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化状元郎是我前夫(6)
要不怎么会买那种...那种小衣?
她想起户部尚书家被拐在外十多年的庶女,找回来时头上长了碗大的疤,流着脓,据说还经常挨汉子的打。
不行!她猛地摇头,她不能为人鱼肉任人宰割!
就算要死,也不要死在这种地方!
她心中逐渐产生一个念头。
第三章 又是连绵的雨天。
……
又是连绵的雨天。
姜妙的脚伤已经好了大半,至少已经能下床缓慢走动,只是一到下雨天,那道伤疤便会阴恻恻地疼。
她看着窗外的雨珠发呆,距离她被沈之言救回来已经过了五天,这五天里,她无时无刻不在心里盘算。
沈之言一切如常,一天中除了出门砍柴和替人写信,与她也很少说话。
今日他又要出门去替人写信,姜妙赶紧站起来自告奋勇,“我跟你去!”
沈之言看了她一眼,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这几天都有点心不在焉,想着她或许是闷在家里太久了,也就没有拒绝她。
姜妙背着个青布包,五天来第一次走出了这个院门。
一路上,姜妙用余光偷偷打量村里的布局,不过她很快发现,村里的路错综复杂,让她一时记住实在是有些勉强。
有些村民经过,也不禁用带着或艳羡或意味不明的眼神看着她和沈之言,姜妙表情故作冷清,心里却更加坚定了那个念头。
....
两人在细雨中走了很久,才来到一个独居老人家里。
“我那娃…说是去江南做生意,可人都走了五年咧,一封口信都没让人带回来!”
“沈家大朗,还得麻烦你帮我写信问问哩!”
沈之言早已铺开了笔墨,他看了姜妙一眼,似乎是问她确定要在这呆站着?
姜妙默默找个地方坐了,她看着沈之言执笔写字,不时轻声问老人是否有什么遗漏,窗外秋风穿堂而过,卷起他朴素的衣角,让她有一瞬间的恍惚,仿佛这人真的只是个青衣书生似的。
不,她摇头,知人知面不知心,她还是不能太相信沈之言。
离开时老人对他千恩万谢,激动道:“这下好了,三娃收到这信一定会回来的。”
回去的路上,姜妙有些不解,“五年未归,说不定遇上什么意外了,为什么他还这么执着?”
姜妙觉得自己说的没错,江南那地方尽是巨贾官豪,若是不小心得罪了有权有势之人,能不能活着还未可知。
“父母思子,人之常情。”
沈之言这般回答她,姜妙有些微愣,于她们而言,父母即使思子,思的也是她的利用价值罢了。
她不说话了,似乎陷进了某种沉思里去。
回到沈家,沈之言照例去山中砍柴,姜妙正在心中回忆今天记住的路线,突然间被几声嘈杂打乱。
“二花姐,我敢打赌,那狐狸精一定没你好看!”
姜妙听见这个名字,想起了皮蛋说的沈之言的未婚妻,不过她不是和沈之言解约了吗?她来做什么?
二花本名曹琴花,父亲是杏林村的村长,姑姑嫁到了城里富人家当小妾,曹琴花日常便以富贵人家的千金自称。
她这些日子在姑姑那里跟着小姐少爷们学仪态,近几日才听说沈之言捡了个美人,这下她哪儿还坐的住,急匆匆地便从城里赶回了杏林村。
她明白自己和沈之言的亲事,其实是小时候双方大人的一句玩笑话,可他家那时家境不错,她便当了真,不过沈家父母去世后,沈之言天煞孤星的名号便传开了来,再加上她姑姑做了贵妾,曹琴花心气难免高了起来,早早便求着她爹退了亲。
但是沈之言长得那么好看,她就算不要他,也不容许别人压过她去。
她推开沈家大门,正想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却突然被里面那人惊住了。
少女一袭浅青色袄裙,一张脸未施粉黛,她眉眼盈盈如西湖婉转的秋水,朱唇又似三月初的桃花一般粉嫩。她静静的端坐在一张破烂靠椅上,手边放着粗糙的陶瓷茶杯。
可她目光深远,眼角微挑,仿佛身处的不是破烂茅屋,而是世家贵女聚会上的主位。
她单单是坐在那里,就让曹琴花冒出了一身的冷汗,与她相比,姑姑家那位强势主母的威压也不过如此。
她不想承认,可她进门时就输了。
姜妙往日在宫中,连其他皇子皇女都得让她三分,便是在皇后面前她也很少低下头去,更别说能把茅屋破椅坐成天家殿堂的气势了。
她端起茶水,美目微睨。
“你是何人?”
曹琴花气势突然就矮了下去,她结巴半天,才终于鼓起勇气道:“我...我是...”
她一时不知道用什么立场来说出这理直气壮的话,突然脑光一闪,便脱口道:“我是沈之言的未婚妻!”