宜:“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一方。四岁的话,如果你先生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那最好……”

宛宜的语气带着强烈的厌恶,说:“不会的,他和我结婚就是为了生孩子,怎么可能会放弃。”

“如果夫妻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我们可以就这一点,提供你先生是同志的证据,那么胜诉的几率会大一些。所以,总而言之,最重要的还是搜集你丈夫是同志的证据。”

“我懂了,谢谢张律师。”

走出律师事务所,街道上的阳光格外刺眼,宛宜都不敢睁开眼睛。

她已经打定主意,必须回去和子龙住一段时间。可笑可悲的是,这次回去必须算计自己的丈夫,夫妻俩竟然落得今天这步田地!从相亲到求婚到结婚再到生孩子,想起来那么美好又那么恐怖,一个又一个的阴谋,真是厉害!

每一段恋爱及至婚姻中,都或多或少隐藏着一个又一个的谎言。夫妻间免不了需要用欺骗来维续婚姻的饱满与长度,甚至,一些欺骗是婚姻的调和品,必不可少,如儿子在应对母亲与妻子之间矛盾所采用的善意谎言。存在这样一种欺骗,如一碗粥中掉进一粒老鼠屎,或挑出或吃下,无伤大局;却也存在如砒霜般拥有致命杀伤力的欺骗,一经发现,会导致毁天灭地的不和,甚至使婚姻破裂。

于子龙和宛宜的婚姻而言,这个危险性极高的欺骗一直潜藏着,如今成了点燃他们婚姻炸弹的那把火。

宛宜去了一趟疾控中心,检查自己是否被传染艾滋病。幸好没有,不然这辈子真的完了,看来子龙在外面还算洁身自好。

医生告诉宛宜,最好在性生活一个月后再检查一次,这样才能完全确认。宛宜心里冷笑,早就过了一个月。

这几天,宛宜一直住在爸妈家,郁郁寡欢。婆婆打电话过来问她怎么还不回去。宛宜回答说,自己妈妈想多和谦润接触几天,过两天回去。宛宜听得出来,婆婆并不知道她和子龙闹翻了。

这天下班回来,在爸妈家小区门口,宛宜意外地看到许致远,他一脸愁容,歉意地站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

宛宜心里厌恶,恨不得一脚踢过去。她忍住心里的恨,装作没看到致远,径直往家里走。致远轻轻叫了一声:“嫂子。我有话和你说。”

宛宜停住脚步,讽刺地说:“嫂子?不敢当,你才是真正的嫂子。”

致远低眉顺眼,难受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求你不要和龙哥离婚,好吗?求求你了。我可以离开这里,只要你别和龙哥离婚。”

宛宜凶恶地瞪了致远一眼,想到将来还要搜集他和子龙有奸情的证据,逼迫自己吞下嘴里的这口恶气,尽力缓和脸色,冷冰冰地说:“你不能离开这儿……”

致远惊诧地望着宛宜。

“不然子龙跟你一起走了,留下我们孤儿寡母怎么办?我不会离婚,为了孩子,我不会离的。”宛宜压住厌恶、鄙夷等情绪,尽力表现地平和,来和致远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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